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注释
本条规定体现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社会动员机制。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提高全民危机意识机制和能力建设机制。这是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基础。二是社会成员参与机制。就是全民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包括信息报告、应急准备、开展自救与互救、协助维护秩序、服从指挥和安排、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等。
思维导图
拓展适用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5.2.9条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第7.6条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8.1条
《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
第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