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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

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乡村振兴。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科普事业的性质、任务和加强农村等地区科普工作的规定。

◆修改提示

本条主要增加了“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以及“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乡村振兴”的规定。将原法第二十条中的“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移至本条第二款中。

◆条文释义

一、科普是公益事业

科普是公益性质的事业。公益事业是指属于国家、社会或集体共同的公共事业。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群体公共福利事业。

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和公共文化设施都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国家在政策上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二、科普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建设是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精神文明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国家文明发展程度、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科普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是人们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所取得的物质成果,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科普在一定意义上是使科学技术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实践活动,因此,科普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科普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进行主观世界的改造。通过社会的物质生产,人们的精神生活得到丰富,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科普工作能够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所以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根本上说,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以人为本,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因此,科普是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科普工作之所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主要基于以下因素:首先,我国人口众多,高等教育以下人口占比高。2020年,我国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75万人,占总人口的2.67%。2023年,全国人口共140967万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超2.5亿人,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05年。面对庞大的人口数量以及仍存在的低教育水平人口,需要发挥科普工作的效用,服务人口素质的综合提升。其次,科普工作本身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当今时代,科学知识和技术不断更新,知识传播方式也不断变化,因此科普的内容和形式也需要持续革新,以满足时代发展需求,确保公众始终能够接触到最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革新。最后,科普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科普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和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将科普作为长期事业,建设具有高科学素质群众的社会,才能更好地应对科技进步和全球化挑战,为国家长远战略发展需求提供支撑。

科普融入“五位一体”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科普作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其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科普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推广先进的科技知识和技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通过科普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科普作为传播科学的重要途径,不仅仅是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更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因此,在建设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过程中,应该将科普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科普在社会建设方面同时发挥着完善设施和社会治理的功能,通过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普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通过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消除迷信和谣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中,科普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普及环保知识和技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是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基础。

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

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是推动我国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统筹协同,树立大科普理念,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加强协同联动和资源共享,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发展格局”。通过强化政府引导、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措施,将有力推动我国科普事业的全面发展。

政府是科普工作的制定者和协调者。政府承担着统筹规划、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具体而言,各级政府应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担负起科普工作的引导责任。社会层面的科协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媒体、科技工作者和公众,都是科普工作的力量,要激发这些多元主体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科普工作中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供需、竞争等市场机制的引入,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加大优质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公众多样化的科普需求。通过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来健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从而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提升基层科普能力等基础性工作,实现科普工作繁荣发展。

五、国家加强农村科普工作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科普工作,注重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多年来,通过实施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农技与实用技术培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科技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规定,发挥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志愿服务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作用,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优势科普资源向农村流动,助力乡村振兴。

农民一直是我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点人群之一,但总体上我国农村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仍相对较低,2023年我国农村居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9.16%,与14.14%的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当前,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快,农村科普工作任务艰巨。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人口为50979万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乡村常住人口为46478万人,农村人口数量呈现持续减少的趋势。同时,农村人口结构呈现出老龄化加深、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出生人口占比下降、性别比失衡以及受教育程度较低等特点。2020年,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2亿人、9035万人,占乡村人口比重分别高达23.8%、17.7%;乡村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2.85亿人,出生人口占全国出生人口的比重仅39.2%。2020年我国乡村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91,乡村15岁及以上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为16.2%,低于全国水平。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些变化对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应对。加强农村地区科普,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当前,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的形势下,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农民掌握现代科技并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才能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动力作用。

六、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

近年来,我国在科普工作中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了政策扶持。

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在具体扶持措施上,主要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政策,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革命老区更多政策支持。

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已经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进行了政策调节,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特别是通过基础建设项目,让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等措施,有效地帮助民族地区发展了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但由于民族地区原有基础薄弱,科普工作难度较大,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对民族地区科普事业的扶持,需要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使其固定化。

关于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自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开发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扶贫措施和优惠政策。这些措施的贯彻使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也得到了新的发展,但与国家的发展目标仍有差距,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更需要给予重点扶持和帮助。

针对以上地区,国家通过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乡村振兴。2014年12月,中国科协、中央统战部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援藏科技增效工程”的意见》;2015年11月,中国科协、国家民委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的意见》;2017年7月,中国科协、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等公民科学素质薄弱地区为重点,加大优质科普公共资源的倾斜”。2022年3月,科技部等部门印发《“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援青”、“科技入滇”、“科技支宁”、“科技兴蒙”等重点任务,将先进的科技知识和成果带到其他地区。随着本法的贯彻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将会不断得到落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rLAeyBNm1A6DKVygL+KwObdawLHECXTYLPvrE51pU/mLIXRuVC+onFbtxruRCe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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