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文稿中,日期的使用尊重原文。
2.文稿中,凡遇残缺、脱落、污损的字,可确认者,则以(✕)标明之,无法确认者,则以□代之;段内部分内容删节者,以﹤……﹥标明之;整段删节者,以﹤略﹥标明之。
3.文稿中,有的字词,和现在用法不一致,或为错字、别字,一些统计数据各分项之和与总数并不相符,为保持文稿原貌,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未作改动,以便体现原稿的文献价值。
4.本书一些历史音译,如“德义日”“史太林格勒”,一律遵照当时的翻译,不作改动。
5.文稿中的繁体字、异体字,统一更改为规范汉字。
6.凡需要向读者解释和说明的地方,采用脚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