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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身寿险可以满足哪些私人财富管理的需求?

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创立者,他与太太育有两个孩子。目前,大儿子在上海独立创业,而小女儿则跟随在自己身旁,日后准备接手家族企业。王先生听闻终身寿险是极为有效的财富管理工具,想知道对他来说,保单有何益处。

隔离家企风险

企业运营过程中,债务风险不可避免。倘若未来企业出现债务问题,王先生出资为家人购买的终身寿险,经过合理的保单架构设计——例如,以子女或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的保单,或者将保单整体置于保险金信托保护壳下——就能免受企业债务牵连,在大起大落的市场中为家族财富保留一块“压舱石”,为子女和父母留下基本的生活保障,减少企业债务危机对家庭生活的冲击。

实现财富精准传承

从财富传承的角度来看,人寿保险保单能精准地实现财富定向传承。假如王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那么他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和每个受益人相应的受益比例,在王先生离世之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比例,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这一过程无须他人知晓和同意,不受他人干涉,王先生能够确保保单中的这笔财富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精准分配给受益人。

使子女快速简便地承袭财富,无须经过复杂的法律流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世之后继承人在办理财产继承时需要经过一段复杂烦琐的法定程序,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文件,还需要相关方配合,耗时耗力,在这一过程中难免遇到困难甚至产生矛盾。而在前文所述的保险架构(王先生为投保人、子女为受益人)下,大额的终身寿险保单可以直接跳过这一复杂的流程,以理赔款的形式让子女先获得一部分财富,再去应对和处理法定程序下的遗产继承问题,为子女留下处理空间。

保护家族财富免受子女婚姻风险带来的损失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批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相关规定,父母离世之后子女领取的身故保险理赔金,即便在婚后获得,仍视为其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向子女直接赠与的财产或子女继承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未来如果子女婚姻出现不稳定因素,那么子女受赠或继承的财产都有可能遭遇分割,使家庭财富蒙受损失。相比之下,保险理赔金在不发生混同的前提下,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从而有助于家族财富的保全。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N0cx8119fpidW9rVkneFwnfMPzW+YSkohFBE1178sWdJCdE39LhxLELPCbgtGd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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