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夫在水边钓鱼。樵夫从这里经过,放下担子歇肩,坐在大石头上,向渔夫询问。
樵夫问:“鱼能用鱼钩钓到吗?”
渔夫答:“能。”
樵夫问:“只用鱼钩没有鱼饵,能钓到吗?”
渔夫答:“不能。”
樵夫说:“(看来钓到鱼)不在于鱼钩,而在于鱼饵啊。鱼贪图食物因而受害,人贪图鱼因而获利,两者的‘利’是相同的,‘害’却不一样。冒昧问一下这是为什么呢?”
渔夫说:“你是个樵夫,和我从事的行当不同,怎么要来干预我的事呢?不过也可以为你试着说说。那些‘利’,就像这些‘利’;那些‘害’,也像这些‘害’。你只知道其中小的方面,不知道大的方面。鱼贪图食物,我也贪图食物;鱼因食物受害,我也会因食物受害。你只知道鱼整天能吃到食物是利益,又怎么知道鱼整天吃不到食物是祸害呢?如此说来,食物带来的祸害更重,鱼钩带来的祸害反倒更轻。你只知道我整天能钓到鱼是利益,又怎么知道我整天钓不到鱼不是祸害呢?这样的话,我的祸害更重,鱼的祸害反倒更轻。用鱼这一身,去充当人的食物,那么鱼的祸害太多了;用人这一身,去换取鱼这一点食物,那么人的祸害也太多了。又怎么知道在大江大海里钓鱼,就没有因环境变化带来的祸患呢?鱼得益于水,人得益于陆地,水和陆地不同,其中的‘利’却是一样的;鱼受害于鱼饵,人受害于钱财,鱼饵和钱财不同,其中的‘害’却是一样的。又何必去分彼此呢!你说的是事物的本体,却偏偏不懂它的功用啊。”
樵夫又问:“鱼能生吃吗?”
渔夫答:“煮熟了才能吃。”
樵夫问:“一定需要我的柴火才能烹制你的鱼吗?”
渔夫答:“是的。”
樵夫说:“我知道我对您是有用的了。”
渔夫说:“不过你只知道你的柴火能帮我烹制鱼,却不知道你的柴火为什么能帮我烹制鱼。柴火能用来烹制鱼已经很久了,不是等你来了之后才被人知道的。如果世上的人还不知道火能利用柴火,那么你的柴火即便堆积得像山一样,又能怎么样呢?”
樵夫说:“希望听听这里面的道理。”
渔夫说:“火产生于运动,水产生于静止。动静相互催生,水火相互克制又依存。水火,是功用;草木,是本体。功用产生于利益,本体产生于祸害。利害通过情感显现,体用隐藏在本性之中。一种本性一种情感,圣人能据此成就事业。你的柴火就像我的鱼,没有火的话,都会变成腐臭的东西和朽烂的泥土,没什么用处了,又怎么能滋养人七尺高的身躯呢?”
樵夫说:“火的功劳比柴火大,我本来就知道了。冒昧问一下,善于烧东西,为什么一定要等有了柴火才能传续呢?”
渔夫说:“柴火,是火的本体。火,是柴火的功用。火没有本体,要依靠柴火才能成为本体;柴火没有功用,要依靠火才能成为功用。所以凡是有本体的东西,都可以用来焚烧啊。”
樵夫问:“水有本体吗?”
渔夫答:“有。”
樵夫问:“火能烧热水吗?”
渔夫答:“火的本性,能主动迎向(事物)却不能被动跟随,所以会熄灭。水的本体,能被动跟随却不能主动迎向,所以会变热。因此有温泉却没有寒火,这就是相互克制又依存的意思。”
樵夫问:“火的道理产生于功用,它也有本体吗?”
渔夫答:“火以功用为根本,以本体为末节,所以好动;水以本体为根本,以功用为末节,所以好静。因此火也有本体,水也有功用。所以它们既能相互辅助,又能相互克制,不只是水火这样,天下的事都是这样,关键在于怎么运用罢了!”
樵夫问:“关于‘用’,能听听吗?”
渔夫答:“可以通过意会把握的,是事物的本性;可以用言语表达的,是事物的情感;可以通过表象探求的,是事物的形状;可以通过数量衡量的,是事物的本体。所谓‘用’,是能让万物呈现妙处的东西,只能通过意会把握,不能用言语表达。”
樵夫问:“不能用言语表达,那您怎么知道呢?”
渔夫答:“我之所以能知道,本来就没法用言语表达,不只是我不能用言语传授,圣人也不能用言语传授啊。”
樵夫问:“圣人既然不能用言语传授,那六经不就是言语吗?”
渔夫答:“合乎时宜才说话,哪里有什么固定不变的言语呢?”
樵夫赞叹道:“天地的道理在人身上完备,万物的道理在自身完备,一切精妙的道理在精神中完备,天下能做的事就都包含在内了,又有什么可思考可忧虑的呢!我从今往后,才明白用心做事、践行自身本性是最重要的。要是没到您这儿来,就几乎要陷入危险了!”
于是(樵夫)劈柴煮鱼,两人吃饱后谈论《易经》。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樵者过之,弛担息肩,坐于磐石之上,而问于渔者。
曰:“鱼可钩取乎?”
曰:“然。”
曰:“钩非饵,可乎?”
曰:“否。”
曰:“非钩也,饵也。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异也。敢问何故?”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重,而钩之害也轻。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不为害也?如是,则吾之害也重,鱼之害也轻。以鱼之一身,当人之食,是鱼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
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樵者曰:“愿闻其方。”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朽壤,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已知之矣。敢问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传?”
曰:“薪,火之体也。火,薪之用也。火无体,待薪然后为体;薪无用,待火然后为用。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
曰:“水有体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故灭。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故热。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相息之谓也。”
曰:“火之道生于用,亦有体乎?”
曰:“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故动;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故静。是火亦有体,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济,又能相息,非独水火则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尔!”
樵者曰:“用,可得闻乎?”
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传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数取者,物之体也。用也者,妙万物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
曰:“不可以言传,则子恶得而知之乎?”
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传,非独吾不能传之以言,圣人亦不能传之以言也。”
曰:“圣人既不能传之以言,则六经非言也耶?”
曰:“时然后言,何言之有?”
樵者赞曰:“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天下之能事毕矣,又何思何虑!吾而今而后,知事心践形之为大。不及子之门,则几至于殆矣!”
乃析薪烹鱼而食之,饫而论《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