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记》作者到底是谁,至今无定论。20世纪围绕《乐记》作者问题所引起的争论,主要是由对传统材料的不同解读造成的。有三个问题影响了对其作者的判定。
一是典籍中对《乐记》作者的不同交代。《汉书·艺文志》认为《乐记》为西汉河间王刘德、毛生等所编纂。此文说:“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而《隋书·音乐志》引南朝梁沈约于天监元年(502)给梁武帝《奏答》中的一段话,涉及《乐记》的作者问题,《奏答》道:“窃以秦代灭学,《乐经》残亡。至于汉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其内史丞王定,传授常山王禹。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案汉初典章灭绝,诸儒捃拾沟渠墙壁之间,得片简遗文,与礼事相关者,即编次以为礼,皆非圣人之言。《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檀弓》残杂,又非方幅典诰之书也。”沈约的观点和《汉书·艺文志》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唐人张守节认为,《乐记》为公孙尼子所撰。他在《史记正义》中说:“《乐记》者,公孙尼子次撰也。”张守节没有作任何说明。其实这是对《隋书·音乐志》引沈约语的误解。沈约在《奏答》中,虽然指出《乐记》杂取了《公孙尼子》(《公孙尼子》一书,在《汉书·艺文志》中已有著录)的内容,但并没有说《乐记》为公孙尼子所作。沈约明明说《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等取自《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公孙尼子》所指是书,而非人,不知何故,有些论者将其引述成“《乐记》取公孙尼子”
,以此作为公孙尼子作《乐记》的基本证据。
二是传世版本问题。在《汉书·艺文志》的文字中,有关于《乐记》的两个不同传世版本问题,一个是刘向的23篇本,一个是王禹本。王禹本和刘向所传的不同。有的论者根据这一线索认为,王禹所传的本子由刘德传给王定,王定传王禹,其名《乐记》,又称《乐元语》,此书已经失传。此书并不是如今流传的《乐记》。而今传之《乐记》为另一书,它是刘向所校定的23篇。
按今本《乐记》被收入《礼记》一书,共11篇(《乐本》《乐论》《乐礼》《乐施》《乐言》《乐象》《乐情》《魏文侯》《宾牟贾》《乐化》《师乙》),而刘向《别录》说《乐记》有23篇
,23篇的前11篇和今本同,只是排序有异。后12篇今亡佚。正因此,为公孙尼子作《乐记》留下了讨论的空间。
三是从今本11篇内容看,其中有与《荀子·乐论》《周易·系辞传》以及《吕氏春秋》等内容相同或相似者,这就引起了到底是《乐记》抄录上述著作,还是上述著作抄录《乐记》的讨论,不同的推论会直接影响《乐记》创作时代的判定,从而影响《乐记》作者的推定。如推定《乐记》抄录《荀子》,则相应在作者判定上更倾向于刘德等,反之,则又可以倾向于作者是公孙尼子的判断。
围绕以上三个问题的不同解读,20世纪关于《乐记》作者的讨论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以郭沫若、杨公骥、周柱铨等为代表的“公孙尼子说”,一是以蔡仲德等为代表的“刘德、毛生等编纂说”。再一种观点,既不认同“公孙尼子说”,又不同意“河间王刘德说”,“或以为乃是汉人所作,然所作者尚难遽然而定”
;或以为公孙尼子可能有二人,一是作为儒家的公孙尼子,他是战国时期人,一是作为杂家的公孙尼子,应是西汉人,如此等等。
从现有的材料看,我比较倾向于刘德、毛生等编纂说。因为《汉书·艺文志》毕竟有明确交代,而且班固《艺文志》主要由刘歆《七略》删削而成,而《七略》则是刘歆得其父刘向校书之论所写成。可以这样说,刘向校书所见的23篇本《乐记》,就是今本《乐记》所见原本,王禹所传的本子虽是一个异本,有文字上的差异,但并非别有一书,否则,《艺文志》没有必要将它与刘向本比勘而言。《乐记》与《荀子·乐论》《吕览》《易传》相同或相似处,是《乐记》一书性质所决定的,它本来就不是独立创作的私家著作,而是综合先秦以来论乐之说而成的。《奏答》说“捃拾遗文”,“编次”而成,是可信的。正因此,《乐记》的思想可以视为西汉之前我国音乐理论的集大成著作,并非反映的是刘德一家的观点。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
,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
;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
。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性
,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
,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
郑、卫之音
,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
,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
。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知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
,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恶,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
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
。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
同,则上下和矣,好恶着,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作,诸侯宾服
,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故钟、鼓、管、磬,羽、籥
、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
。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
。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论伦无患,乐之情也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
