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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在新婚夜,撕碎“烂名声”

风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

我缩在桥洞底下,怀里揣着半块硬得能硌掉牙的窝头,这是我今天唯一的吃食。天早黑透了,月亮被乌云挡着,连点光都透不进来,桥洞外的河水冻得结结实实,偶尔传来“咔嘣”的冰裂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我叫林晚秋,今年二十岁,可看起来比三十岁的人还显老——脸冻得青紫,手上满是冻疮,流脓的地方结了黑痂,头发乱得像鸡窝,身上裹着件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棉袄,到处都是窟窿,根本挡不住风。

谁能想到,半年前我还是风风光光嫁进部队家属院的军嫂?

那会儿我仗着家里有点小积蓄,又被我妈惯得无法无天,好吃懒做不说,还爱撒泼打滚。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林家这个闺女是个惹不起的主儿,没人敢跟我结亲。后来还是我妈托了媒人,瞒了我的臭名声,才把我嫁给了驻城郊部队的连长陆振庭。

陆振庭人长得周正,肩宽腰细,穿军装特别精神,而且每月有津贴,在那会儿算是顶好的婚事了。可我不满足啊,觉得他是个木头,不懂疼人,天天在家作妖——早上不起床,家里的活一点不干,陆振庭下了班还得给我做饭;他把津贴寄回家给他妈看病,我就闹,说他心里没我;后来更过分,趁他出任务,偷偷把他部队发的军用大衣、水壶拿去黑市卖了换钱,买零食吃。

结果呢?

部队知道了这事,把陆振庭狠狠批评了一顿,还通报了家属院。陆振庭回来跟我吵,我不但不悔改,还跟他闹离婚,把家里砸得稀巴烂。他心灰意冷,搬去了部队值班室住,再也没回过家。

没了陆振庭的津贴,我又不会赚钱,很快就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了。家属院的人都看不起我,没人跟我说话,连张婶那样热心的人,见了我都绕着走。后来我实在没辙,就跑出了家属院,想找点活干,可我啥也不会,又怕累,最后只能靠捡垃圾、偷人家的东西过活,直到今天,冻得快不行了。

“咳咳……”我咳了两声,胸口疼得像被针扎,浑身发冷,意识也开始模糊。早知道会这样,当初我就不那样作了,好好跟陆振庭过日子多好啊……他虽然话少,可对我也不算差,每次出任务回来,都会给我带块糖;我生病的时候,他也会连夜送我去医院……是我自己把好日子作没了。

要是能重来一次,我一定好好做人,好好跟他过日子,再也不撒泼,再也不偷懒了……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我就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连攥着窝头的手都松了。紧接着,一股刺骨的寒冷裹住了我,我彻底失去了意识。

……

“唔……”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猛地惊醒,心脏“砰砰”跳得飞快,额头上全是冷汗。

不是桥洞底下的寒风,是暖乎乎的被子裹着我,鼻尖还飘着一股淡淡的肥皂香,不是桥洞底下的霉味和尿骚味。

我懵了,眨了眨眼,慢慢适应了眼前的光线——这不是桥洞,是个小房间。土墙刷得白白的,靠里摆着一张土炕,我就躺在炕上,盖着一床印着红“囍”字的新被子,棉花又软又暖和。炕边摆着一个掉漆的木柜,柜上放着一个搪瓷脸盆,盆边印着“军属光荣”四个红字,旁边还有一块新毛巾,也是红色的。

这……这不是陆振庭部队家属院的房子吗?

我赶紧坐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是一件红色的贴身小袄,不是那件破棉袄,手也干干净净的,没有冻疮,皮肤虽然不算白,但也光滑,根本不是前世临死前那副鬼样子。

我掀开被子,跳下床,踉跄着跑到木柜旁。柜子上没有镜子,我只能对着柜门的铜把手照了照——镜子里的姑娘,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梳着两条麻花辫,脸蛋圆圆的,眼睛也亮,就是脸色有点苍白,显然是刚醒的样子。

这是……半年前的我?

我又惊又喜,抬手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嘶”的一声,疼得我直咧嘴。不是做梦!我真的回来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吓得我赶紧回头。

炕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绿军装,肩章上是一杠三星——那是连长的军衔。头发剪得短短的,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脸色冷冷的,跟结了冰似的,一看就不好惹。

是陆振庭!

他怎么在这儿?

我脑子飞速转着,突然想起了什么——红被子、红棉袄、“军属光荣”的脸盆、陆振庭穿着军装坐在这儿……今天是我和他的新婚夜!

我重生在了 1980 年,我跟陆振庭结婚的第一天晚上!

