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心理健康与异常心理的知识是心理评估的基础,心理健康与异常心理的判别也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前提。本章重点阐述心理健康的概念、特征、评估标准,异常心理的概念和学生中的常见表现,以及对于学生异常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方面的相关要点。
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46年就对人类健康的定义作出了解释:“健康不仅是指没有疾病,而应是躯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良好的状态。”人们的健康是“心”与“身”健康的统一,也是心身健康、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一般意义而言,心理健康标志着人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发展水平,即人在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变化时,能持久地保持正常的心理状态,是诸多心理因素在良好势态下运作的综合体现。然而,对于心理健康的概念及其内涵至今尚未有统一的定论,学术界有多种归纳及描述。
在《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心理健康的定义为:“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心理在自身及外界环境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最佳功能状态,但不是十全十美的绝对状态。”
心理学家英格利西(H.B.English)认为,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的心理状态,当事者在那种情况下能作良好适应,具有生命活力,而且能充分发挥其身心的潜能,这是一种积极的、和谐的情况,而不仅仅是指没有患心理疾病而已。
社会学家勃姆(W.W.Boehm)认为,心理健康就是合乎以下水准的社会行为。一方面能为社会所接受,另一方面能为本人带来快乐。
舒尔茨(Schultz)从个体成长观的理念出发,把心理健康解释为人的积极心理品质和潜能的最全面发展。
布拉德伯里(Bradbury)、安德鲁斯(Andrews)、迪纳(Diener)在对主观幸福感(Subject Well-Being)的研究中,把心理健康定义为积极的情感和生活满意两种概念的综合,认为良好情绪和负性情绪是心理健康的不同维度,而二者之间的平衡是幸福的指标。生活满意度则是一种认知成分,是幸福感的一种补充,是衡量心理健康的关键指标。
我国学者刘艳认为,心理健康是个体内部协调与外部适应相统一的良好状态。张承芬认为,心理健康乃是指个体在各种环境中能保持良好的心理效能状态,并能在与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内部心理结构,达到与环境的平稳与协调,并在其中逐步提高心理发展水平及完善人格特质。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他们在论述心理健康定义时都认识并强调个体内部的协调与外部的适应,都认为心理健康是一种内外协调的良好状态。另外,在对心理健康理解时还应注意到心理健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心理健康是指一种高效而满意的持续心理状态,而狭义的心理健康则是指人们基本心理活动过程的内容完整、协调一致,即认知、情感、意志、行为、人格完整和协调。
心理学家玛丽·雅霍达(M.Jahoda)对人们心理健康的特征做了以下描述:①客观了解自己的身份和自己的心情;②有所成就,又能面向未来;③心理状态完整美好,能够抗御应激;④自主,而且能认识到自己需要什么;⑤真实地、毫不歪曲地理解客观现实,又具有同情和同感;⑥做环境的主人;⑦能工作、能爱、能玩,也能解决问题。
马斯洛(A.H.Maslow)是人本主义心理学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他把以自我实现为奋斗目标的人称为心理健康者,而只有心理健康的人才能充分开拓并运用自己的天赋、能力和潜力。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具备达到心理健康的先天素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任务就是帮助人们使这些潜能得以实现。马斯洛把自我实现者的心理特征概括为15个方面:①对现实更有效的知觉;②对自我、他人和自然的接受;③行为的自然显露;④责任感和献身精神;⑤独处和独立的需要;⑥自主的活动;⑦不断更新的鉴赏力;⑧神圣或高峰体验;⑨对所有人的爱和情谊;⑩人际关系融洽;⑪民主的性格结构;⑫对手段和目的,对善良和邪恶的辨别能力;⑬富有哲理的、善意的幽默感;⑭创造性;⑮对文化适应。
马斯洛认为符合心理健康的人应该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特征:①有充分的适应能力;②能充分了解自己,对自己的能力能作适度的评价;③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④能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⑤能保持人格的完整和谐;⑥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⑦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⑧适度的情绪发泄和控制;⑨在不违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能做有限度的个人发挥;⑩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对个人的基本需要能做适当满足。
罗杰斯认为,实现的倾向是生命的驱动力量,它使人更加复杂化,更具有自主性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成为心理健康的人,又称为“机能完善的人”。从罗杰斯的观点出发,我们认为形成健康人格的关键在于自我结构和经验的协调一致,这就要求有一个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成长环境。罗杰斯列举了机能完善者的五个特征:经验开放;时刻保持生活充实;对自身机体高度信任;有较强的自由感;有高度的创造性。另外,罗杰斯还进一步提出了“未来新人类的素质”的标准:①开朗、开放的人生态度;②渴求真实;③对科技抱存疑的态度;④渴望成为整合的人;⑤渴望亲密关系;⑥重视过程;⑦关爱;⑧与自然和谐共处;⑨反对墨守成规的建制;⑩个体内在的权力;⑪不讲究物质享受;⑫自我超越。
心理健康的评估虽然比较复杂,但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评估标准有以下几种。
个体经验标准是根据个体自我的经验对自己或他人的心理健康进行评估。个体经验是由自身长期积累的知识和体验感受而形成的,可以用来评估自己及他人。例如,当个体处在某种心理状态时,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情绪状态如何,或是高涨,或是平稳,或是低落。也能够感受到自身的焦虑、抑郁、恐惧等。虽然不一定都能追溯到产生这些情绪的主客观因素,也不是都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控制和摆脱情绪状态,但是个体经验的判别有其客观性。应用个体经验标准同样可以用来判别他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积累的经验能较直观地区分他人的情绪表现以及行为方式是否出现异样。尽管这样的判别方法显得有些主观,不同的判别者会因各自经验的特点而产生不同的结论,但实际上不同个体的经验中又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对一些明显现象判断的误差不会很大。因此,用个体经验作为判断他人心理健康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统计分析标准是根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对个体的心理特征是否偏离人群平均状态进行评估。统计显示,人群的心理健康状态呈正态分布,即大多数人的心理健康状态处于中间的正常水平,少部分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则处于偏离多数人的状态,如果这种偏离超过了统计学的标准,超过了平均值的2—3个标准差,那么这些人群的心理健康状态就被视为异常心理。
常态分布曲线图表明,人的心理健康和异常心理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也没有什么屏障阻止一个人从健康转向异常。心理健康水平也有“一般”“较好”“很好”的差别。事实上,作为一个现实的人,一直保持在很好的心理健康水平也是不现实的,心理健康水平可以有一定的波动,但总是保持在正常的范围之内。虽然难以用界线来划分健康心理与异常心理之间的过渡,但是异常心理人群在正态分布曲线的另一侧,同样也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异,有“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及“精神病性障碍”的区分。
心理测验标准是根据标准化的心理测验结果进行评判。虽然不少心理测验中运用到了统计分析的理论原理,但并非所有的心理测验都与心理统计完全统一。标准化的心理测验符合信度、效度、常模等技术指标。常用的心理测验根据功能分类有智力测验、人格测验、神经心理学测验、评定量表等。
社会适应标准是根据个体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与社会环境保持和谐状态的程度进行评估。社会适应是指个体对于社会环境的顺应以及应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自理、沟通、交往的行为表现都应符合社会的要求、社会的准则、社会的风俗习惯、社会的道德标准。如果不能按照社会认可的方式行事、应对和融入,那么其行为就有悖于社会准则的常模,难以被众人理解和接受,因而就会被评判为异常。
社会适应标准一般都比较直观,如一个青年人无法自控,行为举止令大家难以理解,无法与大家和睦交往和相处,甚至出现过激或失控行为,这些都能看出他的心理行为出现了异常。但社会适应标准的评估必须考虑到不同的时代、地域、文化、习俗等社会背景特征,因此不应简单地、孤立地评估个体的某些行为表现及应对方式。
