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镇人民政府(下称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两者行政地位虽然不同,但都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的重要环节,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囿于乡镇和街道属地管理原则,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前,乡镇和街道在行政执法权源存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授权、行政执法无据或者有权行政机关委托授权、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乡镇和街道面临的执法困境,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地区“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从党中央和国务院层面明确提出了“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202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其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从立法上确定乡镇和街道具有行使行政处罚的职权。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再次提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将行政执法范围从原有的行政处罚扩展到整个行政执法范围。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
鉴于此,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最新的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多年来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编撰成书。本书内容贴近基层行政执法常规、常见的法律实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外延及合法权源;二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三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法律依据及程序。在章节的编排上,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其中上篇“实务技能”介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技能,包括行政处罚实务、行政许可实务、行政强制实务、行政检查实务及行政复议实务等。下篇“问答案例”又分为问答篇和案例篇,其中问答篇以问答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具体行政执法事项及相关制度的疑难点进行解答,重点涉及自然资源、海洋渔业、林地草原、生态环境、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社会服务十二个领域;案例篇精选二十一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力求做到实务性强与可操作性并举。
本书编写过程中需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本书第11—14章选取赋权文件的说明。鉴于各地赋权文件及目录清单不统一,且仍处于动态调整中,故本书第11—14章仅选取部分省已生效的赋权文件及目录清单作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参考依据,具体行政执法应以各省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赋权文件及目录清单为准。二是关于本书案例选取的说明。考虑到目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在探索中,相关案例少之又少,因此,编写人员另辟蹊径,将在工作实践中收集整理而来的案例经过一定的编辑、加工,来说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供读者研究参考。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其他专业服务团队(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支持,以及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泉州、厦门、漳州、福鼎、长乐、南平、成都、香港等分所,福建理则达、佳汇、骁腾、双达、涉达、秉坚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劲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特别是中国法制出版社黄会丽编辑和韩亚慧编辑对本书章节结构和统筹策划注入大量心血,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和2021年先后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政府法律顾问实务:技能、问答与案例》《“三农”法律顾问实务:技能、问答与案例》两本书,借此书的出版,汇集了政府、“三农”、乡镇(街道)行政法律服务系列丛书,希冀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奉献一份绵薄之力。
由于时间仓促以及各省赋权文件仍在不断调整和更新中,本书在内容上还有诸多待完善之处,借此还望读者予以关注和斧正!
郑新芝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