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注释
应对突发事件是政府和社会大众共同的责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不仅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如开展自救、互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还需要履行特定义务,包括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服从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好这些义务,才能保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进行,事态才能控制,危害才能减少。本条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的统一。 wSQZlUiWHPUXYQ82BbtQNsbJGSdkWt0vdVetPMFKTKtQr7KLWb9xEeJ8KU70SK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