医学诊断标准是根据医学的诊断标准对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医学诊断标准十分全面和严谨。目前我国使用的医学诊断标准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0,简称ICD-10)和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
医学诊断标准不仅是精神科医生的诊断工具,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也必须熟悉和掌握此标准,这样才能全面评判来访者的心理状态以及明确存在问题的性质和程度,才能对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评估及干预产生直接的指导意义。
对于心理健康的研究,不同心理学学派从其理论基础出发,对心理健康的内涵和形成机理有其独特的解释。
精神动力学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病理心理的原因来自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之间的冲突,健康心理的核心就是要自我不再受本我的强大冲击和超我的过度压抑,使自我构成一种协调的综合力量。
弗洛姆是新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注重对现实社会的变革,所以把心理健康的研究重点放在对心理特征的探究上。他认为心理健康的人是“开创倾向性的人”,他们具有开创性思维,开创性的爱、幸福和良知等特质。
埃里克森提出了心理健康是毕生发展的观点,认为人们在一生中不同的心理发展阶段都存在一种特殊的危机。如果能成功地解决危机,个体便向后一个新阶段转化。所以,人们的健康人格及健康心态是通过积极解决心理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危机而逐渐实现的。
奥尔波特(G.W.Allport)的人格特质理论面向健康人群。他主张从人的行为内部动力来研究人的特征。奥尔波特认为,健康人应是在理性和意识水平上进行活动,他们的视线指向当前和未来,他们都能够意识到并能控制激励自己活动的力量。所以心理健康的人又称为“成熟的人”,他们不仅能够把握自己的生活目标,而且对当今和未来充满信心和理想。
以华生为首的早期行为主义和以斯金纳为代表的新行为主义学派,注重可观察的、可测量的行为。把人类行为看作是对外部刺激的反应,所以是学习的结果。他们认为,人的各种心理疾病和躯体症状也都是通过学习过程而获得的,可以看成是一种适应不良或异常的行为反应。这些适应不良的行为都在过去的生活经历中,经过条件反射过程而固定下来,如果能改变已经被强化的行为模式,所有的异常行为都可以得以纠正。
艾利斯认为,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情绪困扰或不合理的思维和信念,正是这些非理性信念影响了人的情绪,导致痛苦的产生。因此,要想保持轻松愉快的情绪,就应当去除这些非理性信念,保持合理的、合乎逻辑的思维。班杜拉认为,人们能采取某种措施来控制自己的行为,只要排除不良环境的诱因,提供认知支持以及提示他们自己的行为后果,就能进行充分的自我心理调整。
贝克认为,认知过程是行为和情绪的中介,不适应行为和不良情绪可以从认知中找到原因。当认知中的曲解成分被揭示出来,正确合理地再认识,并进行有效的调整,在重建合理认知的基础上,不良情绪和不适应行为也就随之得到了改善。
罗杰斯是人本主义心理学派的杰出代表,他认为人是理性的,有追求美好的本性,有建设性和社会性,有自己的潜能,有能力进行自我引导。他对心理健康的基本观点是:真正的心理健康者应该是内心世界极其丰富,精神生活无比充实,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人生价值能够完全得到体现。同时,他也认为个体对世界有独特性的观念,认为生活中一切事物的意义与价值都不是绝对固定的,他与人们的看法和观念有着密切关系。由于每个人的眼里都有一个自己的“现实”,他们对待同一件事物的评价、态度、应对、处理及预测等都持有各自不同的方式。所以心理调节不能忽视人们的想法、看法和认知系统。
异常心理很难用只言片语来概括,因为这涉及个人经验标准、统计分析标准、心理测验标准、社会适应标准及医学诊断标准等诸多方面。异常心理一般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失调。
个体的心理活动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反映,所以应该与环境保持一致和协调,如果这种一致性和协调性遭到破坏,构成对客观世界的歪曲或虚构的认知,则提示心理活动可能发生异常。
个体心理过程中的认知活动、情感活动和意志活动应该协调一致,心理活动与行为也应该协调一致。这种统一的心理活动保证了个体具有良好的社会功能,并能进行有效的活动。如果个体的心理活动出现了内部协调的紊乱,甚至出现失衡,这就能提示异常心理的发生。
个体心理活动是遗传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心理发展及其表现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和稳定性,每个个体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均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心理活动的变化应是稳定的、有规律的,如果其稳定性被打破,出现突然的不符合规律的变化,那就能提示心理健康水平的下降。
随着历史发展的进程,各派学者对于异常心理持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观点的共同基础是自然论,即他们根据自然事件来解释异常心理和行为,包括心身异常和人际关系障碍。对于异常心理的解释在学术上基本可分为医学模式和心理学模式两大类。
根据医学模式(疾病模式),异常心理就是疾病。发生异常心理和行为就是患了疾病,有其病因,有一系列症状,也有疾病的过程、转归及预后。严格地说,医学模式认为产生异常心理是一种生物学原因,是由于机体的某种损害而引起的疾病。事实上出现异常心理的个体并没有都发现其真正的生物学原因。尽管不少学者并不认同所有的异常心理都产生于机体的生物学原因,但他们还是倾向用医学模式思考,习惯使用医学术语如症状、病因、诊断、综合征、治疗、治愈等来表达异常心理的各种现象。在实际生活中,那些缺乏生物学原因的部分异常心理个体却在接受药物和其他相关生物学方法的治疗。
虽然当今医学模式十分普遍,渗透于整个异常心理学术领域中,但也有不少学者对此表示质疑,他们认为大多数异常心理至今未找到客观的生物学原因,因此把异常心理与疾病等同对待,这是错误的结论。他们认为给异常心理和行为贴上患病的标签不仅是对个体与社会冲突的认识曲解,客观上又免除了他们对于自己不适应、不和谐的所作所为应负的责任感,所以医学模式客观上强化了对社会及他人产生负面影响的异常心理行为。
心理学模式是医学模式的补充,这些理论将异常心理归于个人在和环境相互作用中的心理过程,而非是生物学方面的功能损害。这样能使解释异常心理现象的角度更加拓展,如忽视教育、创伤经历、认知曲解及应激压力等都可成为异常心理产生的根源。关于提倡心理学模式的学者主要有以下一些学派。
(1)精神动力学理论:认为异常心理是潜意识中的心理冲突,这些冲突的渊源产生于童年时期成长的凝滞。
(2)行为主义理论:认为异常心理源于不良的学习,适应不良的行为得到强化,而适应良好的行为却没有得到强化。
(3)认知理论:认为异常心理是个体对自己、环境及将来的曲解以及功能失调的信念所致。
(4)人际关系理论:认为异常心理是人际关系的紊乱所引出的结果。
(5)社会文化理论:认为异常心理是社会和文化的产物。
(6)人本存在理论:认为异常心理的产生是个体的内心世界被局限,精神生活枯竭,潜能发挥遭阻滞,人生价值不能够完全得到体现的结果。
探讨研究异常心理的原因无非是为了治疗异常心理,改变异常心理。使用何种方法往往取决于对异常心理的理论解释。医学模式推崇于医学治疗、药物应用、住院治疗、电击治疗、手术治疗等方法。心理学模式则提倡心理治疗。据统计,心理治疗方法多达1000多种,但客观上真正有效的,能被世界各国学者认同的心理治疗方法并不多。其中精神分析、行为治疗、认知行为治疗、以人为中心治疗等受到广泛的认同。这些方法也从个别治疗形式推广应用到小组治疗、家庭治疗、夫妻治疗等多种形式。考虑到异常心理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及治疗的实效性,近年来各国学者倾向于综合治疗的模式,常把医学治疗与心理治疗结合使用,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参与异常心理干预的专业人员通常有四类: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学家、心理咨询师及社会工作者。精神科医生专长于诊断和医学治疗,最常用的方法是药物治疗。临床心理学家和心理咨询师主要是通过结构式谈话与来访者沟通,对其实施帮助和治疗。他们虽然没有处方权,也不使用药物,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效果在一定范围内能与药物治疗相媲美。社会工作者也接受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训练,但他们的工作范围主要是社区基层,重点服务于异常心理人群的康复。
所谓异常心理的预防即防止异常心理的发生。预防的目标定位于改变环境、家庭和个人。例如组织条件不好的社区儿童、青少年开展丰富有益的活动,通过父母学校教会家长如何养育好子女,协助家庭的成长和发展,辅导个人如何合理地应对各种挫折、应激及困扰等。
卡普兰(G.Kaplan)在2000年提出了三级预防的模式。
(1)一级预防。这是面对所有的人群,重点放在最初阶段,预防心理障碍的发生。通过营造心理健康的环境,增强个人的自身力量,教会他们应对压力的技巧,避免发生异常心理及精神疾病。
(2)二级预防。其重点是预防特定心理障碍的高危人群发病。例如青少年品行障碍,成年后可能具有反社会性。二级预防试图找出这些有问题的青少年,对他们进行早期心理干预。目标是预防他们朝反社会人格障碍方向发展。
(3)三级预防。指当心理障碍刚发生就及时进行规范的治疗,控制疾病发展程度,尽早治疗,尽快治愈。
精神分裂症是最常见的精神病性障碍,在全世界范围人群中至少有1%的人有可能在其一生中发生此心理障碍。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精神分裂症的终身患病概率为0.38%—0.84%。我国12个地区的调查结果显示,时点患病率为0.48%,终身患病概率为0.62%。精神分裂症大多起病于青壮年时期,所以中学生和大学生正是在此病的高发年龄阶段,尤其是生活在大城市或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发病率较高,当然青年教师人群也不可忽视此病的发生。不少人认为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焦虑症、抑郁症、恐惧症、人格障碍等在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转向精神分裂症,或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可以引发精神分裂症,其实这些都是被误解的错误看法。
