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1.与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协议》要包括专项技术培训的事项及费用支付事宜,约定服务期期间及违反服务期条款后劳动者违约金支付的计算方式,做到具有可操作性;为了保证培训的效果,用人单位还可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对劳动者培训的考核,不合格的后果及责任承担等事项。
【模板二】服务期协议
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员工与企业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理念,现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培训情况
1.1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
1.2培训期限: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1.3培训地点:【】。
第2条 培训费用
2.1甲乙双方确认: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项目,合计人民币【】元。
2.2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甲方负担。
第3条 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3.1双方同意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为:【】。
3.2培训期间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计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培训费用中。
第4条 培训要求
4.1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2乙方承诺,在培训期间均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以不亚于正常工作时的态度和纪律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机构的纪律。如有违反,均视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5条 服务期
5.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结束之日。
5.2服务期为:【】年。当服务期的结束时间后于劳动合同期满时间时,甲方可以选择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也可以选择放弃服务期的权利,劳动合同按原期限终止。
5.3培训结束后,乙方将按不低于培训结束前的待遇,同时按甲方的正常工资调整制度上岗,如双方另有协议,按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第6条 违约责任
6.1服务期届满前,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服务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3违约金金额为【】元,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未履行服务期与全部服务期的比例进行分摊。
6.4如发生乙方违约事宜,在付清违约金后,甲方将相关培训证书返还于乙方,并办理其他离职手续。否则甲方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的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培训态度不认真、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出培训等情况),导致培训不能正常完成,无法实现培训目的的,甲方有权停止培训,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7条 其他
7.1培训开始前,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此时本协议不发生效力。
7.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保留支付费用的相关凭据,作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用人单位向其主张违约金的证据。
【专题五】以户籍待遇为由约定劳动服务期的实操处理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用人单位对出资招用、培训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部分企业以给予北京、上海等地的户口待遇为由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劳动服务期的约定限定为专业技术培训,以给予大城市户口为待遇约定服务期自然无效了。
诚然,大城市户口与教育、房产、医疗等捆绑,使其具有了巨大价值,如单纯裁判劳动服务期约定无效,违约金不予支持则会增加劳动者借单位的进京指标的名义获得户口,而后马上毁约的法律风险。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对此类情况予以规制,即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以户籍待遇为由约定劳动服务期,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的,虽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无效,但因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裁判机关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