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要求,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2016—2020年轮次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中,先后于2018年和2020年,对普陀、宝山、静安、浦东四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
2015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明确了督导评估的原则,规定了督导评估的内容和程序。同时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根据本地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督导评估的具体标准。
2016年4月,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上海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提出本市督导评估的具体标准,并明确“此项督导评估将纳入本市2016年至2020年对全市16个区县开展新一轮教育综合督政工作之中”。本轮教育综合督政以“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暨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为必督项目,同时各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申报其他督导项目,全市16个区
中普陀、宝山、静安、浦东四区选择接受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此外,为切实发挥督导评估对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动作用,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还要求各区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展开自评,并填报反映各评估指标达成情况的《督导评估数据统计表》和《自评报告》。
《框架》包括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
4个一级指标,组织领导、政策规划、督查机制、工作机构、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推广普及、文化传承、国家机关发展水平、教育机构发展水平、文化传媒发展水平、城市街区发展水平、乡镇农村发展水平13个二级指标,并提出了各二级指标的考核要点。
《指标》对《框架》进行了细化,就13个二级指标的考核要点提出共计36个检测点。如《框架》“督查机制”二级指标的考核要点是“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将城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考评指标。加强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督导检查。建立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对为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指标》据此设置了6个检测点:(1)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区县政府办公室有计划地对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办督查。(2)区县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乡镇考评体系列有公共场所、街区用语用字规范专项指标,并占有一定的分值。(3)区域内公共场所中外文使用基本规范,加强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督导检查。(4)区县语委建立监测工作网络,对各类媒体、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5)建立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6)对为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在各区自评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区的自主申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本轮教育综合督政工作中,先后于2018年10月对普陀区政府、2018年11月对宝山区政府、2020年6月对静安区政府、2020年9月对浦东新区政府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发现,四区语言文字工作总体上都达到了《指标》要求,并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同时也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四区政府都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着力压实各方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依法管理,围绕推普周、中华经典诵读等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教育,促进语言文字工作有机融入文化建设,区域语言文字治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四区语言文字工作总体上都达到了《指标》要求,发展态势良好。
普陀区注重抓重点、树典型,有效提升了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注重抓宣传、创品牌,有效营造了语言文化传承传播的浓厚氛围;注重抓街镇、夯基础,有效构筑了覆盖全区的两级管理体制;注重抓创新、重服务,积极探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增长点。特别是实施“3个10”工程,在街镇中建设了10多个示范街区、在委办局下属单位中建设了10多个示范窗、在教育系统中建设了10多所示范校,坚持抓重点、抓难点,迎难而上,集中攻坚,以点带面地推进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宝山区多措并举,不断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通过联络员队伍建设、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评估、语言文字工作台账制度等,推动区语委各委员单位将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将普通话和汉字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职后培训体系,开设专门课程并给予学分,推动了语言文字能力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在每年进行的综合督学中列语言文字工作指标并给予量化分值,强化了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监督。在社会用字管理中,积极探索实践“以创建合格街区为基础,以属地化管理为常态,以社会实践活动为抓手,以联合执法抓落实”的管理模式,为营造服务于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的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奠定了制度基础。
静安区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融入行业管理。区语委与成员单位共同探讨语言文字治理的措施与途径,努力推动各成员单位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与本行业系统的工作职责和特点有机衔接。如区委宣传部、融媒体新闻中心制定《静安区融媒体中心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新闻职业道德承诺书》等,对媒体宣传规范用字、公文处理提出规范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融入行业规范;与改善医疗服务相结合,融入日常工作;与职工修身活动相结合,融入医院文化,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渗透和内化。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站管办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开展文明办公标准及要求》等制度,以区域党建为平台,以站区大宣传为抓手,持续优化铁路上海站的语言文字环境。彭浦镇修订完善《彭浦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镇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干部文明用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水平。
浦东新区在条件保障、宣传推广、语言服务、内涵建设等方面创出多项特色。区政府为语委办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专用办公场地,逐年递增工作经费,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全市领先。将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融入德育工作,融入校园文化和拓展型课程建设,营造了浓厚的传习中华语言文化的社会氛围。连续10年举办国际学生汉语征文比赛,推动中文国际传播。重视外语服务,如陆家嘴街道新冠疫情期间快速组建多语种志愿工作组,协助涉外社工和外籍志愿者,为外籍人士提供语言服务,解决语言沟通上的困难;张江镇成立对外多语服务小分队,提升境外来沪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科研,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四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不足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除浦东新区外,其他各区的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不同行业、不同街镇、不同学校之间语言文字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较为突出,工作较薄弱的单位将语言文字规范有机融入中心工作、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内容的指向性不够明确,对区属行业和各街镇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开展检查评估的力度不够,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尚需进一步落地;四是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仍有盲点,公共场所中英文使用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新媒体语言文字规范问题关注不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社会知晓度仍需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及公共服务窗口一线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需要在“普及”的基础上切实向“提高”转型;五是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语言生活特点,主动服务、有机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内涵建设、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不足,督导组逐一提出了整改建议。
接受督导评估以来,四区政府积极落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督政意见,推动区域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发展。普陀区将工作经费从督政前的每年9万元提升至每年30万元,保障支撑区语委更好地规划、落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加强与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动,建立社会用语用字监测认定整改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开展了对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语言文字规范情况的监督监测。宝山区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十四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通过建设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入职教师汉字应用测试等,提高教师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开展服务窗口语言文字规范自查、市民文化普及等工作,发挥语言文字服务区域发展的作用;组织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集中整治等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监测与引导。静安区加强对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制定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手册,进一步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加大重点领域、关键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力度,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源头把关;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意识与能力,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夯实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浦东新区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完善对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的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与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结合区域特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明确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自媒体时代的有效传播方式,通过“两微”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加强面向全社会的语言文字法治宣传与教育;调查研究国际化社区治理、自贸试验区建设、楼宇经济发展等中的语言问题和语言需求,努力提升语言服务能力,打造适应国际化发展的区域语言环境。
督导评估是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深入持续开展、科学有效发展的重要举措,上海对普陀、宝山、静安、浦东四区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取得积极成效。《框架》和《指标》紧紧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任务;同时,面对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语言生活特点和多样性语言需求,有必要进一步将督导内容扩展至语言服务的推进、和谐语言生活的构建、语言教育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指标》充分考虑语言文字使用的复杂性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艰巨性,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重在质性评价、发现不足、诊断问题,面向未来推动工作;同时,由于未设置量化分值和权重,对区语言文字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关键核心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指导推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此外,语言文字使用面广量大,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评价的数据获取在现场督导评估中存在偶然性,建立常态化的监测机制,保证评价数据的客观性、可比性,势在必行。为此建议,在下一轮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中,制定内容更加全面、重点更加突出的评估指标,组织第三方对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实施常态化监督监测,作为现场督导评估的事实依据。
(市语委办、市教科院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