对于精神分裂症的识别和诊断需要全面的观察及多种方法的确诊,了解患病前后的详细过程是帮助诊断的重要依据。由于此心理障碍的病因尚不清楚,它是在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下产生的非特异性症状。尽管如此,大量的生物学、遗传学以及现象学的研究资料表明这是一种病理心理现象,是一种精神疾病。所以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是一种“临床”性的诊断,识别和判断都要依靠“临床过程”。
绝大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表现出典型症状之前都已经处于多年的“隐性”状态之中。在此期间,个体可能表现为退缩、孤僻或与众不同。用通俗的语言表达这种状态,就是有点“怪兮兮”。他们的思维和语言令人费解,对外界事物的兴趣减少或反应怪异,要么觉得对于周围一切都没有感觉,要么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别人驱使的结果。有些患者认为自己非同于一般常人,具有特殊的能力和才华,有“神秘”和“超感”的体验。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情感冷漠、平淡或不适切,但由于意识清晰,智力正常,在学习的效率和成绩上一时都显示不出问题。上述“怪兮兮”的状态可以持续数年,隐含地在逐步恶化,直到精神障碍首次发作前,异常的思维和行为才较为明显地表现出来。
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思维、知觉、情绪、行为等多方面障碍以及精神活动不协调的表现。
思维形式障碍和思维内容障碍是精神分裂症常见的思维障碍的两大类型。
(1)思维形式障碍。思维形式障碍表现为思维的令人费解和逻辑紊乱。有以下一些常见的特征性表现形式。
①联想松弛:患者思维漫不经心,概念模糊,言语的组成经常出现不连贯,离题或来回跳跃,使得听者感到稀里糊涂,搞不清脉络。
②思维破裂:患者在语言表达中刚讲了半句话就突然停止,过一会儿,或过了几分钟又开始表达,但此时却又开启了新话题,前言不搭后语,情绪也伴有纷乱。患者的思维在讲话的停顿过程中被闯入的思维所干扰,以致中断。
③语词新作:患者会自己编造一些词汇,与众不同,由他本人赋予这些词汇特定的含义。其他人都无法听懂和领会这些怪怪的词汇。
④随意作答:患者在回答别人问题的时候不能顺应话题有逻辑地进行回答,而是牛头不对马嘴地跑题乱答。如问:“你吃过饭了吗?”答:“我已经把事情办好了。”
⑤思维贫乏:患者的语言极少,不仅是话少,说话的内容也十分匮乏。
⑥模仿言语:患者用类似哼小调或唱曲子的样子不断地重复某些话语,但实际上没有想与别人交谈和诉说的愿望。
⑦思维凝结:患者的智商正常或比一般人还高,但是抽象思维极差,构成鲜明的反差。
(2)思维内容障碍。妄想是思维内容障碍中最典型的一种形式。妄想是一组坚定的病理性信念,内容怪异离奇。尽管用事实对患者的妄想进行质疑,但患者仍坚信自己的观念和想法,不作改变。妄想内容的结构是杂乱的、无系统的,但也有可能包括一些不可知论或无法证伪的内容,使常人无法与他们争辩出结果。妄想常见于较重的精神障碍。常见的有以下一些特征性表现。
①影响妄想:认为自己受到了一种无法抵御的影响。如被一种来自不明物体所发出的射线所干扰,引起周身不适,无所适从,无法排除。
②关系妄想:患者确信自己与某些人和事物有着“特殊的联系”。虽然他人都否认或不相信这种联系的存在,但他坚信不疑。如认为自己是某个高层领导人的非公开子女。
③被害妄想:患者认为有些人和组织对其不善,有陷害他的意图和迹象。如认为有人一直在跟踪、监视自己,想达到某种不可告知的恶意目的。尽管周围的人都难以确认患者所述现象的真实性,但往往被他生动的描述和倒霉的处境激起感动和同情。
④思维被广播妄想:患者觉得自己的思考和想法在没有开口表达之前就已经被别人得知和了解。
⑤思维插入妄想:患者相信某些人已经把他们的想法插入自己大脑的思维中,所以自己的想法和思考不是真正的自我思维。
在知觉障碍中最常见的是幻觉。幻觉是指没有相应客观刺激作用于感官时出现的知觉体验。患者信以为真,行为也受到幻觉的支配和影响。在幻觉中,患者最常见的是幻听,也有幻视、幻触、幻味、幻嗅等。幻听表现为一个或几个声音不停地在患者的耳边发声,此声音有的是在告诉他某些情况,有的是在指挥他去做某些事情,有的则是在贬低或威胁他。他所感知的声音一般来自耳外,也有的表现为来自自己的头脑内,是一种出自颅内的声音。患者对于幻听的感受是清晰真实的,但有时他们对声音的性别和年龄的分辨也存在困难。
患者也可能有错觉:如人格解体,即感到似乎自己和躯体已分离,自己是从外部来观察自己;现实解体,即整个世界都显得极其不真实,以及自己的躯体正在出现某种奇怪的变化等幻觉。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情绪往往变幻莫测,喜怒无常,难以捉摸。有的患者表现为情感冷漠或平淡,几乎没有热情,在各种场合都显得情绪淡漠,麻木不仁。有的患者表现为情感不真切,尽管情感有所表露,但无法与其思维和语言相关联和协调,显得牛头不对马嘴。也有的患者表现为情感在短期之内急剧地变换,起伏很大,反差大相径庭,令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行为是异常的,其特点是怪异和不适切。如不可思议的怪相和姿势,膜拜样的动作,过分的愚蠢,激动不安,或不恰当的性表示。这些异常的表现形式繁复,形形色色,有的十分明显,有的却有些含糊。
精神分裂症是一类慢性精神疾患,患者的病程是渐进发展的过程,从隐含的“怪兮兮”到社会功能丧失,历时多年。一些患者所表现出的幻觉和妄想并不明显和典型,在急性期能被周围人所关注,进入慢性期后他们受关注的程度会下降,但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却迟迟不能达到正常的状态。通常起病快速,属于反应性的,其预后较好;而起病、进展缓慢的预后相对较差。对于阳性症状明显的,如有明显的幻觉、妄想及怪异行为的病人,使用传统的抗精神分裂症药物能获得较好的疗效。对于那些有阴性症状的患者,如情感淡漠,思维贫乏,兴趣下降,社会功能退缩等,使用新一代的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也能起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根据血缘学研究的结果表明,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家族性疾病,能在家族中传播。亲属的关系越密切,患病的危险性就越高。尽管如此,但现实中并非所有患者都能清晰地追溯到家族遗传的线索。近代分子遗传学关于染色体的研究还没有发现结论性的遗传证据,所以较为权威性的结论表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具有遗传学和环境学方面的多元因素。
家庭模式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一个没有活力或关系不和谐的家庭对于患者是不利的,它会引发患者的病情,增加患者复发的概率。如果家庭抛弃患者,患者会长期处于敌对的警觉状态。反之,如果家庭对患者过分关注,过分保护,过分的情感表达及过分担忧,患者则会长期处于被约束状态。这两种倾向的家庭模式都不利于患者疾病的稳定及康复。
对于精神分裂症的干预主要有生物学方法、心理学方法及社会学方法三种。
药物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方法。经典的药物如氯丙嗪一直被精神科医生广泛地应用。一些新药,如利培酮(维思通)、奥氮平(再普乐)等疗效肯定,副作用更小。电休克治疗对于少数病人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生物学治疗方法。
对于精神分裂症病人实施心理治疗的疗效肯定不如药物治疗有效,但对于需要长期接受治疗的患者仍是一种十分有帮助的治疗方式。与患者的有效沟通很重要,这将影响到医患关系及与患者的合作。各种理论的心理治疗都涉及沟通交流、心理支持及认知行为塑造,所以心理干预的实施不能因为药物的应用而随意放弃。对于患者的小组治疗,其治疗目标是心理支持及进行现实性检验,这有助于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增强人际交往的能力。大量研究证实,小组心理治疗对于处于康复阶段的病人有很大的帮助。家庭治疗也是常用的心理治疗形式,在家庭的环境中,家人和患者共同介入治疗,这样不仅能让患者得到帮助,患者的家人也能从治疗的参与中懂得对患者的接纳和理解。
精神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定期随访有助于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及是否存在复发的倾向。社会性技能训练有助于避免患者对患病产生过重压力,激励他们融入社会,尽可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心境障碍又称为情感性精神障碍,是人群中常见的一种心理问题,可分为抑郁和躁狂两种。一般3%—5%的人群患有此类病症,因此,心境障碍一直受到医学家的关注和重视。它对于抑郁的识别与治疗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众多人群的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把原来分类在“神经症”中的抑郁划归到心境障碍范围,因此对于抑郁的理解需要更注重其实际的表现。
抑郁是一种以情绪低落为主的常见的心理障碍,其症状可表现在情绪、认知、行为、躯体症状及人体征象等方面。
(1)情绪:情绪低落,心情压抑沮丧,自我评价低,无愉悦感,兴趣下降,与外界情感交流缩窄,愁眉苦脸,度日如年,有时容易激怒,发泄无名火,可能有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等。
(2)认知:有自责自罪感,对人生无望,厌世无助,难以专心,注意困难,优柔寡断,犹豫不决,记忆力下降,少数伴有幻觉和妄想等。
(3)行为:主动言语减少,回避社交,不愿与人交往,生活懒散,办事拖拉,喜好赖床,不修边幅,进食不规律,有的还出现自伤自杀行为。
(4)躯体症状:精力减退,疲劳乏力,失眠或多睡,经常早醒,厌食或多食,体重明显下降,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腹泻或便秘,性欲下降,经常出现昼重夜轻的规律性波动状态等。
(5)人体征象:躯体弯腰曲背,动作呆板迟缓,面容悲凄伤感,皮肤干燥无光,舌苔厚腻、口臭等。
躁狂表现为心境高涨,可以从一般的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这种心绪的高涨状态虽然与患者的处境极不相称,但旁人往往予以正面理解而不能意会到问题所在,其社会功能可以毫无损害或者轻度损害。
(1)情绪表现:兴奋激动,欣快高涨,情绪不稳,容易激动,缺乏耐心,行为鲁莽,以自我为中心,好要求别人等。
(2)认知表现:自我评价过高,虚拟夸张标榜,思维奔逸,语速很快,联想翩翩,意念飘忽,判断失误,杂乱无章,偏执狂妄等。
(3)行为表现:好管闲事,忙碌不停,喜好交往,办事草率,举止冲动,随意挥霍,睡眠减少,容易与别人发生冲突。
