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公开募捐是慈善组织取得慈善财产的重要途径。公开募捐可以采取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慈善法明确规定了开展公开募捐的方式,为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提供了指引。
(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是一种传统的募捐方式。它是指慈善组织在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社会公众直接将现金投入募捐箱,由慈善组织收集、汇总善款后用于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募捐箱可以固定位置,也应当允许其流动,关键是要明确“谁设置、谁管理、谁负责”,并且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及城乡居民生活。
(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是指将演出、比赛、销售、展览、拍卖等获得的收入贡献给慈善事业,慈善晚会是指通过举办晚会的方式筹集善款用于慈善事业。这些方式在实践中一般由某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如著名人士、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网络名人等发起或参与,通过动员活动参与者的慈善意识,实现慈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本项规定中的方式,尤其是义卖、义拍、慈善晚会等,既有可能为公开募捐所采取,也有可能为定向募捐所采取。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参加活动的对象是否是特定的,如果对象特定,定向募捐也可以采取这些方式,但不得通过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和慈善晚会来开展定向募捐。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是目前实践中较为常用的公开募捐方式。互联网募捐具有方便、快捷、针对性强、公开透明程度高等一系列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力大的特点,由此带来的对传统监管方式的挑战,需要加以必要的规范。
(4)其他公开募捐方式。这是一项兜底性条款,除上述列举的募捐方式外,慈善组织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例如,慈善组织登门劝募,如果面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对象开展,也属于公开募捐;慈善组织还可以在街头、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向社会公众派发传单,劝导社会公众将款物转账至指定的账户或者送到特定的地点,同样也是一种公开募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