而祀,非达礼也。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唯大圣乎!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
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
,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
,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
,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乐”云
。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
,夔始制乐,以赏诸侯
。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
。故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知其行也
。
《大章》,章之也。《咸池》,备矣。《韶》,继也。《夏》,大也
。殷、周之乐,尽矣。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
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一献之礼,宾主百拜
,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
。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礼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哀乐之分,皆以礼终。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故志微
、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
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
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
、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
之音作,而民淫乱。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
。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
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
。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
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世乱则礼慝而乐淫
。是故其声哀而不庄,乐而不安,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感条畅
之气,而灭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贱之也。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
,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
。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
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
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
。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
,可以观德矣。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
。
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见方;再始以著往,复乱以饬归
。奋疾而不拔,极幽而不隐。独乐其志,不厌其道,备举其道,不私其欲。是故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听过。故曰:“生民之道,乐为大焉。”
乐也者,施也;礼也者,报也。乐,乐其所自生,而礼反其所自始。乐章德,礼报情反始也。
所谓大辂者,天子之车也。龙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缘者,天子之宝龟也。从之以牛羊之群,则所以赠诸侯也
。
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穷本知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礼、乐
天地之情
[1]
,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
,而凝是精粗之体
,领父子、君臣之节。
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
,然后草木茂,区萌达,羽翼奋,角觡生
,蛰虫昭苏,羽者妪伏,毛者孕鬻
,胎生者不㱩,而卵生者不殈
,则乐之道归焉耳。
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
,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铺筵、席,陈尊、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乐师辨乎声诗,故北面而弦
;宗、祝辨乎宗庙之礼,故后尸
;商祝
辨乎丧礼,故后主人。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后,然后可以制于天下也。
魏文侯问于子夏曰
:“吾端冕而听古乐
,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对曰:“今夫古乐,进旅退旅
,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
,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
