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考古学是指以田野考古方法获取实物资料,并用以研究古代人类和古代社会的一门学科。学术界一般认为其发源于西方并从西方传入中国,而有别于此前中国本土已有的“金石学”。金石学至多被认为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最具权威性的表述为《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考古学”词条中所述:“考古学的产生有长远的渊源,但到近代才发展成为一门科学。近代考古学发祥于欧洲,以后普及到世界各国。北宋以来的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以田野调查发掘工作为基础的近代考古学才在中国出现。作为一门近代的科学,考古学有一套完整、严密的方法论。”
在这样的定义之下,近代以来的“考古学”被认为包含着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考古研究所得的历史知识,有时还可引申为记述这种知识的书籍;第二种含义是指借以获得这种知识的考古方法和技术,包括收集和保存资料、审定和考证资料、编排和整理资料的方法和技术;第三种含义则是指理论性的研究和阐释,用以阐明包含在各种考古资料中的因果关系,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考古学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考古学田野工作,足迹遍布祖国的陆疆与海疆,甚至走出国门,在上述考古学的三个层面上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考古学与西方考古学的交流走上正轨,不断引进和借鉴西方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来开展本土实践,一批受到西方系统学术训练或者深刻影响的考古新人更是十分活跃地对既往的中国考古学现状——尤其是考古学理论与方法——展开了一系列回顾与反思,
促使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研究理论体系这个问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越来越具有紧迫感和重要性。其中,关于考古学研究中“范式”的讨论,也再次成为一个热点议题。
“范式”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 S. Kuhn)提出的,其主要定义包括法则、理论、应用和指南在内,为“特定、完整的科学研究传统”提供模式的广为接受的科学实践规范。
近年来,在理解库恩提出的“范式”时也有国内学者进一步解释:“它相当于一种思维框架或概念纲领,所有材料收集、分析都围绕它来开展。”
并具体阐释这种范式是“科学共同体的信念,这种共同的信念建立在某种公认并成为传统的重大科学成就(如牛顿的万有引力说、达尔文的进化论等)基础上,为共同体成员提供把握研究对象的概念框架、一套理论和方法论信条,一个可供仿效的解题范例,它规定了一定时期中这门科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途径,同时也决定着共同体成员的某种形而上学的信念及价值观”
。按照这种解释,“范式”似乎已经成为科学研究中最顶层的理论纲要和行动指南。
事实上,库恩提出的科学研究中的“范式”,起初只是针对自然科学而言。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西方考古学家在阐释考古学理论的时候,并没有采用这个概念,而是各有其表述方式。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一个学科可能同时存在功能显著不同的范式。范式之间可能只有松散的联系,也可能按照不同的速度发生变化,并逐渐而不是突然导致整体性变迁……在任何时代,没有任何一种类型可以单独构成一个时代的范式。”
从西方考古学思想史的视角,我们也可以将范式理解为一种思潮、一种流派,或者是一种“高级阐释”的理论,大致相当于前面考古学定义之下的第三个层面——理论性的研究和阐释。
扼要地回顾西方考古学的思想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各种思潮、流派和理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纷繁交织的场景。由于研究主体考古学本身的复杂性,处于竞争中的不同派别存在着较之自然科学更多的学派和相互竞争的范式。
从欧洲最初的古物学当中,发展出历史学的“中世纪范式”,将史前坟墓和巨石文化纪念碑等遗迹与《圣经》和上帝创世神话相联系,将人类所有的事件视为一系列具有宇宙观意义的偶发事件的组合,而这些事件都是“上帝预设的结果”。14世纪以来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兴起,进化论思想广泛传播,促使欧洲古典学中萌生了“史前考古学”和“古典考古学”两大支柱,曾被视为天上降下的“雷石”和“精灵的螺钉”之类的石器被确认为新石器时代的石斧和尖状器;墓葬、巨石圈之类的遗迹开始和文献记载中的各国历史相联系,也有考古学者将这一时期的研究路径视为“启蒙范式”
。