(4)躯体表现:精力极度充沛,睡眠需求减少,性欲亢进等。
(5)人体征象:精神运动性兴奋。
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的情绪体验,通常由一些日常生活事件引发,这些都在生活的情理之中,随着外来的负性刺激的削弱,萎靡悲伤的情绪状态也随之逐渐缓解。偶尔在遇到创伤性生活事件后感到心境不佳很正常,但如果迟迟走不出情绪低落的状态就有可能发展为抑郁。
轻度躁狂患者给人的初步印象是积极、肯干、向上,而其与处境不相称的兴奋和高涨多少会给他人留下言过其实的疑惑。但由于轻度躁狂的社会功能并无损害或只有轻度损害,所以此病症在评估和鉴别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这是以躁狂或抑郁的反复发作和交替发作为特征的精神疾病,属于情感性精神病。发作可呈双相性,也可以呈单相性。躁狂的特征是兴奋、激动、乐观和情感高涨。当转向抑郁时,其特点是忧郁、悲观、沉静、情感低落。两种状态可以交替发病,所以又称其为循环性精神病。发病全程中,有的以躁狂为主,有的以抑郁为主。一个阶段化悲为喜,一个阶段又转喜为郁,交替发病。
学生的抑郁除了上述典型症状,在表现形式方面还有他们的特点,如精神倦怠、注意涣散、瞌睡重重、学习无趣、作业拖拉、做事马虎、成绩下降、话语减少、远离集体、回避教师、害怕上学、激励困难、身体不适、力不从心、食欲不佳、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月经失调等。教师和家长以往对学生抑郁的关注、识别不够,常常误认为他们是没有理想、不求上进、贪图安逸、不肯努力、得过且过、缺乏朝气、不听教导、没有出息,其实他们正处在抑郁中,承受煎熬,缺乏理解,渴望挣脱,实在无奈。
精神动力学理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抑郁症患者所感受到的是一种强烈的失落,失去的是曾经既爱又恨过的某些客体,这种失落有的具有现实性,有的处在臆想层面。这种失落感来自潜意识中的冲动反应,却反向地指向自我,构成了对自我的贬低,导致了整体的抑郁。认知学说认为个体的核心信念系统中如果存在负性的成分,就会构成一些维护性行为来支持相应信念及衍生的规则。一旦遇到触发性社会生活事件,其信念及规则便会启动负性自动想法,曲解地感受、体验、评估和预测“自我”“环境”及“将来”,产生了非现实的过低的评价,从而导致抑郁。生物学学说关注人体大脑中儿茶酚胺(NE)和5-羟色胺(5 HT)这两种主要的递质。多年的医学研究虽然有一些收获,但结果尚未被一致认可。儿茶酚胺学说提出大脑的低NE水平可导致抑郁,而NE的增高则会产生躁狂。5-羟色胺学说认为大脑中5-HT低水平会引发抑郁,反之则产生躁狂。应该指出,无论是大脑中的儿茶酚胺还是5-羟色胺的水平高低都不是指绝对量的多少,仅仅是指大脑某些部位的神经递质在神经细胞突出间隙的传递中,递质在细胞前膜对细胞后膜的作用状况。尽管这些理论只是一种假说,但目前医学中抗抑郁、抗躁狂药物的作用机制都支持这些假说,并获得了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
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对于抑郁患者有很重要的价值。心理支持能给予患者温暖、关注、理解及同情,认同他们的抑郁感受,帮助他们认识致病的因素,调整他们的认知,有助于患者理性地认识抑郁,引导抗抑郁的需求,接纳心理干预。
认知行为治疗(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简称CBT)对于抑郁症的疗效早已为各国专家学者所公认。认知行为治疗的结构严谨,操作性强,老少皆宜,疗程较短(一般8—12周),易为我国患者接受。认知行为治疗有个别治疗、小组治疗、家庭治疗等多种形式,由于治疗是通过调整患者深层的负性信念以及浅层的负性自动想法,从而达到调整抑郁情绪及不适应行为的效果,有助于预防复发,所以具有治本的疗效。近20年来的大量临床实践和研究成果表明,功能性核磁共振能通过检测大脑结构某些区域成像的改变来确认认知行为治疗的客观疗效。所以,以往在认识上停留于咨访沟通和语言交流干预的有效方法,如今已能通过核磁共振成像检测技术来肯定心理干预具有可靠的生物学基础。为了达到治疗的最佳效果,各国学者都认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认知行为治疗,配合药物治疗,是抑郁症治疗的理想方案。
抗抑郁药物对抑郁症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其有效性达到70%—80%。三环类抗抑郁药是传统的药物,近20多年来,新药的使用在我国也非常普遍,SSRI(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NRI(儿茶酚胺和5-羟色胺双重再摄取抑制剂)都在临床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药物治疗同样需要科学地、人性化地考虑疾病与个体的综合因素,长期服药并非就是治疗抑郁症的常理。
锂盐可用于复发的双相型障碍和躁狂症,也可用于急性双相抑郁症和少数单相抑郁症。
电休克可作为选择性的治疗方法,对有强烈自杀念头和行为倾向的患者,抑郁且出现某些精神症状的患者,不能耐受药物治疗的患者都可使用电休克治疗。
广泛性焦虑是指一种以缺乏明确的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担忧状态。慢性轻度的焦虑可表现为紧张、担心、轻度烦恼和容易激动。这些症状往往与所处的环境因素有较密切的关系。慢性中度焦虑除了有紧张不安、提心吊胆之外,持续时间可超过6个月甚至长达数年。患者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性反应,如心动过速、恶心、腹泻、尿频、手脚冰凉、出汗,同时还可出现失眠(以入睡困难为主)、注意力集中困难、疲乏、叹息、发抖、易惊等症状。广泛性焦虑有家属性发病倾向。
广泛性焦虑的基本特征是焦虑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内容,所以患者很难表达为何焦虑及焦虑什么。学习焦虑是一种广义的评判,并非把学习作为一种具体的对象及内容。
生活中,由于工作节奏等环境压力,人们存在广泛性焦虑是常见的现象,但需要排除躯体疾病的继发焦虑,如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冠心病等继发的焦虑情绪。同时也应考虑到某些心理疾病如强迫症、恐惧症、疑病症、抑郁症都可同时伴有焦虑。
(1)鼓励患者建立自信,让他们参加有创意的活动,调整他们曲解的认知都是有效的心理干预方法。放松训练是常用的行为干预技术,可以通过腹式呼吸、放松操、气功、瑜伽或催眠来达到机体或情绪放松的效果。生物反馈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放松训练方法。利用生物反馈仪器,将人体的生理功能放大并转换成声、光等反馈信号,使患者根据反馈信号学习调节自己体内不随意的内脏功能及其他躯体功能,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2)由于广泛性焦虑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暴露疗法及系统脱敏技术对于消除焦虑无法操作,故不宜采用。
(3)在心理干预的同时配合使用抗焦虑药物能起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惊恐障碍是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这种发作具有不可预测性,也不局限于某种特定的环境。惊恐障碍并不是广泛性焦虑的程度延续,也不是广泛性焦虑所能诱发的,但有些患者可伴有广泛性焦虑。惊恐发作有它的“自限性”,即发作的过程到最后有自主缓解的倾向。
惊恐发作的来临突然,不可预测,所出现的症状往往只能患者自我感受,他人难以想象和体验。症状主要表现为强烈的自主神经反应,如心悸、胸闷、胸痛、震颤、窒息、腹痛、出汗、眩晕,此外还可能出现解体感、错乱感、恐慌感、发疯感和濒死感等。
出现惊恐发作的患者往往会极度焦虑和害怕,又感到束手无策。一般情况下,患者会主动想方设法求医,求医都有一定的程序,一般从急诊挂号、候诊、诊疗、检查到医学处理需要一段时间。由于惊恐发作有其“自限性”,所以当就医过程结束,患者的发作症状也往往自行趋向缓解,有的甚至不经医学处理,症状便可基本消失。患者常常为自身的“严重症状”和医生的一般处理而感到不满和无奈,当然,以单一生物医学模式为主的医护人员确实难以与患者构成贴切的理解和同感。
与惊恐发作患者沟通交流中都无法得到有关发作的诱因、特定情境及发作之前的相关预兆等信息。惊恐发作可以在一天内、一周内、一个月内反复发作。但是真正出现反复发作的患者并不多。
濒死感是惊恐发作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症状,因为即使处在病危临终的患者也很少向别人表达自己有濒死的感受,可见惊恐发作患者所感受到的痛苦之极。他们的处境及感受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极度的负性刺激,是一种具有冲击性的社会生活事件,是他们构成对这些情绪体验及躯体症状害怕恐惧的深刻阴影。所以约有1/3有过惊恐发作经历的患者以后会因此引发成为场所恐惧症。
惊恐障碍有家属性倾向,故具有遗传性。同时可与抑郁、恐惧构成共病。女性的发病率是男性的2倍。对于童年生活中处于动乱不定或早年离开父母身边而构成离别性焦虑情结的人更易在以后的生活中发生惊恐障碍。
(1)认知行为干预是心理干预的有效方法,尤其对于急性患者,心理支持更显得及时和有效。由于认知行为干预不能完全消除症状,所以常常需要与药物治疗联合应用。
(2)药物治疗是惊恐障碍的基本治疗方法。常用的药物是抗抑郁药和抗焦虑药,也可配合抗惊厥、抗癫痫药物。但是由于个体存在着差异,所以用药需要因人而异,不能使用单一模式。
恐惧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事物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恐惧症患者体验到的是持续的和不断强化的恐惧。虽然遭受的刺激并非严重,但其感受却大大超过了刺激的强度。尽管患者所遭遇的场所情境和物品对象无足轻重,但还是感到十分的害怕、畏惧,出现回避反应。恐惧和回避的交织使患者感到无奈和压抑,感到羞愧和沮丧,同时他们的社会功能也明显下降,有的能力下降,有的放弃机会,有的萎靡退缩,有的推脱重任。
恐惧症可在数月或几年内逐渐形成,形成的过程往往是不知不觉、逐渐加重的。严重的患者症状可持续长达十多年之久。有些患者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恐惧的内容可能出现泛化,把对个别事物的恐惧泛化成对一组事物的恐惧。不仅是范围的扩大而且在程度上也不断强化和加重。恐惧症根据恐惧对象的不同,通常可分为场所恐惧症、社交恐惧症和特定恐惧症三类。
