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健全严密的组织体系的政党,形成了一个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实际上体现为各级各类党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工作的领导。当前,已初步构建起了以党中央为中枢、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党的工作机关归口领导、国家机关党组主管主抓、基层党组织守土有责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加强以党中央为中枢的各类党组织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系。
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在法治建设上,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健全了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加强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研究决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有两次全会专门研究讨论法治建设问题。第一次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第二次是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修改宪法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改革开放以来第五次修宪提出了建议,对依宪治国、宪法实施作出了重大部署,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上也具有里程碑意义。除这两次全会之外,其他中央全会也对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比如,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二是以中央工作会议形式专题研究决定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三是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专门研究决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2018年,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全面依法治国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是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举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该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负责本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委员会决策部署。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策部署
。
四是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党中央领导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其中包括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
。据此,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本地区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与中央相对应,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均成立了法治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即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负责地方法治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重点推动解决部门、地方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部门、地方之间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
党的工作机关,是指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设立的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能的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党的工作机关依据党内法规的规定,行使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其中,也包括领导和管理法治工作的职责。例如,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由于政法工作涉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纠纷解决、法治教育、法律服务等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又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定,中央办公厅承担党内法规制定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国家机关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每个法治工作机构都设有党组(党委),领导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工作,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特别是在基层和单位依法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党内法规也对如何发挥各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11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该条所规定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第3项主要职责是: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这一职责涉及党组织对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工作的领导。第15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第4、5项分别是: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这两类事项涉及党组织对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