考古学研究范式革命性的变化始于19世纪。19世纪上半叶,丹麦学者汤姆森(C. J. Thomsen)尝试将收藏中的史前古物编排进三个连续的时期,即后来著名的石器、铜器、铁器“三段论”,充分体现了当时早期人类发展进化主义的观点,被史家认为是“一个不依靠文献材料的有效编年体系的奠基工作”
。19世纪下半叶,随着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在欧洲各地的兴起,加之以采用传播论和移民论来解释文化变迁的风气日盛,瑞典考古学家蒙特柳斯(Gustay Oscar Montelius)在汤姆森之后发展出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开始注意到欧洲各地不同类型器物的形态和纹饰的变化,试图在此基础上推导并校正一系列地区性的编年。而英国民族学家泰勒(E. B. Taylor)也在其《原始文化》(
Primitive Culture
,1871)一书中提出“文化”这个概念,并且将其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所获取的能力和习惯的综合体”
。这就使很多欧洲考古学家认为,由地理和空间所界定的史前考古器物组合,与族群认同之间是可以相互联系的,由此在中欧及其邻近地带首先产生出“考古学文化”概念。
20世纪初叶,马克思主义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V. Gordon Childe)进一步发展了对于“考古学文化”的理论阐释和具体实践,认为“文化—历史方法”有能力研究和阐释考古学记录中的时空变化,可以利用考古资料的分类、年代学走向“文化重建”。这种“文化—历史”研究取向影响越来越广泛,1910年以后也发展到北美。如同特里格所说:“这种类型的考古学在世界各地都深受欢迎。族群和国家都渴望更多地了解他们自身的史前史。这种知识在弘扬集体荣誉感,促进集体稳定上意义重大,同时也有助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对于那些过去深受殖民主义历史学和考古学忽视或者贬低的民族来说尤其重要。”
这一研究范式因其以考古学文化的研究为主体,对于建立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考古学时空框架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也对中国史前考古学产生过重要影响。国内甚至有学者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仍然是“文化—历史”考古学。
20世纪以来,和西方考古学的发展并驾齐驱的,还有苏联时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考古学理论范式的产生,这是过去某些研究者有意或者无意加以忽略的部分。苏联是第一个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内阐释考古学资料的国家,十月革命胜利后,将原沙俄物质文化研究院更名为国家物质文化史研究所(CAIMK),并在莫斯科大学、列宁格勒大学等设立考古系,培养大量考古学专业人才。苏联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考古学理论主要建立在三个重要的基点之上:其一,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来阐释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因。其二,以马克思、恩格斯对摩尔根(Morgan)《古代社会》的研究以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提出的单线式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三种社会形态”和“五个社会发展阶段”来揭示和判断某个考古学文化所从属的发展阶段、社会性质,并寻求社会变迁的规律。其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对于民族志的关注,利用考古学资料寻找和区分“民族认同”“民族起源”“民族文化”等问题。
苏联时期考古学对于1949年以来中国的考古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影响甚大,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曾经在中国考古学界占据主要地位的一种理论阐释模式。
20世纪30年代开始,“功能主义”开始成为英国和美国人类学研究的一种主要潮流,主张从文化环境与变化的内因和外因来考察社会的变迁。“过程主义考古学”也随之成为一种潮流,考古学家们不仅要研究遗物和遗迹的形制特征,而且开始关注其功能(function)与过程(process),用以研究文化的发展过程,解释文化变化的原因与机制。
与此前相比较,特里格认为这个变化的特征在于:“文化—历史方法揭示了文化的时空分布和文化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框架,在文化的内部特征的系统研究上得到功能主义的补充和完善。”
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兴起,同时还催生了一批考古学“中程理论”,如实验考古、民族考古、环境考古、生态考古等,甚至还开始进入以往很少涉及的精神领域考古。