。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进俯退俯
,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
,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今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
文侯曰:“敢问何如?”子夏对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
。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诗》云:‘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邦,克顺克俾。俾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
此之谓也。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
文侯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
,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
。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
夫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为人君者,谨其所好恶而已矣。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诗》云:‘诱民孔易’
,此之谓也。然后,圣人作为鞉、鼓、椌、楬、埙、篪
,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后钟、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庙也,所以献、酬、酳
、酢也,所以官序贵贱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
。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
。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
。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枪
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
宾牟贾侍坐于孔子
,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
。”“咏叹之,淫液之
,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发扬蹈厉之已蚤
,何也?”对曰:“及时事也。”“《武》坐,致右宪左
,何也?”对曰:“非《武》坐也。”“声淫及商
,何也?”对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子曰:“唯。丘之闻诸苌弘
,亦若吾子之言是也。”
宾牟贾起,免席而请曰
:“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子曰:“居!吾语女。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
。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
。《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
;六成复缀
,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
。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
?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
。庶民弛政,庶士倍禄。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
而弗得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
。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
。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
。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
。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
,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若此,则周道四达,礼乐交通,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
。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致乐以治心者也。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
动于内
[2]
,而民莫不承听;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
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故礼主其减,乐主其盈。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
。礼减而不进则销,乐盈而不反则放,故礼有报而乐有反。礼得其报则乐,乐得其反则安。礼之报,乐之反,其义一也。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
。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
,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
,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
。行其缀兆
,要其节奏,行列是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所以饰怒也
。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
子赣见师乙而问焉
