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在中国史学界,谴责满人为了维持王朝延续而卖国求荣的观点一直都很流行。借用这种思维策略,保守派得以有能力去鼓吹实施一次不需要社会革命力量参与的国家革命运动,还坚持认为只有通过重新确立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主体地位,才能解决现代中国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据他们宣称,是满族统治者搞乱了中国传统价值观。
一些历史学者发现,通过研究满人的历史角色,能够给自己的近代史研究带来便利。因为如果刻意放大满人与帝国主义者
相互勾结的恶劣影响,就可以解释中国在19世纪的发展轨迹如此“怪异”的原因。目前,史学界出现了一个研究结论,认为非但中国近代社会不属于封建社会,甚至直到最近,中国社会也仍未进入资本主义阶段。中国很多历史学家都把满人的历史角色作为其研究重点,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的分析要素本就很少;更主要的是,由于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四次中兴之中唯一的一个由外族执政的朝代,深入研究并理解把握同治中兴时期满人的历史角色,将有助于澄清我们对魏特夫“合作共生原理”的错误认识。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汉人与外族部落正是依据这个原理,通过不同程度的相互磨合,才实现了持续共存、共同发展。
即使将清朝作为所有外族王朝中实现汉化最彻底的一个朝代,其文化互渗也没有达到文化单一化或彻底同化的地步。正如魏特夫所指出的那样,“直到这个王朝宣告终结,政治上的诸多因素仍然呈现出阻挠实现彻底融合的迹象”。 (注28) 融合从未彻底完成,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更接近于彻底的融合的确存在,其融合程度超过了人们的普遍认知,而且这种融合趋势的发展方向,可能对于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就在1860—1890年,满汉之间的民族差异界限逐渐消失。直到1898年改革失败之后,彼此间的怀疑和仇恨才再度萌发。 (注29) 满汉之间的冲突,具体体现在中兴之前的历史时期以及清朝灭亡前的那一年。而中兴时期,则恰恰见证了满汉冲突倾向的逆转。
按照魏特夫的看法,阻碍满汉之间实现彻底融合的因素主要有:(1)一种被称作“八旗”的早期军事组织的存在,使大多数满人可以超然于汉人的正常司法管辖范围之外;(2)清王朝的继承法,没有对长子继承权作出规定;(3)满人在官僚阶层中占据统治地位,尤其是垄断了绝大多数高级职位;(4)全面禁止满汉通婚,这条禁令直到1904年才宣布废止。 (注30) 然而,正如下文将要进一步指出的,八旗制度到了中兴时期,已经不再拥有它曾经作为满汉之间界线的绝大部分实际意义,而且满人迅速失去了他们在官僚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关于全面禁止满汉通婚,虽然这条禁令还保留在法典里,但鉴于各种有关对满人实施特别保护的立法都注定会被废止的形势,这条禁令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效力。长子继承权的问题也将不再具有现实意义。
清代早期确实曾经试图阻止或至少是限制满汉之间的相互接纳和适应。在经历了最初的鼓励汉人向东北移民的阶段之后,政策发生了转变,康熙即位之后不久,便开始禁止汉人迁入东北。为了努力保持满族发源地的完好无损,清政府逐步收紧移民政策,直到雍正年间,东北地区实际上已经被封禁了。 (注31)