20世纪60年代,新进化主义理论在考古学中得到应用,以路易斯·宾福德(Lewis Binford)为代表的一批年轻的考古学家领导潮流,“新考古学”走上舞台。那么,“新考古学”到底“新”在哪里呢?与此前的考古学理论和流派相比较,他们“以进化论思想为指导,从系统论角度看待遗存所反映出的文化和社会,运用演绎逻辑的类比、统计方法,探讨不同时空人类文化的异同的文化发展过程”
。尤其是在研究方法上,新考古学派提出先假定模式,再抽样验证、演绎规律的解释程序,也和传统考古学以归纳、统计为主的方法有所区别。新考古学虽然流行的时间不长,在20世纪70年代末即走向衰亡,但其影响却十分深远。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考古学的影响也波及正处在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曾引起过中国考古学界积极的介绍和热烈的讨论。
继“新考古学”之后,西方考古学的理论不断推陈出新,层出不穷,进入一个“多样性阐释”的新阶段。欧洲出现了社会考古学、认知考古学、后过程考古学、新马克思主义考古学等不同流派。
这些流派的形成及其特点,从总体上而言可被视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后续发展,它们力图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去弥补其不足。其中影响较大也被学术界批评最多的是后过程主义考古学,它质疑考古材料的客观性,强调人的能动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它的结构主义和象征理论,强调人类行为受信念和符号概念所控制;第二个特征是将“读史”和了解遗存的意义(meaning)作为研究的目的,为此强调考古遗存所在背景(context)的研究与诠释;第三个特征是把人作为一种能动因素来看待,强调意识形态的能动作用。
如同西方学者指出的那样,西方考古学理论近年来一个最为显著的转变,是从“纯真的实证主义转向了影响深远的相对主义”
,这也引起了考古学家们更多的反思。如戴维·克拉克(David L. Clarke)在1973年发表了《考古学:纯洁性的丧失》一文,重新提醒人们反思“作为考古学的考古学”的终极研究目标究竟应当如何设定。下列问题被重新提上议程:考古学究竟是“人类学的考古学”还是“历史学的考古学”?在考古材料、考古学理论与方法等学科之内的“内部话语”和超越考古学领域、运用更广泛的阐释考古材料的社会科学理论“外部话语”之间,考古学家应当如何对接?
回顾西方考古学思想史的变迁,也让中国考古学者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些基本问题:中国考古学是否也和西方考古学一样,经历过不同研究范式的演进?如果的确存在着这些范式,那么它们是否是西方考古学范式的“中国翻版”?这些西方考古学的研究范式对于中国考古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具有什么借鉴意义和价值?
无可否认,近代中国考古学是从西方传入的,如同欧洲一样,中国考古学形成之初便与地质学、生物学等学科密切相关,一批早期从西方学成归来的中国考古学家(如李济、梁思永、夏鼐等人),自然也就将西方考古学的一些理论、方法带到了中国。例如,当时流行于西方的进化论、传播论也对中国考古学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但是,这却并不意味着中国考古学的研究范式也同样是步西方考古学研究范式之后尘而发展、变迁的。完全套用西方考古学的研究范式来观察和理解中国考古学的理论创建和在此指导之下的研究实践,也未必符合中国考古学的客观实际。这是因为,西方考古学所经历的历史文化背景、文字和文献传统、关键信息的选择、主要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的设定等方面,都和中国考古学大相径庭。
追根溯源,西方考古学“范式”的提出,大多是从文献编年相对比较薄弱的国家和地区首先开始的,而主要研究的对象,则是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考古。但对于中国考古学而言,从其接受西方近代考古学之始,它所要研究的对象,就既有史前考古,也包括历史时期考古,也就是今天中国考古学者常说的“前段”与“后段”(在这两大段之间,也有学者提出还有一个“原史考古”
)。中国是一个有着长期形成的、不曾中断过的文字系统和文献编年系统的国家,这一点和西方世界古代文明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虽然在考古学初传入中国之时,中国古文献记载的古史编年体系在近代“新史学”运动中正在受到以顾颉刚先生为代表的“疑古”风潮的挑战,顾颉刚所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也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古史编年体系,但“重建古史”却同时成为狭义历史学(文献史学)和近代考古学共同追求的高层目标,这就决定了中国考古学从一开始在研究目标和基本范式上就有别于西方考古学。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考古学诞生的标志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持的河南安阳殷墟遗址的发掘。这次发掘中,田野考古工作的基本方法来自近代西方考古学,但研究的基本范式却是将发掘材料与甲骨文、《史记》等文献记载的殷商史相互对照,希望通过系统、科学的考古发掘来重建殷商史,