,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商之遗声也,商人识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识之,故谓之《齐》。
明乎《商》之音者,临事而屡断;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临事而屡断,勇也。见利而让,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槀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
。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个论述音乐的残本,重点不在论述音乐的艺术特性,而重在论述其社会功能,是文以载道观念在音乐中的体现。“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可以说是这部残本的主要思想。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判定其具体的作者,但这部著作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儒家学派的著作,可以视为先秦儒家音乐观的一个总结。从留存的这11篇文字来看,其中含有丰富的思想,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儒家美学的一些基本特点。现择其要者,谈谈我的理解。
《乐记》“和”的思想集中体现了儒家美学的重要观点,这是《乐记》最有价值的美学内容。从儒家的道德哲学出发,《乐记》将音乐的社会功能放到突出的位置,它之所谓“乐”并不是自娱自乐的艺术抚慰,而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乐”。所以,“和”的思想,也必然落实在社会的和谐上。《乐记》和谐思想的独特性在于,它将“和”的思想,作上下两极延伸,从上而言,它将音乐的“和”放到整个天地宇宙中来考察;从下而言,又将“和”穷极至人身心中的和谐。所以其和谐思想包括三方面:上则人与天地的和谐,中则人与他人的和谐,下则人与自身的和谐,也可以分别称作天地的和谐、道德的和谐和生命的和谐。
《乐记·乐礼》说:“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乐记》的这段话显然由《易传》变化而来,但所表达的内容则与《易传》有别,它主要是借用《易传》的思想,对音乐作形上的思考,从而为乐的和谐寻找哲学的根据。
《乐记》说“大乐与天地同和”,为什么说“大乐”?这个“大乐”并非体量上的区别,而是“乐本身”——那个乐之所由生者。《乐礼》说:“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乐’云。”在《易》有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在《乐记》有“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也就是说乐以象天,礼以象地。乐象天,在于始,在于和;礼象地,在于成,在于序。正因此,《乐记》以“大”言“乐”,这个“大”是终极之“大”,无始之“大”,是那个绝对的音乐本体。而这个“大乐”,如同《易》中的乾卦一样,具有“大和”的特性,“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万物资生,“保合大和”是乾的特性,“大乐”也具有这“保合大和”的特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乐记》所说的“大和”,是天地本源性的和谐,是音乐形式和谐之根源。或者可以说,音乐以“和”为根本特性,是由其本源精神所决定的。
《乐记》既有“大和”,又有具体的和谐。而一切有形的和谐都来源于这“大和”。《乐记》认为:天高地下,万物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貌,便有了差异。有差异,便存在着秩序的调整,这就是“礼”产生的根源。而万事万物流转不息,相合相生,共同成就为一生命的大文章,这就是以“同”为本质的音乐产生的根源。它说:“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乐的精神就是仁的精神,春作夏长的精神。乐的和谐就是滋生、成长,就是天地的化育力。万物活泼和谐的成长,就是音乐的象征。乐的核心在节奏,在变化,在和谐。《乐记》说:“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的理论落实即在于此。天地变化、阴阳相摩相荡,盎然而成和谐之宇宙,正是乐的活化形式。《乐记》说:“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又说:“乐者敦和。”音乐要体现天地的成长性特征,即以和为其基本特性。
由上分析,可见《乐记》是将音乐的和谐作为对天地本源的反映,反映的是宇宙间生命的联系性:“同”。
值得注意的是,《乐记》以天地来说音乐之和,但又不止于此。《乐记》强调“同和”,我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乐与天地同,音乐作为一种艺术与天地万物具有同构性,即上所论。二是强调音乐创造必须契合大化流衍的节奏,天地的节奏就是音乐的节奏,悉心体悟万物运转之节奏,如春生夏长,就是仁的意思,和的意思,乐的意思,上下与天地同流,参天地之变化,化造化的精气元阳,为音乐永不枯竭的艺术力量。同时,又要在参赞化育中“合”,合天地的秩序,天地以其“生生而有条理”而“同”,而音乐就要“合”这个条理,以人的秩序“合”天地的秩序。
所以,我以为,《乐记》将乐、同、仁三者合一,是由生命关联律衍生出来的逻辑,既明音乐产生之本,又悄悄地为音乐套上一个规范,由天地的自然秩序的“同”说到群体的伦理秩序的“同”。
大乐与天地同和为乐之和奠定了一个本体论基石,这是向上一路。而自向下一路,乐在于实现人内在心灵的和谐。这就是《乐记》的“乐由中出”“致乐以治心”的思想。因为,在这个残篇看来,音乐最根本的目的是群体的“同”,这不能由外在的强制规定,而要化作一种心灵的自觉力量。音乐的和谐根源于个体生命深层的和融。在这一点上,它触及到音乐的艺术特性。音乐毕竟是一种艺术,而不是道德教科书。音乐以艺术的方式实现和。
《乐记》又将它和礼进行对比来突出其特点,这就是《乐记》关于礼乐差异的第二个方面,一是外在的强制规范(“礼由外作”),一是内心的自觉认同(“乐有中出”)。《乐记》说:“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这里突出了音乐的两个字,一个是“静”,一个是“易”。
