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举报的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依照规定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其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对投诉人、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9条第3款、第4款) UiBbnuABnHQPiIniOa0CDr3DniQ0adcC0OocSz3eSNoH8jN8uqfYvnUNXIDPU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