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探索内部创业机制,以激活现有资金、资源与人才优势,促进企业组织变革与业务转型升级。通过内部创业的制度创新来解决公司日益发展壮大的同时并存的管理成本增加、创新乏力、发展停滞等问题。内部创业无疑伴随着股权制度的创新,对内部创业团队的股权激励无疑是实现内部创业团队、母体公司、内部创业项目三方共创、共担、共享的重要激励因素!内部创业,实现人才资本股权化,是股权激励的又一种形式。内部创业的四个关键步骤如下:
1.回归创业环境。公司内部创业项目立项后,凡是申请参与创业团队的,均需要回到创业原始状态,将持有的全部股权期权清零,完全回归到创业状态,背水一战,避免投机行为。
2.共同出资设立。作为项目的创始团队成员,以出资获得20%—30%的持股比例。
3.内部风险投资。在后续资金需求上,按照项目的市场估值,由集团进行追加投资。
4.换股收购合并。在项目成熟后,由集团收购,并入集团,内部创业团队持有集团股权期权。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将内部创业实现市场化,形成裂变到聚变的过程。
但就内部创业项目而言,股权激励模式必须结合内部创业项目所处不同阶段进行选择。
芬尼克兹“裂变式内部创业模式”广为流传后,越来越多的企业主也纷纷效仿学习。很多创业项目就凭着企业主的想法、资源,在公司内部招募团队立项开发一款产品,待产品被市场初步验证后独立成立项目公司,母公司占大股,创业团队占小股。
然而,我们接触了一些类似项目公司后,发现当创始团队开始独立寻找新一轮的融资时,结果无论项目有多好,投资人看到这样的股权架构后都不敢投资,因为投资人无法保证在这样的架构下创业团队的权责利得到正确的匹配,从而保证创业项目的顺利推进。
那么,什么样的股权架构能更有利地发挥母公司(平台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势,实现“共创、共担、共享”的“完美”架构?我们在后面的章节将为大家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