场所恐惧有两种,一种是无惊恐障碍史的场所恐惧,另一种是有惊恐障碍史的场所恐惧。前者大多是畏惧开阔或封闭的场所,如人群多的地方、陌生的地方、独处的地方。在这种场合中患者感到无安全感,有时会联想翩翩,假设出许多莫名其妙的畏惧内容,越想越感到害怕和恐惧。有些患者会在恐惧的同时出现人格解体(感到自己不真实或被分离)和现实解体(感到周围环境不真实),还可伴有抑郁情绪。后者是因曾经发生过惊恐障碍所引起的对某些场所的恐惧。有的因在某个环境中出现过一次突如其来的惊恐发作,以后便对所有类似的场所都产生害怕情绪,回避这些场所,生怕再度引发惊恐发作的痛苦的感受。虽然客观上惊恐不再发作与他的回避行为无本质上的联系,却被他误认为是回避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惊恐的发作,从而回避场所的行为无形中被不断地得到强化。
社交恐惧表现为在与别人的谈话中或在公共场合被别人观察到自己的“不自然状态”或“怪异的失控状态”,从而认为这会有损于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确实,社交恐惧的患者往往客观存在一些容易发生的诸如脸红、出汗、眼光漂移、手足无措等反应。这与他们的生理状态以及不善于与人交往的焦虑情绪有关。但是所担心的被人注意和目光对视的情况经常发生,因为他们的不自然状态以及症状性的表现会无意地被旁人发现,让别人感到好奇,随意地用目光扫视或略加关注。但常常发生巧合的是这些目光会被极度敏感的患者所发觉,这就构成患者恐惧害怕的依据及理由。这并非是患者的猜疑,更不是他们的“幻觉”。事实上社交恐惧的由来是从偶然的很小的现象泛化而成的。典型的社交恐惧一般在青春期发病,占人群的3%—5%,女性多于男性。近年来,成人发生社交恐惧的情况也比较常见。
这是对某一特定事物的恐惧。常见的恐惧事物有动物(如昆虫、老鼠、蛇)、高空、雷电、暴雨、尖刀、血液等。
普遍发生的、经常可见的、一过性的轻度恐惧,如害怕蛇、害怕老鼠、害怕站在高处,这些都属于正常范围,不能评判为恐惧症。只有在出现强烈的恐惧,伴有自主神经症状,知道恐惧过分,既不合理,也没必要,但无法自我控制,有对恐惧的事物尽量回避的行为,此时才能评判为恐惧症。恐惧症具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内容,所以有别于广泛性焦虑。对于社交恐惧的患者在评判中应详细地了解信息,区分恐惧者对外界事物反映的内容、强度、模式及真实性,不能误认为是幻觉和妄想,同时也应把握好精神分裂症的症状特点,谨慎鉴别,以免漏诊。
(1)目前对于恐惧症的心理治疗,各国最广泛应用的是认知行为治疗。治疗的关键是调整患者认知系统中被曲解的恐惧信念以及对恐惧对象进行暴露。系统脱敏法是对于恐惧的对象通过逐步分级的交互抑制过程来抗衡对刺激源的恐惧。最后使患者能直面恐惧的事物,消除恐惧的情绪以及回避性行为。满灌疗法是一种快速暴露法,是让患者一下子直接面对他所畏惧的事物,而不给予作出回避反应的可能以及机会。患者不得不暴露于某些对象或情境中,很快地接受和适应所恐惧的事物。虽然满灌疗法的操作直接,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对于一些伴有器质性疾患的人(如高血压、冠心病等),采用此方法需要特别谨慎,因为过快地暴露会超出患者机体的承受度,引发原本潜在的躯体疾病。心理支持及少量的抗焦虑药物能帮助心理干预产生更好的效果。
(2)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儿茶酚胺和5-羟色胺双重再摄取抑制剂(SNRI)、抗焦虑药物以及β-受体阻断剂都是临床中治疗恐惧障碍的常用药物。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简称OCD)是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患者出现重复的观念、臆想和行为。他们意识到这些想法和冲动的重复存在,知道来源于自我,并非和愿望一致,也渴望终止这些重复的观念和行为,但要做到却十分困难,为之感到十分压抑和沮丧,严重影响情绪及社会功能。
强迫症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类:强迫思想和强迫行为。
强迫思想包括强迫观念(如:“4”的谐音是“死”,是一个倒霉的数字,我要尽可能避开所有的“4”,否则我会闯祸);强迫回忆(如:反复回忆一位记得姓却忘了名的小学同学);强迫性对立观念(如:一边走路一边想我不会走路怎么办);穷思竭虑(如:世界上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害怕丧失自控能力(如:怀里抱着婴儿,脑子里却反复冒出一个念头,我会不会失控把小孩从窗口扔出去)等。
强迫行为包括反复洗涤(如:洗手、擦地板、洗衣服、洗澡等);反复检查(如:检查燃气灶是否关闭、检查抽屉是否锁上、检查房门是否关好、检查书包里的东西是否遗失、检查衣服是否被脏水污染等);强迫核对(如:边做作业边反复核对是否有出错);强迫计数(如:走楼梯数台阶、过马路数斑马线等);强迫仪式动作(如:走进教室一定要用右脚跨入、走在大厅中绝对不能踩到地砖的边线、回家必须在门口跳3次才能进门等)。
强迫症的病因至今不明。有的学者认为其与中枢神经的递质功能有关。认知学派的学者认为强迫症患者的思想及行为与他们功能失调的核心信念有关。如果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想法和行为有反复几次的现象,不能因此就评判为强迫症。但如果强迫的程度严重,时间超过3个月,其社会功能也明显受损,则可诊断为强迫症。然而很多人都存在有强迫倾向却还达不到病态的情况,所以对他们想法及行为的评估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强迫症患者往往都伴有焦虑及抑郁,他们在重复想法和行为的过程中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焦虑的作用,使他们得到暂时的轻松和满足,但过度的重复以及抵御重复的交织状态又会产生焦虑及抑郁。有些强迫症患者的强迫程度很严重,如同“着魔”一样。他们有非同常人的认知及时空感,如沉迷于反复洗涤的患者,他们对于异常“干净”的标准以及投入过多的时间往往不以为意,旁人会觉得他们实在过分,难以理解。他们对自己的标准不肯随意放弃,对自己的投入也并不在意。但是当“着迷”状态过去,会感悟自己不合理的观念和做法,从而感到内疚和自责,但这些并不能构成改变他们认知和行为的内驱动力。
心理支持及认知行为干预是常用的方法,其中对于仪式性症状、暴露和反应性防卫(阻断强制性行为)相结合的技术有较好的效果。对于“着魔”状态的患者,可用臆想性暴露法,即想象可能要发生什么体验,由此来降低对“着魔”状态的心理依赖。森田疗法对于强迫症也有一定的疗效。
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抗抑郁、抗焦虑药物)的联合应用对于中等程度的强迫症有较为理想的改善效果。药物能较快地帮助缓解症状,心理干预则能从心理机制方面重塑患者的信念及行为模式。
这是一种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以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征是有各种症状,但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都不能发现躯体疾病的证据。医生无法用器质性疾病的判断依据来解释患者症状的严重性、变异性、持续性和伴随的社会功能受损。
常见的躯体症状表现为:
(1)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胀、反胃、腹痛、舌苔厚腻、嘴里无味、口臭、大便次数多、大便不成形、大便糊状或水样大便等。
(2)呼吸系统症状:胸闷、胸痛、气急、气短、咽部有梗塞感等。
(3)泌尿生殖系统症状:尿频、排尿困难、生殖器周围不适、频繁遗精、异常的多量的阴道分泌物。
(4)皮肤或疼痛症状:出汗、瘙痒、肿胀感、异样不适、麻木、刺痛、局部疼痛或周身疼痛。
患者虽然能表达出多种多样的症状体验,但临床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仪器检查都不能发现其有躯体疾病存在的依据,对于症状的严重程度、变异性、持续性和所构成的社会功能的影响都难以作出相应的解释。
应该理解患者症状的客观性,并非完全是幻觉和想象。患者十分痛苦,他们不断地看医生,要求接受更多的医学检查,但检查的阴性结果难以使他们接受,医生的解释也难以使他们认同。
陈旧的单一的生物医学模式常常使医护人员习惯性地忽略了身心相互间的影响。对于那些查不出器质性疾病症状的判断,给出的结论是没有躯体疾病,但这实际上否认了患者客观症状的存在。有的只注意对症处理而忽视了症状深层面的构成躯体化障碍的心理社会因素。
学校中有不少学生因学习压力、学校环境压力或家庭压力而产生躯体化障碍。他们所承受的症状无法查出器质性疾病,也得不到家长和教师的理解,反而被错怪是他们在“装病”或是“逃避学习”的一种借口。实际上学生并不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克制、减轻或消除这些症状。各种躯体症状确实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状态,使他们力不从心。而学生心理上的委屈和沮丧往往会加重他们躯体化障碍的程度及病程。
心理干预对于治疗躯体化障碍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和真诚的同感是一种有力的心理支持。躯体化障碍的患者往往都能从内心的深层面挖掘出引发心理问题的心理社会根源。虽然去除压力源有一定的效果,但更为主要的是调整患者对待压力的认知和行为模式,提高应对能力和应对效果。
药物的配合应用是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方面,但在治疗的过程中医生需要在完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才能考虑使用精神类药物。通常使用的是抗焦虑和抗抑郁药物,能产生明显的效果。
急性应激障碍又称为急性应激反应。指在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下,立即(在1小时内)就产生心理障碍。此时表现为强烈的恐惧、胆战心惊、异常激动、辗转不安、行为盲目。有的则表现为全身瘫软、无所适从、不知所措,甚至出现短暂轻度的意识模糊。
急性应激障碍的发生十分迅猛,患者受到刺激后的几分钟就可出现心理障碍,症状持续的时间一般也只有数小时至一周。这是一种强烈的心理反应而非生理意义上的休克。在评判中需要与癔症及惊恐障碍区分。
急性应激障碍的发生与应激源严重的精神打击有关,如果应激源被消除,则症状缓解较快。由于每个人的心理素质不同,对客观刺激的认知及应对模式也不同,所以对于构成急性应激障碍的刺激源(常常是突发性的社会生活事件)也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有时刺激源在常人的眼中可能是很普通的小事情,但对高度敏感的个体,这些事件却能够引发他们强烈的心理障碍。所以在心理干预中,应对他们给予积极的关注和充分的心理支持,理解患者的处境和他们的刺激源,尽可能及时地帮助患者消除他们特定的刺激源。
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简称PTSD)是一种由于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的心理创伤所导致的延迟出现及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这种精神障碍有以下特征性表现。