并由此上溯到殷商史之前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以探寻中国早期文明的源头。
这样一种研究范式具有中国考古学独特的历史根性,在史前考古领域,从20世纪初的殷墟发掘开始,可以说一直延续至今。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曾经也一度受到苏联考古学的影响,以物质文化史作为研究对象,以“三种社会形态”和“五个社会发展阶段”等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揭示和判断某个考古学文化所从属的发展阶段,但“重建古史”的高层目标却始终未曾改变。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夏鼐先生等前辈学人所倡导的“考古学文化”研究的基础上,苏秉琦先生首先提出了“区系类型”理论,成为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研究范式。如同已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苏秉琦先生提出的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区系类型”理论,其基础仍然是对战国秦汉以来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形成过程、历史脉络的宏观思考,其最终目标仍然是探讨中国文明起源的历史轨迹。
此后,苏秉琦先生进一步发展了“区系类型”理论,提出中国文明起源“三步曲”,即“古国”“方国”“帝国”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原生型”“次生型”“续生型”三种模式,形成对中国文明形成与发展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和文献历史的宏观思考。他总结说:“区系类型的研究是一项通过考古实践得出认识,然后又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反复检验并在高一层次的基础上指导实践,不断丰富、发展、深入研究的系统工程。其最终目的是从宏观上阐明把中华民族凝聚到一起的基础结构。”
很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夏鼐、苏秉琦为代表的一批考古学家所要努力建设的史前考古理论范式,和西方考古学者提出的范式在路径和方法上是有所不同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支撑之下的国家级考古项目,如“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从本质上讲,其最终目标仍然是中国考古学家围绕着各地考古学文化发展谱系的特征,以及由此而导引的社会复杂化、发展过程中区域间的交流互动,与文献记载体系相互观照、印证,来建构中华民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高层理论。
最近,有学者将这一时期的中国考古学研究范式纳入西方考古学理论体系当中,认为苏秉琦先生提出“区系类型”的学说,是西方“文化历史考古范式”在中国“正式形成”的标志,主张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文化历史考古无疑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主流范式”。
这样的说法从表层来看,似乎有其合理的因素,因为从西方考古学的这一研究范式的逻辑程序上观察,“区系类型”理论也是从准备、材料获取、分析、解释、整合、比较、抽象等步骤出发,最后来构建“考古学文化”的概念。而“这个概念除了具有时空框架的意义之外,同时具有指示社会人群的意义”
。在这个层面上,它和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中“考古学文化”的研究理论具有相同的表征。但是,若从更深层面来观察,西方考古学的“文化历史考古”范式缺乏中国史前考古研究范式中对于固有古史文献传统体系的观照和整合。它对于解决考古学的时空框架是有贡献的,即可以说明“何时”与“何地”的问题,但却无法完全胜任“如何”与“为何”的阐释。这和苏秉琦先生的“区系类型”理论所要追求的更高层次的学术目标及其阐释路径,不可完全等量齐观。此外,从中国史前考古学的长期具体实践来看,从历史文献的研究中去寻求考古工作的线索与实证,以及传统的文献史学所引导的宏大历史视角作为考古学研究的高层目标这两大特点,
也和西方考古学的“文化历史考古”范式有着明显的区别。
