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之间的差异”并不必然是“种族差异”——无论是在基因意义上还是在种族歧视的意义上。一些行为模式在不同种族中会导致相似的结果,因此,结果上的悬殊所能反映的,其实是出于各种原因的行为上的悬殊,而不一定意味着基因决定论或社会性的歧视。
种族与民族议题经常在不同时期、在世界各地引发诸多激烈的讨论。其中既有20世纪初美国的基因决定论,声称“种族决定一切” [1] ,认为这能解释经济与社会结果上的群体差异;也有20世纪末的相反看法,即“种族主义是这种群体差异的主要原因”。
“不同人有不同观念”这一现象,在人类历史上并不罕见。罕见而且危险的是:有些观念既未经事实检验亦未经逻辑检验,但极其流行;提供经验证据、反驳这些流行观念的人,不仅受到了“人身攻击”,而且面临被试图用从审查到暴力的各种手段抹杀证据的局面,在学术界尤其如此。
这不只是特定个体或特定观点所面临的危险。这对由会犯错的人类构成的自由社会的基本功能构成了威胁。人类的不同观念必须接受检验,否则自由社会要么摧毁自由,要么在内部倾轧中自我毁灭。千百年来,在很多地方,两种情况都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