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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在中国的经营

大北电报公司及其在东亚活动的历史几乎世人皆知。为了与代表英国利益的大东电报公司(Eastern Extension Australasia and China Telegraph Company,简称EETC)展开竞争,这家丹麦公司于1869年10月23日获得了俄国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将符拉迪沃斯托克(Vladivostok) 的陆路电报线与中国和日本的连接起来。做法是通过敷设海底电缆,从符拉迪沃斯托克连接到日本长崎再连接到上海海岸外的大戢山岛(Gutzlaff Island)。这些海底电缆于1871年夏天敷设。在俄罗斯的陆路电报线架设完工之后,1872年1月1日通往欧洲的通信线路正式开通。大北电报公司与大东电报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通过一项协议得以解决,即大北电报公司运营从香港到大戢山岛之间的电缆,并于1871年4月4日开通。海底电缆在敷设到中国大陆沿海后,于1870年12月8日在夜幕的掩护下连接到外国租界。之所以要在夜里施工,是因为无法确定中国当局是否会批准开展电报业务,实际上他们确实不予批准。

大北电报公司的资本大部分来自英国投资者,一小部分来自法国投资者,但公司仍在丹麦人的控制下,包括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的运营范围包括英国、法国、丹麦、瑞典-挪威、俄罗斯(包括芬兰大公国在内)及日本和中国。公司雇用当地人员,但丹麦人也在其他国家的电报站工作。在中国的外国人员,大多数是丹麦人,正常情况下有20—30人。当地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中国人和来自中国澳门或中国香港的葡萄牙人。

丹麦员工借调到大清电报局是从1881年开始的。从1882年开始,在东亚工作的大北电报公司员工都有义务服从这种调动。 1885年,在大清电报局工作的外国员工中有10多名丹麦人,一直到1912年,大约有25名丹麦人在大清电报局任职,其中一些人是从大北电报公司临时离职的,而另一些人是从大北电报公司长期辞职的。 大北电报公司愿意让丹麦人和前公司雇员成为大清电报局的外国员工,只要他们不公开违背大北电报公司的利益,事实上这也是令公司明显感到担忧的事。1886年,博来(Henrik Bohr)筹划让大清电报局雇用不属于大北电报公司的丹麦报务员,据报道有3名丹麦人就是以这种方式被招雇到大清电报局的。 他们在应聘时不会提到曾在天津工作。

大北电报公司向拉斯勒福使团(1874—1876年)提供了部分资助,使团的意图之一就是推动丹麦电报业在中国获得更大的利益。拉斯勒福从中国政府那里获得了对海底电缆及其安全性的认可,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充分保证未来电报业在中国的运行。大北电报公司还准备在福建省架设陆路电报线,以连接通往台湾的海底电缆,但中国政府态度非常坚决,认为外国公司不可以在中国拥有电报线。

拉斯勒福使团的成员霍斯基尔上尉是一名丹麦陆军工兵军官,被暂调到大北电报公司,1875年春天他在天津非常活跃。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两名大北电报公司的雇员,弗雷德里克·霍尔斯特(Frederik Holst,1850—1889)和奥斯卡·莫勒(Oscar Møller,1855—1936)。 他们的任务重点就是发展电报业,为此他们不仅带来了设备,甚至还可能运来电线杆架以便架设电报线。李鸿章对此很感兴趣,而大沽的清军指挥官们还把电报的发报键安放在自己家里,加紧练习如何拍发电报。

在拉斯勒福使团启程前往中国之前,大北电报公司收到了一份报告说,李鸿章表示希望在天津展示一下丹麦的鱼雷技术。使团将装有炸药的鱼雷带到了天津,1875年4月21日,霍斯基尔和两名丹麦海军专家莫勒(Møller)、拉森(Larsen) [46] 将鱼雷安装好,在天气非常恶劣的一天,在大沽岸上用电力控制引爆了鱼雷。从描述来看,他们很有可能引爆的是水雷而不是鱼雷。第二天,他们又引爆了一些小型爆炸装置。

此时,由于发生了马嘉理事件,中国和英国之间正经历着不断加剧的危机,所以丹麦对中国的军事援助,包括电报和水雷,被当地的英文报纸披露了出来。得知这一消息后,李鸿章向霍斯基尔表示,倘若英国进攻丹麦,他一旦得到通知,就会派一大支中国军队前往援助丹麦。 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报告说明电报设备是如何在1875年被运到天津使用的,但是到1877年6月,在李鸿章的总督衙门和天津机器局之间架设了大约有十公里长的电报线,鱼雷学堂的学生参加了包括实际操作训练在内的电报课程。 根据李鸿章的报告,两年后,中国人在丹麦工程师的帮助下,在天津和大沽、北塘炮台之间架设了一条用于军事通信的电报线。