如果说西方考古学研究的各种“范式”(包括前文所介绍的“文化历史考古范式”“过程主义考古范式”“后过程主义考古范式”等)对于没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史前考古,尤其是新石器时代考古还起到过一些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的话,在进入中国各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考古时,这些“范式”则影响甚微。和史前考古相比较,中国历史时期考古的直接源头甚至可以说主要不是西方的近代考古学,而是中国传统的金石学。
早在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之前,和欧洲的“古物学”一样,中国从汉唐时代开始,实际上已经有了古典主义的考古学,即所谓“金石学”。张勋燎先生曾经指出:“金石学研究的对象是有文字以后阶段的材料,属于历史时期考古的范围,而与史前考古完全无涉,只能说金石学是中国近代历史时期考古学的前身,而不能笼统地说金石学是近代中国考古学的前身。近代欧美考古学传入以前,中国考古学研究的对象远不限于石刻和以铜器为主的器物,还包括了大量古代墓葬、城塞、壁画、水利设施等遗迹在内,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复原研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他首次提出应当将中国传统的金石学称为“中国古典考古学”,认为“中国古典考古学是中国近代历史时期考古学的前身”
。
和史前考古相比较,由于中国具有历史悠久、连续不断的文字和文献体系,历史时期考古学从研究对象来看,无论是遗物还是遗迹当中都保留下来许多不同类型的带有文字的考古遗存。这些遗物和遗迹不仅本身就是未经后人改动过的、原始的考古材料,同时还可以成为佐证与之同时出土的其他没有文字的共存遗物、遗迹的直接的文字说明,“是认识遗物遗迹年代、名称、性质、用途、意义等历史情况的可靠依据,是准确联系考古材料和古书记载的纽带”
。历史时期考古的断代方法也和史前考古有很大的不同,曾经被誉为在考古学研究中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放射性同位素C14断代方法,由于其存在的可允许的误差值往往达到百年以上,在历史时期考古中可能会是几个朝代的出入,其意义和利用价值也大为下降。而历史时期考古充分利用传统金石学所总结和流传下来的一套断代方法,则可以从古史纪年的年号、朔闰干支、官名、地名、避讳等不同的因素出发,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的年代精确到公元纪年的年、月甚至日,
这是任何科技考古所采用的自然科学方法都无法企及的。
正是由于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学的直接源头是传统的金石学(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中国古典考古学”),所以它能够继承金石学中的许多研究成果。例如,对于商周青铜器的器名、纹饰、功能等方面的研究,至今仍然大量沿用了金石学研究的成果;通过对于各个历史时期出土的墓碑、墓志、地券等石刻材料的释读,金石学为后世提供了具有很高学术水平和参考价值的样本。金石家们甚至也和今天的考古学们一样,走出书斋,来到田野,对历史时期考古中的陵墓、城址等进行实地测绘、考察和记录,如吕大临、吕大防、游师雄、张礼等金石学家就曾经组织过相当规模的对唐长安、汉唐陵墓、长安城遗址的田野考察,为后世留下了《长安城图题记》等记载,这些金石著作的勘察结论“经新中国成立后科学考察研究证明,其准确程度之高是相当惊人的”
。
当然,无可否认,这个时期近代西方考古学还没有传入中国,金石学家们所做的田野工作与西方考古学利用地层学、类型学理论与方法所开展的科学实践相比较,还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但客观而论,他们已经为后来的中国历史时期考古收集、保存了大量考古材料,开展了多个领域卓有成效的先期研究,得出了许多正确的结论。在研究方法上,他们也为后世开创了将考古材料与历史文献记载高度整合,并将其置于历史背景之中加以考察和阐释的学术路径。这些成果,也是远远早于任何西方考古学的“范式”而存在于古代中国学术体系之中的。朱剑心先生曾经评论说:“案金石之学,实为研究中国三代以下古器物文字之学……而研究者大抵局限于古器物之本身,仅足为证经订史之一助,与今日所谓考古之学,以唯物主义之眼光,从各种古物以研究古代文化之发展过程,而务其远者大者,固自有别。然其学为中国过去考古学之核心,千百年来,学者萃其精力于名物制度之考订,铭刻文字之训释,其有稗于学术文化者,功亦匪细。”
朱先生在这里所说的金石学为“中国过去考古学之核心”这个观点,是对传统金石学与现代历史时期考古学之间的关系做的一个相当正面的肯定,我认为也是公允之论。
长期以来,考古学界在讨论中国考古学研究范式这一话题时,实际上主要还局限在史前考古研究,很少涉及历史时期考古这个时段。究其原因,我们曾经推测可能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第一,包括现代考古学在内的所有现代学科体系是近代西方的舶来品,其中必然会体现着西方的学术传统和问题导向。现代考古学诞生的欧洲,考古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仍然还是人类起源、农业起源(农业革命)、文明起源这三大史前考古的命题,欧洲古希腊、古罗马以及后来历史时期的考古材料与问题的研究,都显然不是欧洲考古学的主要阵地,更多的关注反而来自艺术史与古典学。这些“先天”的基因不可能不遗传到中国考古学当中。