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本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奸淫幼女罪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3月15日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取消,奸淫幼女的直接定强奸罪。 V0jQynM3OqaQfNG74JuaObNyENa+m9DlQx+334kNNr7JF25bR51jt5nX+yR9Mk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