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制室应位于透析室相对独立区域,周围无污染源,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Ⅲ类环境。保持清洁,每日空气消毒一次。配制室面积应为中心供液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
①必须建立签字登记制度,登记配制时间、配制种类、批号、干粉量、电导率或密度、pH、配制人、核对人等信息;
②配制人员为专职培训,并有培训记录,配制时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袖套,着工作服;
③使用CCDS,每次配制前后需清洗配液桶,连续配制时中途可不清洗;
④配制前须检查透析粉有效日期、合格证,否则严禁使用;
⑤配制的B浓缩液的浓度和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要求,如国家标准(YY0598—2015)中规定的细菌数量<100CFU/mL、内毒素<0.5EU/mL;
⑥每隔1周检测一次透析液中的细菌、内毒素、电解质。
①现配现用、少量多次;
②设定合适的搅拌时间和搅拌强度,确保充分溶解,同时避免过度搅拌,具体应根据透析B粉的溶解情况及碳酸氢根检测结果确定;
③具有加热功能的CCDS,须设定合适的加热温度,避免二氧化碳析出及后级系统碳酸氢钠结晶,具体加热温度应根据碳酸氢钠溶解度及碳酸氢根检测结果确定;
④浓缩液配制完成后必须检测电导度或密度,确保在合格范围内方能使用。
每天完成治疗之后将系统内的所有B浓缩液排空并冲洗。
①消毒时须在桶外悬挂“消毒中”警示牌。
②每天完成治疗之后将系统内的所有B液排空,并用符合标准的透析用水进行完整冲洗。
③每周至少消毒B液配制桶一次,并更换1μm过滤器的滤芯。
④化学消毒时,使用0.3%~0.5%过氧乙酸或0.5%~1%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间30min。消毒需包含整个输送管路,当管路与透析机连接为T型连接时,还应包括与透析机连接的支管路。每个与透析机连接的端口应打开并用消毒剂冲洗,然后用反渗水冲洗。消毒冲洗结束后,应检测消毒液的残余浓度,须达到过氧乙酸<1mg/L、次氯酸钠<0.1mg/L的标准。
⑤系统使用热消毒,达到每周一次或更高的消毒频率。热消毒时,应能对消毒的有效温度进行监测。在距离加热器最远的管路末端,温度应不低于85℃,并且持续时间大于20min。热消毒后水温须降至常温方可进行配液。
⑥当输送管路发生沉淀或盐积聚时,推荐使用1%~2%醋酸溶液进行清洗。
含碳酸氢盐的浓缩透析液的细菌总数<100CFU/mL,真菌总数<10CFU/mL,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内毒素水平<0.5EU/mL,干预水平为最大允许水平的50%。
透析液细菌检测:每月一次,每次至少检测2台血液透析机;每台血液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透析液内毒素检测:每3个月一次,每次至少检测2台血液透析机;每台血液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薄膜过滤法是首选的检测方法。
B液系统内毒素检测,应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后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附录ⅪE方法检查,最小稀释比例为1∶16(1mL浓缩液+15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若需更敏感的检测,建议更高的稀释比。
目前集中供液系统在中国尚未列入医疗器械管理,但CDDS配制的透析液须达到超纯透析液的标准(ISO 11663—2014):细菌数量<0.1CFU/mL,内毒素<0.03E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