《乐记》认为,音乐是人的生命欲求,是人最本质的需要,正像天地不能没有风云烟雾一样,人不能没有乐。它在《乐化篇》说:“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又说:“故人不耐(能)无乐。”音乐是人这个存在物的基本特性之一。乐作为人的一种需要,处于人心灵的最深层,它是静的。这个“静”,我理解,如同老子所说的“归根曰静”的“静”,是一种本源之静。在《乐记》看来,人的生命根源处就存在这一音乐世界,它是人生命涌动的乐章,它虽未化为外在的音乐形式——文明,但它是无声的音乐,是音乐的本源。也就是说,人在最深的心灵隐微中,就蕴涵着需要乐的种子。而外在的音乐就是对这个深衷中未发的音乐种子的呼应。《乐记》由此突出合乎天地节奏的音乐一定是真实的音乐的思想,大乐为伪。它强调,人心中有一股自发的爱乐精神,人对音乐的需要和倾心是自觉的、自发的,非外在强行附加的,故而是真实的。《乐记》说:“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这是“静”。
从“易”上说,音乐的本质特性是“同”,所以,就要求音乐必须给人带来一种和易愉悦的感受,音乐必须是切合人心的,好的音乐是最易于为人们所接受的。也就是说,人通过好的音乐,自然可以实现人与自身的和谐,克服人内在世界的紊乱和冲突,即其所称之“反情以和其志”。
在这一点上,《乐记》发挥了先秦儒家音乐观中的“乐者,乐也”的思想。《乐记》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乐在和,礼在顺;礼在敬,乐在乐。敬在于其强制性,规范性,使人们在差异中谨守自己的本分,所以礼的核心在于人知其“分”,礼是庄严的肃穆的,是人在这个世界中必须要付出的,是人和世界所签订的契约。所以,“礼由外作”。而乐就不同,乐者乐也,乐使人快乐。它不是一般的娱乐,而是在生命的和融中感受的适意。所以乐具有内在性,非规范性,乐的欣赏是一种快乐的体验过程。对和乐的感受,是一种至高的审美愉悦过程,也是一种至高的道德愉悦体验。它是审美愉悦和道德愉悦的融合。《乐记》还别出心裁地由礼在减、乐在盈的差异比较,强调和的音乐能创造一个充满圆融的心灵境界。所谓随处充满,无稍欠缺;和顺积中,英华发外。《乐记》强调,对音乐的感受是“深”心之感受,音乐的快乐体验来自“情深”,是深层的满足,深层的快乐,是一种深层的生命理想实现所带来的充实。以上,就是《乐记》所说的“易”。
由此可见,乐记所说的“致乐以治心”,这个“治”,不是治理,而是内在的心灵和外在世界的最高的和谐。此即为生命的和谐。
在《乐记》的三个和谐层次中,它对音乐和谐美的论述,主要服务于其道德和谐的需要,但《乐记》论述道德和谐,不是外在强行的道德赋予,而立足于内在的生命欲求,也就是说将道德的和谐落实到人内在的生命欲求基础之上,化强行的道德附加为内在的生命冲动。同时,音乐这一和谐的道德功能又是对天地和谐精神的契合,是天经地义的。从道的角度及于天地之本,从生命的角度,及于心灵之本,这就是《乐记》和谐美学的哲学理路。将道德的“必须”消解在“当然”的审美感受中,消解在天地的“必然”节奏中。
和的精神,是仁的精神,也是爱的精神。这个“爱”在美学上有价值,儒家美学强调,美就是一种“爱”,就是“爱人爱物的意思”。这个说法很有意思。
《乐记》说:“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又云:“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所谓“易直子谅”,就是和易、正直、慈爱和诚实。其中的“子”即“爱”,而没有易直谅,就没有真正的“子”。
《乐记》指出:“仁以爱之,义以正之。”礼在于敬,乐在于爱。礼在于社会秩序的建立,而乐在于和心,生出一种爱意,一种对社会对世界的爱。礼是一种强制性的约定,要在于节制,而乐则是发自心灵深层的亲和,是人的心灵中所转出的自觉性情感倾向。
在儒家看来,爱是人心理深层的一种倾向性,具有自发性,是人人心中具有的性;又具有自觉性,是人心灵中的自然体验;爱是人心灵趋“同”的最高境界,是密合无间的“同”,是以自己整个生命拥抱群体的“同”。
儒家认为,爱的心理倾向是由“仁”心中转出。人人心中有个“仁”的世界,但这一世界平素处于一种潜藏的状态中,而音乐唤起了人这一深层的生命力量。在儒家这里,仁和爱处于两个不同的心理层次,儒家有“仁者爱人”的学说
。仁是人心理本源性的力量,只有具有“仁”,才能说他是具有“性”的人,或者说是真实意义上的人。所以说,“仁”是“爱”的发出机关,无仁之爱不是真爱,无爱之仁不是真仁。爱是仁这棵大树上长出的枝叶。孟子说:“爱人不亲,反其仁。”(《离娄上》)《周易·系辞上》:“敦乎仁,故能爱。”宋儒说,仁只是“爱人爱物的意思”。
《乐记》认为,音乐的力量在使人“爱”,就是强调音乐可以通过特殊的艺术性的节奏和姿容,平灭一切内外的冲突,化强制性的规范为心理的自觉力量,唤起人深层的“仁”,唤起这“爱人爱物的意思”。
《乐记》关于“爱”的思想,论述得并不周备,但这样的思想在后代却有很大的影响,后代儒家美学发扬了其中易直子谅的思想,将“爱人爱物的意思”发展成为一个包容宏富的理论,成为儒家美学最有价值的内容之一。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也很大,如郭熙在《林泉高致》中就明言,作为一个艺术家,如果要创造出很作品,必须有“易直子谅”的意思,必须胸中养得一丝悦适,似觉得天地将一切和融,连鸟兽虫鱼也来亲人,才能有真正的创造。“人于天地中,并无窒碍处”,由音乐乃至艺术实现心灵的和融,就会“大小大快活”,解脱一切束缚,回到本然的生命之中,与山水林木共欢乐,伴鸟兽禽鱼同悠游。感受人与这个世界的通体之和谐。
这里所说的“乐象”,特指《乐记》对音乐形式的论述。《乐记》将音声分为声、音和乐三个层次。《乐本》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又说:“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知礼矣。”
《乐记》的划分是比较清晰的,声指的是自然声响,音是通过艺术创造所形成的艺术形式,而这一音乐形式通过表演,方可成为“乐”,从“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等论述看,《乐记》所说的“乐”包括音乐的演奏、伴着音乐的舞蹈,甚至包括用以歌咏的诗。如《乐象篇》所说的“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但是,《乐记》将这三者加以区分,它讨论音乐并非停留在所谓表演性的“乐”的层次上。这三个层次都是其关注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者一体相联。声属于音乐的生理层次,音属于音乐的审美层次,而乐属于音乐的社会层次。三者不可或缺。
《乐记》探讨音乐的美,追溯到人的生理层面。它认为,音乐的欣赏是奠定在基本的生理层次之上的。它探讨感物情动声起,就是由生理上着眼的。并进而得出音乐是人的自然性行为,是对心灵中圆融自足的音乐精神的自发显现,从而将音乐定义为人生命的本源性释放。
