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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哪些组织形式?

答: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可以申请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符合条件的就是慈善法所称的慈善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属于慈善组织。

(1)基金会。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目前,绝大多数基金会都属于慈善组织,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安利公益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等。但是,也有一部分基金会未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2)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类型有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要成为慈善组织,需以慈善即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而不是服务于会员群体。慈善会、志愿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就是典型的慈善组织。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等。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是以服务会员群体为宗旨的,因此不属于慈善法所称的慈善组织。

(3)社会服务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目前,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类型有非营利的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想成为慈善组织,需要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并符合慈善组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登记或者认定程序。 DyNk315/8jlu1/1xnHYkHI5pcl8c3OpVPvx1j86lWjKpkCdmriVE1Y5zTfvy6j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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