患者的心理创伤来自如同天灾人祸一般的遭遇、事件及处境,其灾难性超过了一般的日常生活事件,其沉重打击超出了一般常人的承受度。在应激障碍发生后,患者会出现反复闯入性的重现创伤体验;会不由自主地回想遭受打击的经历及过程;经常做噩梦,其内容都与创伤性的事件有关;反复发生错觉或幻觉,似乎事件中的场景和人物又呈现在自己的面前。尤其是当目睹创伤事件中死者的遗像、遗物或旧地重游时会触景生情,给心理带来极度的悲伤。在痛苦时往往伴有心悸、心慌、出汗、脸色苍白等明显的生理反应。
患者十分警觉,过分担惊受怕,一直处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因而导致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平时患者的注意力难以集中,无名火大,容易被激惹,显得十分焦躁。
患者对于相似于创伤性经历的情境或人物都尽可能地回避。为了不让痛苦再起,会尽可能地避开与人交往,回避参加群体活动,对他人显得十分冷淡。封闭自己,对周围所发生的事情熟视无睹,似乎力求忘却与创伤性事件相关的一切。
患者不仅对于自我、环境的评价很低,对于将来也十分无望,他们看不到自己有光明的前景,往往把创伤后所残留的萎靡状态看作以后生活的永久格局,因而一直处于抑郁状态。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与灾难性的社会生活事件密切相关。虽然时过境迁,但创伤所留下的痛苦阴影却久久不能忘怀和摆脱。患者身处被动、被闯入性的创伤体验所缠绕,痛不欲生。这种心理障碍都发生于遭受创伤后的数日至数月,半年以后才发生障碍的情况较为罕见。创伤后应激障碍会严重地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对于学生会影响他们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成绩。对于教师则会影响他们的教学工作,降低他们的教学质量。
很多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患者并没有清晰的主诉,约70%—80%的患者都因害怕在心理干预中承受对已经历创伤的再度体验,所以他们都回避接受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心理干预的常用方法是教育、支持和认知行为治疗。因为患者的配合程度不尽如人意,所以在干预实施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阻抗。药物治疗对患者有一定的效果,但用药需要十分谨慎。有些药物会使患者唤醒或被动再体验创伤性经历,使疗效适得其反。但很多学者都主张在给患者药物治疗的同时配合心理干预,这样能提高治疗的效果。
适应障碍是指患者在有一定人格缺陷的基础上由于应激源或困难处境,产生烦恼和抑郁,同时伴有行为适应不良和生理功能障碍以及社会功能缺损的心理障碍。适应障碍主要表现出以下一些特征。
产生适应障碍都有明显的社会生活事件作为诱因,尤其是生活环境、学习环境的改变或社会地位的改变,如学生的入学、升学、考试、转学、休学、复读、换班级、出国留学等。尽管学生生活的内容变化不会很大,但这些大大小小的生活事件都可以成为适应障碍的引发因素。
人格基础和特点在构成适应障碍中往往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人格特点决定了生活事件被激活为适应障碍的中介因素。遇到类似生活事件的学生,有的能直面应对,有的不屑一顾,有的却产生了适应障碍,这是因为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人格,不同的反应便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适应障碍的情绪反应主要表现为抑郁、焦虑和恐惧等。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缺乏、动力不足、进取受限、焦躁不安、容易激惹等。
行为障碍主要表现为萎靡不振、拖拉懒散、得过且过、不修边幅、交往局限、话语减少、反应冷淡、偶有攻击等。
生理功能反应表现最多的为咽部不适、心悸胸闷、入睡困难、半夜早醒、食欲不振、多便溏薄、周身疲乏、月经不调等。
适应障碍是很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心理障碍,尤其对于学生,总以为学生学习环境的变化、学生群体的新组合、任课教师的更换、学习阶段的提升都是正常的现象,不会对学生产生过多的负面影响。其实并非如此,不同个性和人格基础的学生对于各种变化的感受性与适应程度都有很大的差异。部分学生很容易出现适应不良的反应。学生在遇到应激性社会生活事件或学习生活环境变化后一个月内,适应障碍便可发生。如果随着时间和周围环境的改变,刺激稳定或通过患者自身的调整,适应障碍有可能在6个月内自行缓解或消退。但有些患者可能一直处于不良状态而没能走出困境,心理问题便趋于迁延。在学校环境中,除了学生中有适应障碍之外,部分教师也会出现适应障碍的问题。
对学校环境中的适应障碍应倍加关注,不要以为此障碍有自行缓解的可能,便放松了对患者的心理干预。适应障碍的心理干预贵在预防,学校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环境及生活事件的应对能力。应仔细观察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及不同发展时期的适应情况,发现他们在适应过程中的各种反应及相应表现,及时进行支持、引导、咨询等干预,充分调动学生的潜能,激发他们自身的资源及动力来克服适应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困扰。
这是由各种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非器质性睡眠与觉醒障碍。这些障碍区别于因某些躯体器质性疾病所引起的睡眠障碍。主要表现为以下5种类型。
失眠症指的是睡眠质量不满意,主要表现为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入睡、醒后不适、疲乏、白天困倦等。失眠可伴有躯体方面的症状,如食欲不振、头昏眼花、头痛头胀、四肢乏力、腰背酸痛、舌苔厚腻、大便溏薄等。也可出现精神方面的症状及社会功能的影响,如焦虑、抑郁和恐惧,对睡眠状态极度敏感,对睡眠的质量十分关注,害怕太晚睡觉,害怕睡眠环境被打扰,害怕因失眠影响第二天的学习和工作。因失眠精神面貌很差,脸色憔悴,平时晕晕乎乎,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力明显下降,学习效果不佳,学习成绩退步,自信心不足,社交范围缩小等。
嗜睡症指的是白天睡眠过多,但不是因晚上睡眠不足,也不是由于药物、酒精、躯体疾病或某些精神障碍产生的嗜睡。患者从晚上睡到白天,长时间睡眠,可以不醒,也可醒了再睡。患者可在教室等公共场所较快入睡,能够被叫醒,但很快又进入睡眠状态。有的在教室里睡了一整天,放学回家,不做其他事情再度入睡。这样的嗜睡状态可延续很多天,甚至几周或数月。有一种情况称为睡眠发作,患者在发作阶段如进入“冬眠”一般,一睡就是几天,不吃,不喝,也不进行正常的排泄。在整整睡了几天后才苏醒,醒后生活学习可恢复到常态。对于何时再度发作,没有特定的规律,也无明显的前驱先兆。
正常人的生活是晚上睡眠和白天觉醒,与同环境的其他人的生活规律应该基本一致。而当睡眠和觉醒的节律出现了紊乱,则是一种睡眠障碍。这会引起睡眠质量的长期下降,从而影响到精神活动、生活状态、学习工作效率等。同时,患者由于这种睡眠问题的长期存在而产生心理上的焦虑或恐惧。患者几乎每天都有此情况,时间可以超过1个月。
睡行症俗称夜游症。主要表现为在睡眠过程中,患者在尚未清醒的状态下起床,在室内或户外行走,或者做些简单的活动。此时其目光呆滞,表情茫然。这是一种睡眠和清醒的混合状态,患者不会主动与人说话,即使别人向他发问,一般也不会应答。发作后多会自动回到床上睡觉,有的也会躺地上睡。不管是即刻苏醒还是第二天醒来,患者都不能回忆自己晚上做过的行为。睡行症在儿童中发生的概率较高。
在睡眠中被噩梦突然惊醒,惊醒后患者能完全苏醒,并能清晰地回忆出梦中危及生命、丧失安全、自尊扫地等恐怖内容并为之心有余悸,十分痛苦。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在学生中十分普遍,但常常被学生、教师和家长所忽视,以为学生在白天上课时有点瞌睡,打个盹儿,睡上一会儿是正常的现象。有的认为这是由于学习压力过重或学生对学习内容不感兴趣所致,但却没有从学生的心理健康角度去理解、去判断。长期的失眠障碍、睡眠—觉醒节律障碍都会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痛苦及社会功能的下降。学生平时精神萎靡不振,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明显低下,学习成绩退步下滑,这些都与睡眠障碍有一定的关系。睡眠障碍往往与抑郁、焦虑、恐惧、强迫、适应障碍等其他心理问题并存,所以在关心学生睡眠障碍的同时,还需要关注他们可能同时存在的其他心理问题。
倾听、积极关注和同感的理解是心理支持方面的重要方法。构成学生失眠或其他睡眠障碍有多种情况,可以是躯体疾病所致,可以是抑郁、适应障碍,也可以是其他各种相关的心理问题,所以对于睡眠障碍的评估应该谨慎。
对于睡眠障碍的干预应该与保持睡眠卫生有所区别,前者是对于已患睡眠障碍的处理,后者是睡眠正常的人群保持良好睡眠的一些方法。睡眠障碍调整机制的本质是对睡眠周期及睡眠行为的重塑,应以药物治疗为主,辅以心理干预。这是一个完整的调整过程和塑造过程。需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对待。我们不应把一些依据不充分、效果不确定的方法套用于对睡眠障碍的干预和治疗,如睡前做大量运动、睡前喝酒、睡前数数、睡前泡脚、白天不能补睡、服用作用不确定的保健品等。同时也应该消除一些缺乏医学依据的不合理顾虑,如“用药物治疗睡眠障碍必然会导致药物依赖”,“是药三分毒,用药治疗失眠会对身体的肝肾功能带来严重损害”等。
进食障碍是一组以进食行为异常表现为主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拒食、偏食、异食症等多见于儿童。
神经性厌食多见于女性青少年。她们为了自己设定的目的,大多数是害怕发胖、为了减肥或向往苗条漂亮的身材故意限制饮食。为了达到控制体重的目的,她们对食物的营养成分十分关注。她们的减食有一个过程,先是少吃主食,逐渐排斥一些蛋白质、脂肪含量较高的食品,用蔬菜和水果替代以维持胃的饱感,即使到了营养严重不足、人体极度消瘦的状态时,她们还是固执地坚持自己刻板的进食行为方式。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体重比正常体重轻15%以上,在青春期达不到躯体增长标准,甚至出现发育延迟或停止。可出现下丘脑—垂体—性腺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月经失调或闭经,男性表现为丧失性兴趣或性功能低下。
患者常常故意运用自我诱发呕吐、自我导泻、过度运动、服用厌食剂和利尿剂等方法来消耗自己。
