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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先秦诗
——《诗经》

我们从文学史的上古时期开始讲起,先来探讨先秦时期的诗歌。

这就要追溯到原始社会了。当时的社会连文字都没有,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唱歌。比如,在共同搬运木头时,为了齐心协力,人们会齐声喊出类似“杭育杭育”的劳动号子。这种来自民间的歌唱形式,可以被视为诗歌的起源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一个喊出“杭育杭育”的人,也可以被视为一位早期诗人。

当时的原始人在干活时,会通过唱歌来展现他们的生活状态。时至今日,仍流传着一首反映原始社会打猎活动的歌谣——《弹歌》。

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弹歌》仅有八字,却生动地描绘了原始人打猎的全过程:砍下竹子,将竹子连接起来制成弓,射出泥制的弹丸,击中野兽,进而获取肉类。

这首歌谣的有趣之处在于:一方面,它是由人们自行编写并传唱的,其创作者可能是猎人;另一方面,它的结构为每句两个字,共四句。这种简短有力的节奏形式,可能是《诗经》等早期诗歌四字句式的起源之一。

又比如,有一首非常古老的歌谣《伊耆氏蜡(zhà)辞》:

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伊耆氏是一个古老的部落,其部落成员每年年末都会举办隆重的祭祀仪式,这些仪式被称为“蜡”。故而,“蜡辞”特指人们在祭神时所吟唱的歌谣。这些话语的含义是:

土地啊,请回归你原本的位置;洪水,请退回到溪流与江河中;昆虫啊,请不要现身,不要来捣乱;野草树木啊,请返回森林与沼泽中,不要在农田里疯长。

这些全是对大自然的命令,既古朴又庄严。

吟唱这首歌谣的应是部落首领或巫师。在吟唱的过程中,他们通常会伴随着舞蹈。因此,这首歌谣不仅承载着祭神的功能,还彰显了仪式的庄重性。这些部落首领或巫师,实际上代表了早期的文化人或文人阶层。

从商代至周代,原始部落逐渐演变为众多小国。这些国家需要国君来引领。国君不仅负责国家的治理,还必须主持祭神、祭祖等仪式。祭神的歌谣得以持续传承。直至清代,皇帝仍设立专门的官署来负责演奏祭神曲。

除了民歌和涉及祭祀、政治的内容,当时的文人还创作了一些抒情的诗歌。大约在东周时期,流传于各地的诗歌被汇集起来,编纂成书,简称为《诗》。

相传,《诗》原本收录了数千首诗歌,经过孔子的严格筛选和整理后,精选出305首。这些诗歌被编纂成集,称为《诗经》,亦称“诗三百”。这部作品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其中,最早的诗歌可追溯至西周初年(约公元前11世纪),而最晚的则到春秋中叶(约公元前6世纪),跨越了五六百年的时光。

《诗经》分为三个部分:风、雅、颂。“风”是第一个部分,指的是各地的民歌。据说,古代存在一种采风制度,由专职官员前往各地采集民歌。这些民歌被带回后,呈递给周天子,并由掌管音乐的官员进行修订加工,再演奏给天子欣赏。天子通过这种方式考察各地的风俗民情:若某地的民歌充斥着百姓的不满,可能表明当地治理得不好;若某地的民歌流露出勇猛好战的精神,则可能意味着当地居民喜欢打仗。

《诗经》共收录了当时15个不同地区的民歌。这些民歌在风格上各有特色,如《郑风》中爱情主题的比例较高,而《秦风》则呈现出一派尚武精神。

“雅”是第二个部分,多是由士大夫创作的诗歌。在春秋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一部分上层贵族的地位开始下降,而一些平民的地位则有所提升。这种变化促成了一个新兴阶层——“士”的崛起。一些文学修养颇高的士,创作出大量的优秀诗歌。

“雅”分为“小雅”与“大雅”。一般来说,“小雅”偏重于表达个人情感;而“大雅”则更多地聚焦于历史和政治议题,其视角也更为宏大。

“颂”是第三个部分,是用于宗庙祭祀的诗歌。它既可单独吟唱,也可与舞蹈相结合进行表演。

从《诗经》的三个部分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内容涵盖了底层与上层、民间与朝廷、平民百姓与社会精英等多个层面。这表明,自古以来,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而非仅限于少数文人。正因如此,诗歌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诗经》的创作手法也值得一提,即“赋、比、兴”。那么,什么是“赋”呢?“赋”是平铺直叙。以《采薇》为例,“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几句诗简洁而直接地描述了时间的流逝和个人心境的变化,正是“赋”的典型表现。

再看唐代诗人李绅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的前两句描绘了农民的辛勤劳动,后两句则阐述了深刻的道理。由于诗的核心主题是“悯农”,诗人直白而有力地抒发了对农民的同情,并未使用复杂的比喻或象征手法,而是专注于陈述事实和传达道理。

什么是“比”呢?“比”是比喻,借物喻意。《诗经》中有一篇名为《硕鼠》的作品,其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一句,将那些剥削百姓的贵族比作贪得无厌的大老鼠。这正是“比”的手法。

许多后世诗人也掌握了这一创作技巧。比如,唐代诗人贺知章在《咏柳》中写道:“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也是“比”,即将催生柳叶的春风比作剪刀。

什么是“兴”呢?兴是托物起兴。当你想要传达一种情感或阐述一个观点时,可以借助其他事物作为引子。例如,《关雎》中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本描写的是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开篇先谈到河洲上的雎鸠(一种小鸟),以此为后文的爱情做铺垫。这就是“以雎鸠起兴”。

这种手法成了人们的惯用写作方式。比如,小学课本中收录了一篇题为《给老师的一封信》的课文,其中写道:“亲爱的方老师:窗外的栀子花又盛开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到来了。”

“窗外的栀子花又盛开了”,这句话恰如其分地起到了“兴”的作用。你是否可以直接告诉老师“老师好,我要毕业了”?虽然这并非不可,但可能会显得有些突兀和生硬。有了这样一句话,节奏变得更为舒缓,能够更平和地表达个人情感。

总之,我们应当认识到,许多现今写作中常用的手法,其根源都可追溯至《诗经》。同时,在学习古代文学的过程中,单纯记忆孤立的知识点效果有限,只有将这些知识点串联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它们的价值。 PzhwoyH0aGLZ0VUJpNtD6cXCqX4LSgKsK1ZtUtDi0+GJywSMGTuAVODrIkMDNM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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