第二,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之时,正值近代中国在西方“民族国家”兴起的背景之下,面临国家、民族存亡危机的落后、屈辱的时期,中国考古学必然会承担起建立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寻找中华文明一脉相承、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国文明连续不断的考古学证据的重任,“重建古史”——尤其是重建中国上古史——成为中国考古学最紧要、最迫切的任务。而历史时期考古学显然在这一任务总体上,不会如同史前考古学那样做出太大贡献,因而声音式微。第三,20世纪50年代之后,中国历史学的主流均围绕一系列宏观历史问题展开,主要关注点集中在古史分期、中国政治史、制度史等方面,而在这些领域,历史考古学显然参与度较低,影响面不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历史时期考古领域,中国学者缺乏宏观理论的思考。著名历史考古学家徐苹芳先生对于历史时期中国考古学分区研究的尝试,
俞伟超先生对中国古代墓葬制度发展经历“周制”“汉制”与“晋制”的“三阶段论”构想,
宿白先生对于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的理论、方法的建构及其具体实践,
都是在中国历史时期考古鲜明的史学传统和金石学传统之下,力图构建历史时期考古学高层理论体系的重要实践和重要过程。这当中,尤其是宿白先生对于中国石窟寺考古理论和实践的贡献,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时期考古中针对石窟寺这一专门领域考古的研究范式。对此徐苹芳先生曾做过详细的评述,讲过一段很长的话,谈及中国历史考古的特点:
中国考古学家应如何对待历史文献,是研究中国历史考古学的一个首要问题。凡属根据历史文献确定了的历史史实,是不可变更的。具体的史料则鉴别其真伪价值,因此,研究中国历史考古的学者,应当具备史料学的知识和鉴别能力。虽然,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与历史学不同,但历史考古学在断定具体年代和解释内容变化时,一定要利用历史文献资料,包括考古发现的碑刻铭记资料在内,这是历史考古学所必要的内容和手段。中国历史考古学在运用类型学时显然与史前考古学有所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是复杂的,类型学的排比有时并不反映它们的真正内在联系,我们必须把考古发现的遗迹遗物置于大的历史环境之内,按照不同对象,分别予以解释。
这可以说是对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即徐先生所言的“中国历史考古”)特点的一个很好的总结,也是对历史时期考古研究方法的严肃思考。有学者认为,这些讨论还主要局限在方法论上,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研究任务,但早年殷墟发掘为中国考古学所确立的最高目标,即“重建古史”却始终如一,从而中国考古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理论也都是围绕着如何重建古史而展开。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考古学的理论建设基本被限定在了方法论的层面,缺乏西方考古学对考古学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高层理论建构。
而笔者认为,这反而恰恰表明中国考古学者对于中国考古学——尤其是历史时期考古学——的主要传统和特征有着自身清醒的认识,能够充分认识到中国考古资料的特殊性和中国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理论体系有着理性的思考,并且不断进行科学的探索和实践,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前行,并不盲从于西方考古学的任何“范式”。但是,这也绝非意味着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学者会闭目塞听,完全排斥对于西方考古学范式的认知。我们可以关注西方各种考古学流派、理论和思潮的发展与争论,对其中合理的成分也可以加以借鉴(如近年来西方艺术史、社会史介入历史考古学的例子就很多),但却并不需要从西方考古学固有的“范式”中去寻求某种“高层理论”的支持。如同张勋燎先生所言,“企图完全照搬欧美近代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考古,恐怕真正科学的中国历史时期考古体系是永远无法建立起来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考古学走过70年历程的今天,重温前辈学人的这些思考和论述,无疑是颇有启迪意义的。
