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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自辛亥革命始至东北易帜止,历时17年,其间中华民国上演了走马灯式的政局,共更替总统13任、国务总理18人,更替宪法4部,重组内阁46届,经历军阀混战140余次,学界惯将此段时间称为“北洋政府时期”。新闻法制建设是北洋政府时期制度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南京临时政府出台绝对宽松的新闻政策,到北京政府建立起内容庞杂的新闻法制体系,再到北伐战争后期南方国民政府“党化”新闻体制的发展趋势,现代意义新闻法治体系始终未能成功建构。但是,此时期新闻法制建设所产生的法律体系、内容和实施方法,部分直接被现代中国新闻法制所吸收,是现代中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源头之一。

邵飘萍在《新闻学总论》中写道:“各国所以有新闻纸法者,殆皆出于政府当局压迫言论之政策。即如袁世凯两次颁布之报纸条例,亦系抄袭日本之新闻纸法,改头换面,以为钳制言论之利器。此类政府当局自私自利之法令,吾人当然反对之。因过去之新闻纸法实际上无一含有保护新闻事业之意味者,故犹忆民国初年,此项特别法问题发生之际,某政论家即根本反对其存在。但余个人之意见,则认为当分别言之。盖法之有无为一问题,法之良否又属一问题。”

故本书以北洋政府时期这一中国新闻法制剧烈变动时期的新闻法制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呈现民初新闻法制整体状况,言论出版自由理念的传播,军阀、革命派、列强等对新闻法制的影响,以及报刊、报人和报业团体为争取新闻自由所做的努力,进而探究它对现代中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借鉴意义。 nWjYQCT424PK+3KRbUT2J48coC/j7tPSS1GHnC3Tq2kENY9R/S11NKk9xLc1/b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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