同时,患者的认知方面功能失调,持续地存在异乎寻常的害怕长胖的强烈信念,他们给自己限定了一个过分的低体重界限,这些标准远离正常健康的医学标准。他们对于胖瘦程度的评估有双重标准,即对于别人胖瘦程度的评估比较客观,但对于自我评估却完全失实,即使自己已经十分消瘦,如同“皮包骨”,但还会觉得很丰满而自我欣赏。
这是一种持续性的、反复发作的、难以控制的摄食欲望及暴饮暴食行为。少量患者因多食而出现病理性肥胖,体重剧增。但多数患者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他们对于发胖有强烈的恐惧,所以常用引吐、导泻、禁食等方法来抵消超量的摄食,实际上他们的体重都明显低于正常值。
神经性贪食患者的年龄较神经性厌食者略高。他们在认知方面存在明显的曲解和功能失调。他们把消瘦看作是形体美,越瘦越美。把暴饮暴食视为满足口福的补偿,把能够引发呕吐作为对付暴饮暴食的有效手段,在他们看来这是“两全其美”,因此“暴食—呕吐—暴食—呕吐”的循环成了他们的行为模式。通常他们都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过分及异常,但亲朋好友的劝说都难以改变他们的想法和做法。
青少年发生进食障碍的概率较高,尤其是中学生及大学低年级的学生群体患者较为集中。进食障碍虽然鲜明地表现在行为方面,但也同时伴有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障碍。进食障碍的早期,禁食或贪食行为往往具有一时降低焦虑的效果,但这种效果却能对其行为产生强化作用。
进食障碍患者常常会与父母产生冲突,他们非理性的做法及固执的想法使得其父母束手无策。父母对患者反复的劝告、教育或强行干预最后都成为亲子关系隔阂和冲突的诱因。所以在评估中需要对患者的家庭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
对于进食障碍患者的心理干预是一项重要而又艰难的工作,不仅需要良好的医患关系和充分的耐心,同时还需要精湛的技术。尽管干预的目的是调整和改善患者的身心厌食状态,但在干预过程中却不宜简单反复强调饮食障碍对身体可能产生的近期和远期的损害性影响,也不宜用强制的手段或过分迁就的方法来控制患者的进食。因为虽然这些方法看上去都是为了患者的健康,但这些缺乏真诚同感的简单方法,会破坏咨询和治疗关系,反而会引出适得其反的对立和阻抗,使心理干预难以深入。
正确的干预应深入挖掘他们潜在的心理机制,搞清楚其核心信念、规则、假设及应对模式,也需要了解导致他们产生心理行为问题的激发性社会生活事件。只有真正地调整了他们信念系统中的功能失调的成分,才能有效地转变他们的情绪和行为。
充分发挥家庭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是帮助患者走出障碍的重要力量,所以在心理干预中改善家庭氛围,调整好亲子关系不可忽视。配合使用抗抑郁、抗焦虑药物有助于改善患者的情绪,营养补充及机体支持性治疗是预防和应对患者营养不良或机体极度虚弱状态的必要措施。
人格是个体所特有的较易被识别的持续的行为模式。所谓的人格障碍是指具有明显特征的人格类型,或是一种突出的、由来已久不易改变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体现为偏离一般社会文化准则,难以被他人所接受,从而导致了为人处世方面格格不入的状态。人格障碍患者多数表现为几种适应不良个性的混合。这种状态长期存在,给他人的印象是“本性难改”,有的患者也因他们的社会不适应状态及行为的不良后果而感到苦恼和无奈。每个人都会隐含地存在一些人格方面的缺陷成分,尤其在遇到显著压力时会暴露出人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但这不能与人格障碍相提并论,因为人格障碍是明显的病理状态,其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群中会出现的一般问题。
绝大部分的人格障碍是从儿童期开始形成的,到了20岁左右基本定型。有一部分人格障碍患者可能是生物因素所致,包括遗传因素。学生中常见的人格障碍有偏执型人格障碍、分裂样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冲动型人格障碍、依赖型人格障碍等。
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的情绪十分冷漠,对小问题过度敏感,警觉性很高,其猜疑、妒忌、敌视、误解的态度难以为周围人接受。患者喜欢自吹自擂、夸夸其谈、自我炫耀,同时又十分固执、无情、刻薄、好争执。有过分自负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总感到被压制或迫害,对周围发生的事件都解释为对自己不利,会吃大亏。执意追求远离实际情况的不合情理的个人权益,不厌其烦地投诉、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分裂样人格障碍患者给人的总体感觉是异样和另类。他们的观念、行为和外表装饰明显较为奇特。个性明显内向,表现为孤独、被动和退缩。与家人和社会疏远,除了非常亲近的家人外,基本上不同他人主动交往,缺少朋友,过分沉湎于幻想和自省。他们表情呆板,情感冷漠,不通人情,不能表达对他人的关心、体贴或不满、愤恨等。缺乏愉悦感、信任感、亲密感,无论是对于表扬或者批评几乎都是无动于衷的。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的最主要特征是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无视法规和纪律。男性患者多于女性,往往在童年或18岁前就出现品行问题,18岁后其习性会更加固定,屡教不改。
患者表现为无视社会规范、准则、义务,反复出现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行为冲动,无头绪,漠视客观现实,撒谎成性,欺骗他人以获取个人利益。对他人漠不关心,无责任感,无丝毫感恩之心,难以与他人维持长久的一般关系。当其行为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会主动为自己辩解。容易被激惹,对受挫的耐受度很低,区区小事便可引发冲动,甚至出现暴力行为。当损害别人或损害公益而遭到惩罚时,缺乏内疚感,无动于衷,难以从高代价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在18岁前的学生中更多表现为学习环境中的品行问题,主要是反复违反校纪校规、说谎成性、偷盗财物、逃学逃夜、吸烟酗酒、破坏公物、欺负同学、虐待动物、挑衅殴斗、过早发生性活动等。
冲动型人格障碍又称为攻击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为情感容易爆发,易与人发生争吵和冲突,伴有明显的冲动性行为,难以自控。对待事物的计划和预见能力很差,只顾一时痛快,不顾产生的后果。心情反复无常,极不稳定。自我形象、目的及内在偏好紊乱,对奖惩缺乏持久效果。容易产生极度紧张的人际关系,时常出现情感危机。有自杀或自伤的倾向或行为。
过分依赖是依赖型人格的基本特征。患者要求他人为自己生活的内容承担责任,将自己的需要附属于所依赖的人。过分服从依赖人的意志,即使是合理要求也不愿意向所依赖的人提出。沉湎于被遗忘的恐惧之中,感到自己无助、无能或缺乏精力,要求别人不要远离自己。但与他人的亲密关系结束时,又有无助、无望和被摧毁的感受。遇到挫折时,习惯把责任推卸给他人。
对人格障碍的评估需要谨慎,因为很多人格障碍的患者在表现上可能是多重人格障碍的特征混合,在程度上也会有轻有重。对青少年的评估需要考虑学生的年龄及成长过程,也不可忽略家庭的环境与氛围。在心理测量方面,可以使用一些可靠有效的心理测验工具,如韦氏智力测验、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本德完形测验、罗夏墨迹测验、艾森克人格问卷及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等。由于这些测验源于西方,尽管已经历多年的本土化,但在应用中仍不可忽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及我国学生的个体特征。
人格障碍的心理干预十分重要,但客观上又存在一定的难度。认知行为治疗对人格障碍的疗效较为公认,但对于某些人格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等没有被列入其适应证中。人格障碍的心理干预宜早不宜晚,对于幼儿及小学低年级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对于他们健康人格的形成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药物干预以对症处理为主,客观疗效因人而异。
性心理障碍又称为性变态,其特征是有变换自己性别的强烈愿望(性身份障碍);采用与常人不同的异常性行为满足自己的性欲(性癖好障碍);对于常人无法引起性兴奋的事物或人物有强烈的性兴奋作用(性指向障碍)。除此之外,与之无关的精神活动都无明显异常和障碍。
性身份障碍的表现男女略有区别。女性表现为持久和强烈地为自己是女性而感到痛苦,希望自己能成为男性;坚持穿着男性化,有“男子气”,固执地厌恶女装;否认自己的女性生理结构,抵触乳房发育或月经来潮;执意认为自己迟早会长出阴茎。男性同样排斥自己的男性身份,专注女性生活方式,有些会表现出“女性化”的举止,却有明显的男性第二性征;强烈渴望和参加女性的娱乐活动,偏爱女性穿着;拒绝参加男性的常规活动;小便采用坐式姿势;厌恶自己的阴茎和睾丸,希望有朝一日阴茎会萎缩或消失。
易性症指对自己性别的认定与解剖生理上的特性呈逆反心理,持续存在厌恶身体性别的解剖结构及生理特征,有转换性别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外科手术或激素治疗把自己改造成为异性。
此症几乎仅见于男性,指在强烈的性欲望与性兴奋的驱使下反复收集、依恋和使用异性的物品。所恋物品都是女性贴身的衣物,如胸罩、内裤等,他们通过抚摸、嗅闻、摩擦所收集的衣物获得性兴奋,同时伴以手淫达到性满足。由于用同样的异性物品难以产生多次性兴奋,故患者会不顾一切地想方设法到处偷盗女性的衣物。
异装症表现为对于异性衣着特别喜爱,有反复穿戴异性服装的强烈欲望和行动。患者穿戴异性服装是为了获得性兴奋,此行为受到抑制时会出现明显的情绪焦虑反应。尽管患者的穿着异性化,但并不要求改变自己的性别和解剖生理特征。
此症常见于胆怯的男性(往往起始于十几岁)。他们通过对无防范的女性成人或女孩暴露自己的生殖器而获得性唤起和性兴奋。他们很少具有侵犯性。患者在暴露的过程中可能会同时手淫,若女方出现惊慌失措的反应,患者便从中获得性满足。
窥阴症患者通过反复窥视异性的下身、露体或他人性活动,以产生自己的性兴奋,获得性满足。有的患者在窥视的同时手淫或者在窥视过后通过想象当时的情境进行手淫以获得性满足。患者几乎都是男性。但通过观看淫秽影像制品或色情形体表演而获得性满足的人不属于窥阴症患者。
患者在正常的生活条件下,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对同性有持续的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情感及性行为。有的对异性虽然可有正常的性行为,但性爱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因此难以与异性成员建立和维持家庭。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不再将同性恋视为精神障碍。有学者认为同性恋会因为某些压力而产生情绪困扰。这些压力是由外界对其性爱行为的否定态度所致。