在近年来有关中国考古学研究范式与范式变迁的讨论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将中国考古学曾经走过的道路以及具体的实践过程都整体性地纳入西方考古学的范式当中加以考察,如将其划分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中国考古学研究”“文化—历史考古学”“功能主义考古学”“古典—历史考古学”等“范式”来和西方考古学的发展路径与理论模式相对接,并且预言“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如果中国考古学重视基本理论建设的话,在文化历史考古范式之外,至少还可以增加古典—历史考古及功能—过程考古两个范式,形成立足于中国历史与文化、理论与实践创新基础之上的中国考古学学术体系”
。
笔者对这种勇于探索和大胆借鉴的精神表示钦佩,但对于这一基本立场和表述方式却有所保留。如同前文所论,中国考古学既是西方传入的学科,但是又具有自身的传统,这就注定其研究范式与西方考古学的范式之间既有共性,也各有个性。其中,范式产生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以及研究领域、研究目标的设定,均是影响范式形成的关键性因素。完全套用西方考古学的范式来评估和预设中国考古学研究的范式变迁与未来走向,未必能认清中国考古学的前行之路。例如,所谓“古典—历史考古范式”,实际上不必预期,而是早已存在;也不必怀疑其“是否足以构成范式”“是否有自身特殊的概念纲领”,从传统金石学发展到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学的历程,如同前文所论,已经充分显示出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古典考古学”,无论是在断代方法、类型学理论的运用,还是在与历史文献相互观照从而置于历史背景之下的文化阐释等从低级到高级的理论与方法上,都已自成体系,并先于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而存在于古代中国传统学术体系之中,并非步西方考古学“范式”之后尘而派生出的“衍生产品”。另外,即使是史前考古领域,尽管其可能更多地会受到西方考古学范式的某些影响,但其发展路径是否也在亦步亦趋地重复西方考古学所走过的老路,笔者也深表怀疑。但因本人非这一领域的专家,尚有待识者指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中国考古学已经不会再重新回到闭关自守、故步自封的保守状态,中国考古学者与西方考古学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已经成为常态,双方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各自文化上的传统、特点与差异,彼此之间的平等对话可以求同存异、相互借鉴。如同美国考古学家艾兰(Allan Sarah)所说,东西方学者在考古学研究上的确是存在着差异的,但是,“这些方法上的差异对探讨中国古文明不仅有益,而且是一种推动力”
。当前中国考古学的发展,需要有符合中国实际的研究范式,并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理论体系。东西方考古学者在研究范式上的差异,对于探讨世界古代文明和中国古代文明各有其用,不仅有益,而且是一种推动学术发展的正能量。
那么,应当如何认识和预期中国考古学研究范式未来的发展之路呢?从宏观上看,首先应当以客观、平等的学术眼光来看待西方考古学的研究范式,一方面承认其对于中国考古学(尤其是史前考古学)的理论建构已经产生的和未来可能进一步产生的影响和借鉴作用,从中吸取西方有益的历史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另一方面,更需要认真总结和梳理中国考古学自身发展的历史经验,尤其是充分认识自金石学以来中国考古学所继承的本土历史遗产,从中国数千年文明史的宏大历史背景和发展脉络中去寻求规律,借助中国独特的文献史学传统和丰富的文献史料去建构考古材料与中程理论(中间理论)、高层理论之间的联系,由此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范式和理论体系。
其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考古研究的范式都必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中国考古学的研究范式,必须能够解决中国考古学和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因此,未来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和理论建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考古学者在对不断丰富和增长的考古资料的积累当中,是否能够发现和提出问题,同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和阐释问题。所以,应当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宏观指导之下,提倡理论与范式的多元化、技术水准的国际化、问题意识的全球化,让中国考古学形成的不同研究范式既具有世界意义,又保持中国风格,从而在考古学学科发展的背景之下,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历史智慧和中国现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