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 or/De189AxuM9ht8UWDnXHY5p1J/EmtKFIwZwrmw4Oy4IdnZOncI+BVr8bPsU1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