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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删减版)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本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和传承传播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着力提升语言文字公共服务水平和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构建规范、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为上海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力量。

(二)发展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可持续发展。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立德树人、城市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融入“五个中心”建设和“四大品牌”打造,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形象创塑、服务各行业建设和区域功能提升的大局中深入持续发展。

——坚持巩固提高,促进高质量发展。立足高起点推进,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语言文字公共服务能级、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传播效能以及超大城市语言生活治理能力。

——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和谐发展。统筹推进语言规范、语言保护与语言服务,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方言、繁体字、外文的关系,加强社会语言文明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的语言生活。

——坚持科研引领,促进创新发展。关注现实需求,紧盯前沿问题,加强语言研究,建设语言智库,践行技术赋能,努力增强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区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点领域和公共场所的中外文使用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适应国际化城市发展需求的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取得明显成效,语言文化在“上海文化”品牌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落实和服务国家语言战略更加有力。到2035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更全面、更充分,广大市民适应国际化需求的多语能力、彰显文化自信的语言文化素养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城市语言生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

(一)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深入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纳入各部门宣教工作职责,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宣传内容。落实依法管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机关公务、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的基本用语用字。

(二)加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教学,开展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监测与研究。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语言文字类通识课程,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和语文素养。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的监督检查,构建良好育人环境。

(三)开展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公务员、编辑、记者以及网络信息、公共服务、托幼保育、家政服务、广告牌匾设计制作等行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的内容。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完善相关培训考核机制,组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讲师团,开发一批精品培训课程,打造一批精品培训平台。

(四)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

依法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确保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的参测率达到100%,推进教师、播音员、主持人等适龄人员的普通话达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依法加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推动相关行业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开展市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调查与质量监测。

三 全面提升语言文字规范水平

(一)加强公共传媒和机关公文语言文字规范质量检测

定期开展对广播电视电影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以及报纸、期刊、图书、机关公文、重要门户网站、主要政务“两微一端”等编校质量的第三方检测,督促检测不合格单位完善内控机制、提升规范质量。

(二)加强公共服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督监测

完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系,加大行业系统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统筹力度。定期开展对市民服务窗口、交通集散枢纽、文博会展场馆、旅游景区景点、绿化园林设施、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健身场所、邮电金融网点,以及地名路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市容环卫标志、安全设施标志等语言文字规范情况的监督监测。加强对语言文字不规范现象的依法管理。

(三)加强教材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情况监督检查

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教材审核和评奖的内容,定期开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在用各类教材(教育活动资料)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加强语言文明建设

加强语言文明宣传教育,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程,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通过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评选发布正能量文明用语等,营造语言使用文明诚信、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加大对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语的市场管理执法力度。加强对属地互联网站、自媒体等的管理,推动网络游戏、网络音视频、网络直播、网络文学、网络社交等主要网站平台建章立制,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等网络语言传播。

四 全面提升语言文字服务水平

(一)优化外语服务

提升公共信息外语服务水平,以交通、旅游、文博、体育、医疗、商业购物、休闲娱乐等行业为重点,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国家标准。提升面向重大国际性活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出入境管理、国际化社区治理等的多语种外语服务水平,建设多语种外语人才资源库,设立多语种翻译专业机构,权威发布城市运转、社会治理、基础保障、公共事务等政府信息的多语种外语译文。

(二)完善手语盲文服务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加强视障听障人士语言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领域的手语盲文服务,推动重大新闻、涉及民生的政府新闻发布设立实时手语翻译。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国家通用手语能力培养,加大手语和盲文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手语翻译行业规范标准研究,完善手语翻译资格认证制度。

(三)推进领域语言服务

加强语言康复服务,发展语言康复事业,推动语言障碍研究和语言康复治疗技术开发利用。加强司法语言服务,依法保障当事人语言权利,落实法庭语言翻译,完善书面语鉴定机制,促进立法语言规范。加强流动人口语言服务,提升其就业能力,推动其融入社会。加强老年人语言服务,解决好智能化时代老年人遇到的语言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加强乡村语言服务,加大语言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开展乡村民宿经营从业人员语言能力培训,组织乡村民宿语言创意交流展示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一体化,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四)夯实语言服务能力基础