由外在的感召,引起一定的生理反应,从而发出一定的声响,这只是自然层次,如果停留在这一层次,那就将音乐局限于生理反应的较低层次中,那与禽兽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乐记》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动物不能将音乐作为艺术来欣赏,人则能,所以能否创造艺术、欣赏艺术,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但在《乐记》看来,这还不够,音乐是关乎道德、政治乃至天地的大事,如果仅仅将音乐作为一种艺术来欣赏,那只能说是“庶人”,是一种较低层次的人。因为,他没有了解音乐的内在意义,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的特殊担当。
正因此,《乐记》提出要知声、知音、知乐。知声,了解音乐来自人的生命之本;知音,了解音乐原是区别动物的艺术创造;知乐,了解音乐原是与天地万物生民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沟通天地、贯彻人伦的重要媒介。所以《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由此,才能了解“音”作为艺术的重要意义。《乐记》说:“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正看到了三者之间的内在勾连。
在《乐象篇》中,《乐记》有关所谓“乐象”的论述与《易传》的意象理论有关。《乐记》是在两个不同意义上使用“象”这一概念的。一是将“象”作为构成音乐的形式单元。它说:“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象”是人的听觉中可以感受到的,但尚没有构成具体艺术形式的素材。音乐形式构成,就是在“象”的基础上的“饰”,依照一定的形式结构规律的创造。二是就音乐的整体境界上说的,它说:“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这正是大乐与天地同和的体现。乐象理论和后代中国美学中的意象理论具有一定的关系。
“物感说”是《乐记》的重要观点,《乐记》的音乐社会学思想其实是建立在物感说基础之上的。这也是一个很有美学价值的观点。后代中国美学中的心物感应说多与此书观点有关。
《乐记》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人心本静,感于物而动,心动故形于声,对声的组织,便产生了音乐艺术。
《乐记》探讨音乐产生的心理根源提出了由“性”到“情”,再由“情”到“声”的途径。“性”是与生俱来的,是静的,不变的,恒常的。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这是未发的世界,所以渊然自在;未感的世界,所以宁静不动;它是构成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所以其纯然完备。所以《乐记》说:“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乐记》所谓性乃是恒常的,而情则是无常的,性是心之本,情是心之“术”,是心灵应变所显示的倾向。性虽不变,则有可变之可能;情虽已变,则缘因不变之性所由生。《乐记》说:“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这个“性之欲”就是情,因情是一种“欲”,是某种情感渴望,所以需要引导,需要节制,这就为其道德性的引发提供了可能。音乐,生于人心。情动于中,所以有显现的欲望。将声音表现出来,定会有喜怒哀乐的倾向,雅乐正声使人平正和谐,粗声淫曲使人逆意萌生,所以,“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感物生乐,应声感心。人心与天地的共通,在于感;人与群体之心的共通也在于感。不同的物态世事会引起不同的感受,不同的音乐会感发心灵中不同的情绪。所以,《乐记》中的“慎所感”,就是从人心的易感而动的心理机制上,寻求和谐美的落实。
《乐记》的物感说,继承了《易传》等的“同类相感,同气相求”的思想,《乐记》云:“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人的“血气心知”之性中,有一个和外在世界同“类”的结构,这个“类”就是“气”。所谓“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正气感人顺气应之”。中国早期哲学认为,世界是由气构成的统合体,从本源上说天下万物都由气而生;从存在的状态看,人与万物都处于一个庞大的气场中,所谓“通天下一气耳”,物物相联,心物相动。人由气而生,人的心灵也必然受到阴阳二气起伏浮沉的影响。所以,《乐记》的物感说,是建立在这种生理本源的哲学基础上的。它所说的“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正与此有关。
以上所讨论的四个方面内容,和谐的理论显然是《乐记》十一篇的核心,而子爱说、乐象说、物感说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展现和谐美学的思想特点的。《乐记》将道德和谐作为音乐的根本目的,从天地的本源和人的生命本源两翼寻求解释,但这种诠释并没有忘记音乐作为艺术的基本特性。《乐记》的基本观点是,音乐的基本目的在于和谐,它以艺术的方式实现这种和谐。
[1]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乐记〉论辩》,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
[2]蔡仲德:《〈乐记〉〈声无哀乐论〉注译与研究》,中国美学学院出版社1997年。
[3]郭沫若:《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青铜时代》,上海新文艺出版社1951年。
[4]周柱铨:《乐记考辨》,载《北方论丛》,1979年第2期。
[5]杨公骥:《公孙尼子的〈乐记〉及其艺术理论》,载《〈乐记〉论辩》,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
[6]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台北)商务印书馆1977年。
[1]
礼、乐
(fù)天地之情:依附,承载。礼出于地,是其依附意,其尊卑有序,承载着大地之情。乐出于天,依附于天。乐远近和合,承载着上天之情。
[2]
德
动于内:内心有道德的光辉照耀。
,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