然而,这项旨在保持东北区别于中国其他地区的政策,在18世纪逐渐发生了反转。实践证明,无论把栅栏修建得多么坚固,也阻挡不住民族融合的脚步,加之汉族在东北地区的人口数量稳步增长。况且,清初制定的把东北的土地专门留给旗人的政策已经宣告失败,因为旗人都是贫穷的农民,不需要那么多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逐渐被汉族同化的满族统治者,对维持满族文化实体地位这件事失去了兴趣,于是,从18世纪末以来,东北地区开始逐步被同化。吉林省按部就班地实现了开放,在长春成立了一个汉族风格的地方政府,汉族形式的行政机构全面取代了满人政府。按照《天津条约》,随着牛庄码头的开埠,动员汉人向东北地区移民已经作为一种保卫领土安全的措施,从而加速了移民的进程。截至同治时期的开端之际,虽然仍能找到某些明文的特殊规定, (注32) 但东北地区已经不再处于隔离状态。
截至19世纪中叶,满人已经赢得了汉人中的士绅和官僚阶层的支持, (注33) 而且太平天国运动也已使人充分理解满汉两个集团在利益上的同一性。满汉之间再也没有出现因民族界限而引发的矛盾摩擦。恰恰是身为一个满人的肃顺(甚至就是咸丰皇帝本人)认为有必要给曾国藩和左宗棠赋予更大的权力,而且也恰恰是一位名叫祁隽藻的汉人向咸丰皇帝呈递了一份奏折,奏折内容经常为后世引用,即:就曾国藩及其地方武装湘军对朝廷的潜在威胁发出警告。 (注34)
截至1860年,中国的统治权已经被掌控在一个满汉上流阶层联合体手中,他们怀着一个共同的伟大目标,那就是要保护中华文化遗产, (注35) 使之免遭国内叛军的劫掠和西方统治者的威胁。中国的社会革命者虽然已经正确地认清了他们历史上的敌人,却错误地给那个敌人贴上了外族的标签: (注36) 满人是中国革命的敌人,其原因不在于他们拥有满族血统,而在于他们在文化上已经实现了如此完美的汉化。正如改革家康有为的观点,如果说清政府有错,那么他们犯的也是古代人的错,从汉、唐、宋乃至明朝,一直延续下来的错——“清政府并不是一个专门由满人执政的系统”。 (注37)
关于后来被广泛断言的满汉官员存在政策分歧这个问题,从中兴期间的档案文献中几乎找不到什么带有实质性的证据材料。对于一些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可以发现,争论的双方都是既有满人也有汉人,找不到任何意义重大的观点模式。例如,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尤其是广东商会,他们经常把厘金
称作满人欺压汉人的工具。可是,厘金的发明者,却是一位名叫雷以諴的汉人,并得到了包括骆秉章在内的许多汉族高级官员的支持;而且,厘金制度还经常遭到许多满人的极力反对,其中就有全庆。厘金问题,还牵扯到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增加财政收入的需求与反对增加赋税的矛盾;国家控制财政收入与地方控制财政收入的矛盾;在纳税负担的分派上,农业集团利益与商业集团利益的矛盾;特殊的外贸利益集团与不愿他们扩大或长期存在的汉人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些并不涉及满汉问题。
当然,官员彼此之间的猜忌还会存在,却并不(明显地)以种族划线。一些宗派的组成,以个人忠诚为基础,其他宗派则是建立在持有相同政策观点的基础上。但是,每个宗派似乎都是既包括满人,也包括汉人。确实,曾有一位满人试图弹劾曾国藩,理由是他恃才傲物,但另一位满人恭亲王却拒绝听取这个指控,满人皇帝还发布上谕,宣布对这些指控不予理会,认为弹劾是彻头彻尾的查无实据。 (注38)
截至中兴时期,说话用满语,甚至将其作为官方辅助用语的现象几乎也已经消失了——就连满人自己都不再通晓这门语言。在1862年1月发布的一道上谕,承认了这一既成事实,当时科举考试免除了满人考生把古汉语译成满文。到1871年,使用满语已成为一种非常例外的情况,甚至在边防部队的军官中也已很少有人使用满语了,以至于朝廷提出要求,规定只有在颁布特别法令的时候,才可以用满语写报告。 (注39)
