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要旨,是使企业所有者和被激励者通过各种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让被激励者积极主动地关心、参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及价值增长,二者在共创价值、分享利益的同时,也需共担风险。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公司的价值分配体系,解决企业发展的动力问题和效率问题,是一种让员工自动自发地工作、让企业基业长青的智慧,是一套用社会的财富、未来的财富、员工的财富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富实现共赢的机制。
但对于更多的中小企业来说,在近期没有上市计划、面临外部激烈竞争、未来不确定性较大、自身内部经营管理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往往会面临较大的挑战,甚至有时会无法顺利推行。
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股权很难估值,导致很难有一个员工和原大股东之间都能认可的准确定价。员工并不认可企业授予股份所对应的真实货币价值,甚至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员工认为企业给予股权是为了短期内给员工低薪酬,是挽留他们的一种“画饼”做法。当员工不认可股权激励方案中股份所对应的价值时,股权激励就已经失去其初衷,对核心员工既没有挽留作用,也缺乏激励意义。
企业给核心员工分配股权,员工进而掌握了一定的管理权限。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由“雇佣关系”变为了“合伙经营”关系。如果操作不当,会使得股权授予变为部分核心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免死金牌”。再加上内部各项治理不规范或部分管理制度、流程的缺失,甚至有可能出现少量股权持有者拉帮结派,徒增内耗。
当部分员工获得公司一定数额的股权,尤其是每年股份获益接近甚至高于每年的劳动薪酬时,他们反而会降低自己在工作上的投入,足够多的股份获益会让他们觉得在企业可以“搭便车”,享受其他人的努力带来的红利,这与企业选择股权激励的初衷完全相悖。
股权激励有效的关键,在于要把股权激励和公司的成功进行有效的连接。一方面,只有让管理者相信股权激励能促进公司成功,才会觉得股权分得值,愿意分,分股聚人心;另一方面,只有让员工对公司的成功有信心,他们才会觉得股权激励有价值,否则拿着几页纸的股权激励协议难道就能改变他们的行为吗?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设计股权激励的关键是把这两个“相信”建立起来:管理者相信分得值,员工相信股权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