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导图
案例精析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诉胡某某房屋行政强制案
案号:(2018)甘行终635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要点
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必须以行政机关作出生效的行政决定为前提。
某区政府是以涉案家属院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紧急避险通知》并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法院认为,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紧急避险通知》的行为违反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以该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判决撤销该《紧急避险通知》。因此拆除房屋的行为没有了合法的依据,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且该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应判决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