最后仅存的旨在将满人区别于汉人的限制性政策, (注40) 其中的绝大部分,于1865年宣布废止。旗人自身的悲惨困境,为朝廷改变政策提供了理由,朝廷不得不切实采取一些调整旗人正式社会地位的措施,以便使他们适应当前的社会处境。早在道光年间,就一直有人建议放宽满汉限制,及至中兴早期,一批汉族官员针对这个问题向皇帝呈递奏折。蒋琦龄于1861年上奏,不过朝廷并没有采取行动。后来,御史杜瑞联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并要求户部制定放宽限制的细则。 (注41) 直隶总督刘长佑上奏的大意与此相类似,旨在通过构思一些程式化的建议,查明旗人的自有耕地如需变卖,应按规定缴税。 (注42) 最后,时任山西巡抚、后为中兴时期京官要员的沈桂芬呈递了一份内容相似的奏折,终于带来了实质性的效果。
沈桂芬建议,应当允许那些生活贫困的旗人自谋生计,与普通民众融为一体。 (注43) 皇帝的答复是指示八旗副都统及其他人员与户部等部门协商解决,并将调查结果回奏朝廷。八旗副都统和户部等部门都作出回应,表示赞同沈桂芬的建议。他们还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八旗各部旗人在征得各旗都统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他们选择的任意一个省;要求取消旗人所享有的法律特权:“如涉及各类诉讼案件,他们都应当处于州府县令的司法管辖之下。如有人不务正业、寻衅滋事,他们将依照与普通民众相同的法律,受到当地官员的处罚。”他们还建议,应该准许旗人登记加入汉人村庄的户籍,与汉人一样参加内容相同的科举考试,可以应征加入汉人的常备军(绿营),可以耕种土地,还可以参与经商。皇帝表示同意——“各项建议内容都非常令人满意”,皇帝在敕令中如是说——于是,八旗副都统按照命令去执行这项新规。 (注44)
当时的外国人将这项新规的重要意义记录了下来。《北华捷报》的编辑们注意到,汉人其实早就已经展开了对满人的同化。
但对于中国政府出台的这项关于清除满汉限制的新规法令,我们还没有做好相关准备,所以现在才出版译文。在这篇译文中,你们将看到,鞑靼人心中最珍视的所有特权都一下子被清除了。 (注45)
另一位观察员评论道:
皇帝颁布了一道法令……废除了旗人的世袭职务和这些军队(八旗)的特别指挥机构,允许个人随心所欲地从事任何职业,并要求他们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必须服从这个国家的普通法庭的裁决,因此取缔了存在于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最后一部分明显标志,这道法令并没有在围观者当中激起多大兴趣,它的意义相当于展示这两个民族之间产生彼此同化的彻底程度,随口评论一下就够了。 (注46)
因此,尽管魏特夫正确地指出,关于在普遍民众之间实现满汉通婚的禁令,以及八旗制度的残留痕迹“阻碍了彻底融合”,但朝着实现融合方向发展的坚定趋势可能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
人们普遍坚持这样一个观点,直到清朝行将灭亡的最后关头,满人的势力仍在官僚机构中占据统治地位,特别是顶层机构,因此,当末日来临时,满人独揽朝纲的意愿会更加强烈。 (注47) 当然,这个末日情形是真实的——有人曾目击了1911年的满人内阁会议——但是,这种趋势看起来并没有在历史上连续发生。正如这个目击证据至今仍然站得住脚,中兴期间摆脱满人主导地位并朝着满汉融合方向发展的趋势,与早期满人占主导地位时残留下来的任何痕迹相比,显然前者具有更重要的历史意义。
关于晚清官僚体制构成成分的最详尽的研究,仍然是那些早在75年前就已准备就绪的基于19世纪六七十年代期间档案资料的研究成果。根据一项关于中央及地方官员顶层领导体制构成的研究成果中,班得瑞得出结论:
