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80后”来说,某知名品牌VCD并不陌生。某知名品牌VCD曾经红极一时,但后来逐渐走出人们的视野,那么它到底何去何从了?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它销声匿迹了?
这要从某知名品牌VCD的创办说起。某知名品牌VCD的创始人胡某和陈某于1995年合作的时候,每个人出了2000元,各占50%的股权。胡某硬是靠着毅力最终在1995年6月研发成功了第一台VCD样机并且在当年的11月完成量产。
公司成立只有三年,凭借着营销大获成功的某知名品牌VCD此后在营销推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凭借着不计成本的投入,某知名品牌VCD达到了自己的顶峰,每个月出货量超过20万台。
那陈某呢?在公司迅速崛起的几年时间里,他几乎不插手公司经营事务。公司所有人事任命、财务管理和日常经营都由胡某全权负责。在公司高速运转时,王某也成了股东,占了公司10%的股权,胡某和陈某变成了各占45%的股权。
正当某知名品牌VCD的事业蒸蒸日上之时,胡某和陈某两位大股东还是因为钱和权出现了隔阂。
1998年,胡某继续在电器行业进行扩张,提出了多元化经营的策略,却遭到了陈某的反对。但他不顾决策层的反对,仍然开了多家子公司,在股权架构上避开了陈某。再加上陈某一直对胡某天价拍广告的事情不满,于是对胡某提出,要么自己退股,要么胡某退股。胡某表示要继续参与公司经营,回复陈某要求其退股。于是,两人约定由胡某给陈某5000万元,陈某退出全部股份。
然而,胡某却没有兑现收购股份的承诺,据说只付了几百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陈某于是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说胡某设立子公司并没有得到董事会的授权和批准。这就把某知名品牌VCD内部的矛盾暴露在大众视野之内了。
激进的营销战略本来就让某知名品牌VCD的流动资金吃紧,又因为陈某的一纸声明,经销商和供应商都闻风而动向某知名品牌VCD讨债来了。
在这个节点上,陈某联合王某,共同要求胡某退出管理层,不再担任董事长。胡某虽然一向以某知名品牌VCD创始人和当家人自居,对某知名品牌VCD的贡献之大确实也没人能比,奈何陈某和王某的股权占到了55%,而他自己的股权只有45%,最后被迫交出某知名品牌VCD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离开了胡某的某知名品牌VCD很快走向了没落。而胡某,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锒铛入狱。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创始人之间股权分配的几个雷区具体如下。
1.平均分配股权
像胡某和陈某这样各占一半的股权设计,在企业中不在少数,但也确实坑惨了很多企业。
为什么股权平分基本上都会出问题呢?很简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创业公司都会有个带头的人,但在均分股权的架构下造成的结果是谁也不服谁,导致决策僵局,或者是带头的人心理不平衡,也就没劲儿干了。实际上,首次创业的人特别容易掉进这个雷区。如果问他们,你们为什么会平均分配股权呢?答案基本上都是,认为企业还在创业发展期,不太好和合伙的人去沟通股权问题。这就是典型的好面子心理。大家只考虑到眼下的面子问题,却忽略了长远的共同利益比眼前的面子重要得多这个要点。
你可能会有个疑问,在案例的后面,不是还有个小股东王某吗?那就不是均分的股权架构了,而是45:45:10了,这样是不是会好些呢?不是的,其实更糟。所以,接下来是第二个雷区。
2.博弈型股权架构
在案例中,即便胡某对企业的贡献要大很多,但因为胡某和陈某股权对半,看上去没有人真的说了算。其实不对,你会发现那个小股东,它虽然只占了10%的股权,但当两个大股东相持不下时,小股东帮谁,谁就取胜了,想一下,是不是这个道理?
在某知名品牌VCD这个案例里,小股东当时就是站在陈某这一边,他们加起来的股权占比55%打败了胡某的股权占比45%,这就是大股东平分股权的另外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反倒让小股东有机可乘,成了那个可以左右局势的一方,你可以想象这里面的关系多么微妙。
3.仅以出资论贡献
在案例中,其实胡某和陈某是两种类型的股东,胡某除了出钱,还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可以说是管理型股东;而陈某除了早期出了钱,公司的事务过问得不多,可以归类到投资型股东。在大家出钱一样多的情况下,一个劳心劳力,一个少问公司事务,体现在股权上却是各占45%的均分局面,显然是不合理的。随着公司越做越大,管理型股东的心理一定是越来越不平衡的。
在案例中,胡某虽然答应用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陈某手中股权,但在胡某眼里,陈某没做什么事,只是最早投资了2000元,就可以拿走5000万元,胡某心里怎么能平衡,这是典型的控制权和索取权不对等。
事实上,在公司早期设立的时候,以出资金额来分配股权结构的公司不在少数。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时候,申请材料上也是要求填写认缴多少注册资本,占多少股权比例,并没有给出其他可以计入股权比例的选项。而绝大多数创始人并不具备这样的经验或者法律知识储备,也无法设计出能够体现人力资本付出的股权结构。
4.股权缺乏动态调整机制
胡某和陈某之所以最早平均分配,相信也是没有想到后来胡某表现出来的能力那么强,而陈某并没有预期的贡献那么大。事实上,绝大部分公司在进行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都很难预期后面股东之间的贡献变化。但为什么那么多人急于分配股权,其实也好理解。你看,开始的时候很多是朋友、同学、老同事一同创业,算是彼此了解,但的确又看不清谁的贡献大,但事情总要先做起来,不可能等看清了再注册公司,那公司经营的很多事情就没法开展了,所以大多选择先开张再说。但慢慢的,人力资本价值的差异性就体现出来了,就像海底捞的张某和施某,最早各占50%的股权,但后来张某的贡献更大一些,接着张某顺利收购了股权,这也为海底捞继续做大做强并成功上市创造了条件。
这样一看,胡某和陈某就显得很不明智了,创始股东股权分配的几大雷区,挨个儿踩了一遍。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很多初创公司的股权架构其实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大多数人在创业的时候都面临很多约束条件:没钱、没资源,还要打硬仗,有时候也没有太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