克里斯蒂安·阿德里安·舒尔茨(Christian Adrian Schultz,1844—1889)是大北电报公司的一名杰出发报员,出生在石勒苏益格的伦兹堡(Rendsborg),他于1877年9月27日抵达天津,并一直待到1877年12月2日。从1872年10月到1873年11月,他一直在天津和北京,并于1873年出版了《电报节略》一书。此后他又在天津度过了一段较短的时间,然后在1875年1月到1876年1月,加入了拉斯勒福使团担任秘书。1876年底,他成为上海大北电报公司总部的秘书,并经常担任该公司的谈判代表,直至1880年。1881年3月,他有望成为大清电报局经理候选人,最后却不了了之。 1883年,舒尔茨从大北电报公司辞职,去往马来亚霹雳州 的英国政府部门工作,并于1889年访问哥本哈根时去世。

大北电报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可是由于关乎中国的利益,在中国建设的电报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自然要归中国,只是利用外国的专业技术。这样一来,华北尤其是天津就成为与大北电报公司谈判和技术活动的中心。在1880年5月大北公司总经理的报告中,我们看到:

根据来自上海的报告,中国政府显然倾向建立他们自己的电报系统,这可能是为了与俄国开战做准备。为此,已派舒尔茨秘书前往天津和北京,处理公司事宜。

舒尔茨于1880年6月12日抵达天津,直到1881年12月11日返回上海,其间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天津。 1880年7月17日,他被商人和商务代理亨利·史密斯·比德维尔(Henry Smith Bidwell)介绍给了道台盛宣怀。几天后,他又拜会了李鸿章,李所谈的内容与盛宣怀和比德维尔之间的谈话好像没有什么关联。同月,李鸿章和大北电报公司一致同意,对津沪电报线进行一次勘测,该电报线将在1880年8月至10月由弗雷德里克·霍尔斯特负责施工。 比德维尔后来申述称,大北电报公司已经承诺他将获得中国所有电报线工程造价的5%。该案件被提交到上海丹麦领事法院,并于1883年1月25日得到裁定,比德维尔虽然无法获得这笔佣金,但他应当获得2000两银(沪两)的酬金外加他自己支付的350两银。

1880年9月16日,李鸿章上奏朝廷,请求用直隶省军费,修建一条从天津到上海的电报线。两天后,清政府予以批准。 1880年12月,他们与大北电报公司签署了一项协议,由该公司为电报线的建设工程提供原材料和专业技术,工期为1881年6月至1881年12月。1881年12月24日,津沪电报线与国际通信线路连接并正式开通。 这条电报线的建造工程是从两端同时开始的,一端从天津开始架设,工程队由丹麦工程师霍尔斯特负责;另一端从上海开始架设,由卡尔·克里斯蒂安·博耶森(Carl Christian Bojesen,1844—1902)负责, 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两名丹麦人,其中一位是奥斯卡·莫勒。架设电报线所使用的经费是李鸿章掌控的资金,工程完成后,津沪电报线被新成立的股份公司——大清电报局控制。李鸿章和盛宣怀都对大清电报局有很大的影响力,盛宣怀任大清电报局总经理直到1902年,北洋大臣李鸿章更是对大清电报局拥有全面控制权。

1881年6月6日,大北电报公司的代表和李鸿章在天津签署了一项协议,这使大北电报公司几乎垄断了中国电报所有连接外国的业务,主要是海底电缆,对陆路电报线也有优先经营权。该协议需要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但总理衙门否定了这项协议,原因之一是大东电报公司和英国都强烈表示反对。

随着1881年12月中国陆路电报的开通,大北电报公司在天津的代理机构也暂时关闭了。然而,丹麦人仍然或暂时或长期地为大清电报局或天津电报学堂工作。8名丹麦人被借调到电报学堂,并在璞尔生手下工作了一年,而博耶森在天津负责维护大北电报公司的利益。 后来,他被大清电报局聘为总工程师,可能继续住在天津,但也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架设电报线的工作。1884年,他在上海的大清电报总局担任总工程师,同时也在1882年上海开办的电报学堂担任教习。 362gu0VqyBbfvHZ5dw+SiltAdekFq6116IFn63KMPdeYwY7Ndn4oZAKI86X3Xw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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