对于那些认为中国是生活在外族枷锁之下的人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构成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144名官员大名单中,只有32人是满族。可这就是事实。当我们注意到在军机处的6位大臣和23位巡抚及总督中,只有6人是满族,满人在政府行政机构中所占比重很小,这种情况从一个更强有力的角度说明了这个问题。仅以两江(江苏、江西和安徽)地区为例,那里的官僚代表中,汉人官吏的数量超过了满人——前者为47名,后者为32名。 (注48)
上述成果得到了一份出自19世纪70年代末的历史横断面研究的证实,这份研究报告显示,当时所有的总督均为汉人,18位巡抚中有15位是汉人,18省的布政使中有14位是汉人,18省的按察使中有15位汉人。在较低级别的官僚机构中,汉人也同样数量占优。在道台以下官阶的所有官吏中,汉人占90%,满人占7%,蒙古人只占1%多一点儿,而汉八旗仅占不到2%。另一组数字,则排除了这样一种假设,即:认为满人可能已经把持着更重要的府、州、县的管辖权,而只是把许多不重要的地区留给汉人管理。
(注49)
这些数字与中兴之前
(注50)
乃至整个清代时期的相关数字形成了尖锐的对比。
诚然,这些研究没有考虑到诸如指定职位的任期长短,以及满人将领在地方政府中的权力等因素。尽管如此,即使把每一处错误都计算在内,真实情况依然很清楚,同治中兴时期的满汉统治阶层确确实实已经联合成一个致力于维持儒教国家秩序的、以汉人为主导的单一统治阶层。日本史学家稻叶岩吉把这一时期的满人称为“汉人的傀儡”,这种看法过于偏激。 (注51) 他们不是汉人的傀儡,他们实际上就是中国人。
所以,尽管同治中兴不是一场由汉人发起的民族主义运动,但也肯定不是一次效忠于外族皇帝的叛徒对于民族运动的背叛。同治中兴绝不仅限于实现了满汉社会的共存,它非常近似于“满汉共同体”,是一个真正和谐融洽的联盟,这个联盟标志着作为传统文化象征的非国民主义儒教君主政体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围绕满人问题而展开的右派与左派之间的辩论,都未能把握住问题的核心。关于右派方面,蒋介石写道:清代的政治制度与汉、唐两代的政治制度同样伟大,要不是满人在制定政策方面犯了错误,中国可能已经取得像欧洲一样的发展进步了。 (注52) 可事实上,满人所犯的错误,恰恰是在近代时期努力维护了那些让蒋介石深信不疑的政治制度。关于左派方面,范文澜更加准确地写道,中兴时期的满汉官员已经做好了如有必要就与西方达成妥协的准备,因为他们知道清帝国与西方之间仅仅是在贸易问题上存在利害关系,但是,清帝国的死敌却是中国的叛乱者,因为他们知道孔庙危在旦夕。 (注53) 范文澜觉察到满人把自己作为统治者的利益寄托在儒教遗产上,而蒋介石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如果给守护这种遗产的行为贴上“背叛”的标签,却是对中国历史的歪曲。
对于19世纪中叶的汉人而言,清王朝已成为汉民族信仰的保卫者,而且,欧洲公使馆也充分注意到这个带有政治意义的事实:
既有士绅和受过教育的文人阶层,也有大批老百姓,他们都对圣人怀着深切的崇敬之情,而他们祖祖辈辈的品行及社会教育都一直寄托在这些圣人权威的基础之上。根据一位近代无名氏的考证,宣讲这些新奇的教义时,必须不仅倾向于使民间叛乱不再具有反鞑靼人统治的民族起义特征,而且还必须实实在在地把坚持民族传统和原则并抵挡少数派政治团体进攻的荣耀和声望,从民族主义者那里转移到鞑靼人及其拥护者的头上。 (注54)
正如孙中山先生怀着遗憾的心情注意到的那样,大多数汉人都支持满人,而且其中许多人还是在积极主动地支持,因为通过科举考试制度,满人已经赢得了“差不多所有聪明睿智的饱学之士”的心。 (注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