深入开展语言服务、语言经济、语言产业、语言景观、语言治理等基础和应用研究,制定具有上海特色、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的语言文字发展规划。加强对上海语言资源、语言应用、语言舆情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城市语言生活皮书,妥善应对突发语言舆情。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科研规划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加大对语言文字类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多语种外语教学,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及相关学科建设,推动交叉学科发展,融入新文科建设,培养储备各类型语言服务人才。

(五)推进技术赋能语言服务

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发挥在语言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研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多语种外语自适应学习、机器翻译以及手语盲文服务等智能技术产品。建设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检索查询系统,服务社会应用。优化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远程培训网络资源,助力教育和语言文字对口支援。深入探讨面向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产品需求,积极培育语言技术产业和市场。

五 全面提升语言文化铸魂育人水平

(一)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

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打造更多活动品牌,扩大活动参与范围。推动中华经典诵读课程化、信息化、艺术化、社区化,设立中华经典诵读校本课程研究实验中心,推出一批精品课程,建设一批精品教材,打造一批基地学校,纳入社区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推动中小学校书法教育协同创新、特色发展。加大媒体传播力度,做大做强“诗书中华”等品牌节目。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中华语言文化素养和教学能力。

(二)大力推进全民阅读

完善指导标准,打造一批书香校园、书香社区和书香家庭。加强阅读基础研究和阅读实践指导,推动中小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媒介素养形成。搭建小视频、微电影、慕课等阅读推广平台,建设红色故事、海派文化等阅读基础资源,开展“青衿书苑”等阅读品牌活动,营造全民阅读社会氛围。

(三)科学保护方言文化资源

进一步加强城区和远郊区方言及口传文化保护性调查、监测、保存与研究,开展上海方言文化资源建设。丰富“上海方言文化展示体验馆”展陈内容,支持有关机构面向青少年开展社区方言文化传习、童谣传唱等活动。

(四)积极推动中华语言文化传承传播与合作交流

支持相关高等学校提升国际中文教育办学质量,建设好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和“一带一路”华文教育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精品教材研发。吸引海外中文教师来沪攻读学位。推动公办学校国际部加强中文教育。打造面向国际学生的中文学习多媒体课程,继续开展面向国际学生的中华语言文化品牌活动。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基础资源建设。推动科研激励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创新,鼓励科研成果中文首发。为在沪居留的国际人士学习中文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海外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建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语言文化合作交流,打造更多语言文化活动品牌,探索语言文字科研协作机制。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与合作,将语言文化纳入与友好城市的合作交流内容。

六 全面提升语言文字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治理体系

坚持和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坚持和强化政府责任,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绩效管理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预算、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着力加强市区两级机构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市语委办工作人员,确保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专人,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推动街、镇履职尽责,落实语言文字属地管理。各级财政要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和强化社会参与,在市语言文字志愿服务总队框架下,建设一批高水平专家队伍和师资队伍,依托高中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建设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啄木鸟”志愿者队伍,依托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建设多语种语言服务志愿者队伍。支持在沪的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和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设立语言文字科研指导服务中心,培育一批高质量语言智库,建设好语言文字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加强语言文字类专业媒体建设,打造一批语言政策宣传、语言规范咨询、语言文化传播等“两微”平台、视频播放平台、融媒体平台。

(二)促进部门联动,完善治理体制

坚持语委统筹、部门协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语委全委会制度、委员单位述职制度,依法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公示公报、创建示范、表彰奖励制度,依法开展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落实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完善执法体系,开展执法检查,纳入“一网通管”,加强综合执法,推动联合执法。

(三)实施专项行动,整合治理资源

实施“重点人群语言能力培训”“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通报”“城市语言服务资源建设”“中华经典诵读”和“城市语言文字基础能力提升”五大专项行动,以此为抓手,系统整合人力、物力、智力、技术、制度等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2日

(本文有删减) XedlD8PdG5AVE8HtnxQnYV3AUz4AK8/SpTBV2ce4l9aSs2fQ5HF1qBLQxO1aTT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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