前世的新婚夜,我醒了看到他,直接就闹起来了——把被子扔在地上,哭着喊着说嫁错人了,说他是个没情趣的木头,还骂媒人骗我,把他气得半夜就去了值班室,也为我们后来的日子埋下了祸根。

想到这儿,我心里一紧,赶紧收敛了情绪,站在原地,手脚都有点不知道往哪儿放。

陆振庭抬眼看了我一下,眼神没什么温度,声音也淡淡的:“醒了?”

我赶紧点头,声音有点发颤:“嗯……醒了。”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他比我高一个头还多,我得仰着脖子才能看到他的脸。他身上有股淡淡的烟草味,还有太阳晒过的味道,不难闻,甚至有点让人安心——前世我从来没好好闻过他身上的味道,总觉得他身上有股“土气”。

“既然嫁过来了,就安分点。”他看着我,语气还是冷的,“部队家属院不比你家,没那么多娇惯你的规矩。别整天撒泼打滚,丢我的人,也丢部队的脸。”

这话要是放在前世,我肯定炸毛了,说不定还会抬手打他。可现在不一样了,我经历过一次生死,知道能有这样的日子有多不容易,也知道陆振庭这话虽然不好听,却是真心为了我好,为了这个家好。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陆连长,我知道以前我名声不好,在家里也不懂事,让你受委屈了,也让你家里人操心了。但从今天起,我不会再那样了。我会好好跟你过日子,家里的活我来干,家属院的规矩我也会守,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更不会丢部队的脸。”

我话说完,明显看到陆振庭愣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好像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也是,前世的我,别说认错了,就算是自己错了,也会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像是在判断我是不是在耍花样。过了一会儿,他才皱了皱眉,语气缓和了一点,但还是带着怀疑:“你说的是真的?别又像以前那样,嘴上说一套,背地里做一套。”

“是真的!”我赶紧点头,怕他不信,又补充道,“我要是说了不算,你……你可以随时跟我离婚,我绝无二话。”

这话一出,陆振庭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看着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行了,我知道了。时间不早了,你早点睡吧,我去值班室。”

说完,他转身就往门口走,没有丝毫留恋。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点失落,但也理解——前世我把他伤得太深了,他不可能因为我一句话就相信我。没关系,慢慢来,我会用行动证明给她看的。

陆振庭走到门口,手刚碰到门把,又停下了,回头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夜里冷,把被子盖好,别着凉了。”

说完,他就开门走了,还轻轻带了上门。

我愣在原地,心里暖暖的。原来,前世的他,也不是对我一点都不关心,只是我太作了,没看到而已。

我重新回到炕上,盖好被子,却没了睡意。脑子里全是前世的惨状和今生的打算——我不能再像前世那样浑浑噩噩了,我要好好过日子,要赚钱,要让陆振庭对我刮目相看,还要让我妈过上好日子。

怎么赚钱呢?我没读过多少书,也没什么大本事,唯一会的,就是做点吃的。

我想起外婆以前常做的红糖发糕——用面粉、红糖、酵母发酵,蒸出来软糯香甜,我小时候最爱吃。后来外婆走了,我就再也没做过,前世光顾着作妖,把这手艺也忘了。

现在不一样了,我有手有脚,还有这门手艺,或许可以做红糖发糕去卖?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八十年代初,个体户刚开始萌芽,虽然有人会说闲话,但靠自己手艺赚钱,不偷不抢,有什么好怕的?而且陆振庭的津贴大部分要寄给他妈看病,家里开销也不小,我多赚点钱,就能减轻他的负担,也能让这个家过得好一点。

我越想越觉得可行,赶紧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了摸——果然,摸到了一沓软乎乎的东西。我拿出来一看,是五块钱,还有两张一斤的粮票。这是我妈偷偷塞给我的,怕我在婆家受委屈,让我自己留着应急。前世我拿到这钱,没几天就拿去买零食、买新衣服花光了,现在想想,真是太对不起我妈了。

我把钱和粮票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小袄口袋里,紧紧攥着。这五块钱,就是我创业的第一笔本钱,也是我新生活的开始。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纸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淡淡的光影。我躺在暖乎乎的被子里,看着那片月光,心里踏实得很。

陆振庭,你等着,这一世,我林晚秋一定会让你看到我的改变,一定会跟你好好过日子,把我们的家经营好。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我也会让他们知道,我林晚秋不是只会撒泼打滚,我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活出个人样来!

想着想着,我终于有了困意,慢慢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笑,进入了梦乡。这一次,我没有做噩梦,梦里全是暖乎乎的红糖发糕,还有陆振庭对着我笑的样子。 r82ffYOAdpBkflVV64YGtbZGLcsLr0iO3n/EFi8nCF8+47l5dJ8Aj50UGcVHb7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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