性心理障碍是一种性偏离现象,患者只对非同寻常的或怪异的刺激产生性兴奋,满足性需求。他们在性活动之前或之后往往用手淫的方式来释放性欲。对于性心理障碍的病因尚不明确,与生物学、习得性以及性的内驱力都有一定的关系。性心理障碍大多发生在男性身上,但女性也可以表现为施虐—受虐症、窥阴症和露阴症等。
对于性心理障碍,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存在较大的难度。对于突出表现在偏离行为方面的性心理障碍,认知行为治疗有一定的效果。药物治疗,如用雌激素、孕激素等能起到暂时的缓解作用。也可用抗抑郁和抗焦虑药物以调节情绪,但只能治标而难以治本。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是指在过分强烈的欲望驱使下,采取某些不正当行为的精神障碍。在学生中较多发生的是病理性赌博及病理性偷窃。
患者对于赌博具有难以控制的强烈欲望及浓厚兴趣。在赌博前有紧张或焦虑情绪,但在赌博后会感到特别轻松。他们虽然有自控的想法或努力,但难以改正,难以停止赌博。他们经常专注在赌博的思绪中或者想象赌博的情境及过程,从而得到心理满足。患者的赌博目的并非在于获得赌博获取的利益,但其赌博行为对学业、家庭、学校、同学及社会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患者有难以控制的强烈偷窃欲望及行为,陶醉在思考偷窃及对于偷窃情境的想象及回忆之中。他们的动机不是为了所偷得的财物,而是因为偷窃过程会给他们带来一种特殊的满足感。尽管他们清楚,偷窃行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及影响,但仍难以放弃反复偷窃的行为。
病理性赌博、病理性偷窃等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与一般意义上的道德品行错误有所区别,这是一种病理行为。这些行为同样越出社会规范,给社会、给患者自己都造成危害,所以患者同样会受到惩罚。这些行为的主体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行为往往是为了获得自我的心理满足。他们的行为强度和频度也呈波动状态,频率一般在一年中超过3次。
一般的说教和劝告对于这些患者的作用十分有限。心理干预的关键是调整患者的认知,从根本上转变他们功能失调的核心信念,从而改变他们的情绪和行为。
儿童孤独症多见于男孩,起病于婴幼儿期,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人际交往障碍、语言交流损害、兴趣狭窄和行为方式刻板。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患者十分孤独,对集体的欢乐缺乏共鸣,对集体活动不感兴趣。缺乏人际交往的基本技巧,不能以适合其年龄的方法与同龄人建立伙伴关系。自娱自乐,缺乏相应的观察和情感反应。不会运用恰当的肢体语言与别人交流。模仿能力很低。既不能向别人表达关心,也不会寻求同情和安慰。
患者口语发育延迟或不会用语言表达,也不会用手势、模仿等肢体语言与人交流沟通。对语言的理解力很低,常听不懂指令,不会表达自己的需要和痛苦,很少提问,对别人的谈话也缺乏反应。学习语言十分困难,常有无意义的模仿言语。经常反复使用与所处环境和情境无关的言辞或不时发出怪声。即使有的患者有一些语言能力,但不能主动与人交谈,维持语言交流。在语言的声调、重音、速度、节奏等方面都存在异常。
患者兴趣局限,只专注少数生活内容。活动过度,来回走动、奔跑、转圈等。动作姿势刻板重复,拒绝改变,否则会出现明显的烦躁和不安。过分依恋某种气味或某个物品的局部内容,从中得到一定的满足。强迫固定于某些仪式动作或活动,但这些行为内容都毫无实际意义。
儿童孤独症是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种亚型。所谓广泛性发育障碍是指一组起病于婴幼儿期的全面性的精神发育障碍。主要表现为人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异常。儿童孤独症中约有四分之三的患儿伴有明显的精神发育迟滞。其致病原因很复杂,可以分为生物学因素及社会因素。生物学因素包括染色体异常、遗传基因问题、代谢性疾病、出生前母亲孕期患病、出生时创伤、脑创伤等。这些因素大部分会导致中度或重度的障碍。社会因素是大多数轻度障碍患者的主要致病原因,包括较低的文化水平、恶劣的环境、受虐待、被忽视及活动受限制等。
对于轻度的儿童孤独症,在照护性教育及环境的支持作用下,患者可能会有一定的进步,但其成效往往难以预测,成功概率偏低。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可对患儿进行家庭治疗,同时应对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中所表现出的不满、排斥、否认、过分保护和控制等认识及相应的情绪和行为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可配合应用精神药物。低剂量的抗焦虑药物有助于改善患者的行为问题。
精神发育迟滞是一组精神发育不全或受阻的综合征。起病于发育成熟以前(18岁以前),特征为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精神发育迟滞或单独出现,也可同时伴有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其智力水平低于正常,若智商在70—86,这种情况属边缘智力。精神发育迟滞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等不同程度。
患者智商在50—69,心理年龄约为9—12岁。学习成绩差,在普通学校中学习时常不及格或留级,能自理生活,无明显语言障碍,但对语言的理解和使用能力有不同程度的延迟。
患者智商在34—49,心理年龄约为6—9岁。不适应在普通学校学习,可进行个位数加减法计算。可从事简单劳动,但质量、效率低。可学会自理简单的生活,需要帮助。可掌握简单生活用语,但词汇贫乏。
患者智商在20—40,心理年龄约为3—6岁。表现为显著的运动损害或其他相关缺陷,不能学习和劳动,生活不能自理。语言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
对于精神发育迟滞的学生评估可以用韦氏儿童智力测验测评智商,应考虑到测验的环境条件、被试的配合程度等多种因素,对于测验结果的分析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所以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才能对患者作出客观的判断。
对于精神发育迟滞学生的心理行为干预实施需要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拟定干预方案,不能操之过急。除了基本的心理支持、关注鼓励以外,还需要得到家长和家庭成员的协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让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是一个理性的安排。因为特教学校的教育体系,从教育到管理都会根据特殊教育的规律实施教育和心理关怀。
多动障碍多发生在儿童时期(3—7岁左右)。与同龄儿童相比表现为明显的注意力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以及活动过度。在学校、家庭和其他场合都会表现出症状。在注意力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学习容易分心、不专心听讲、做作业拖拉随便、粗心大意、丢三落四、不注意细节、毫不在乎等。在行为方面的主要表现是上课难以静坐、东张西望、小动作多、话多、好插嘴、难以遵守集体的秩序和纪律、干扰他人的活动、不爱惜物品、穿着邋遢、损坏文具、杂乱无章、做事难以持久。易与同学争执、闹纠纷,不受同学欢迎。容易兴奋和冲动,做出过激的行为。好冒险,易出事故。
多动障碍大部分起病于7岁之前,尤其在3岁左右。主要表现在注意力难以集中和好动。评估中要注意密切观察,严格把握,不能把儿童和小学生的天真活泼、一般的注意力不强和行为略微顽皮与多动症相混淆,随意判断为多动症。在评估中需要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广泛发育障碍和情绪障碍等其他心理障碍。
对于儿童及小学生的多动障碍的心理干预主要是行为干预,除了专业人员的努力之外,也需要任课教师及家长的配合。药物治疗也是常用的方法,需要根据专科医生的治疗方案规范地进行治疗。药物的选取有多种搭配,医生将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而决定。
品行障碍的主要特征是反复持久的反社会性和对立违抗性品行。
患者表现为经常无意义地说谎,好发脾气,暴怒。怨恨他人,报复心严重。与父母或教师对抗,拒绝或不理睬家长、教师的要求和规定,长期严重的不服从。经常故意欺负或骚扰他人,把自己的过失或不当行为的后果归咎于他人,甚至责怪他人。在小学阶段就经常逃学(不包括因为避免责打或性虐待而擅自离家出走)。参与社会上的不良团伙干坏事,经常挑起事端,参与殴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多次在家中或外面偷窃贵重物品或大量钱财,勒索或抢劫他人财物,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有猥亵行为。经常虐待小动物,反复欺负同学或他人,用凶残的方式虐待他人,甚至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故意纵火。
对立违抗性障碍多见于10岁以下儿童,主要表现为明显不服从、违抗或挑衅性行为,但没有更严重的违法或冒犯他人权利的社会性紊乱或攻击行为。经常说谎,脾气暴躁,容易发怒。经常怨恨他人,怀恨在心,存有报复之心。拒绝或不理睬成人对他们的合理要求和规定,长期严重不服从。经常与成人争吵,与父母和教师对抗。推卸自己的过失,把责任强加于别人。经常故意干扰别人。
品行障碍的行为可严重违反相应年龄的社会规范,他们与普通儿童相比显得更调皮捣蛋,与一般少年相比其行为显得严重逆反。品行障碍是一种持久的行为模式,单纯的反社会性或犯罪行为不属于此障碍范围。评估中需要排除反社会人格障碍、躁狂症、广泛性发育障碍或注意力缺陷与多动症等。严重程度至少持续6个月。
对患品行障碍学生的心理干预需要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结合,需要教师、家长和周围同学相配合。对他们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时间,要理解他们在调整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反复。尽管药物配合使用也会有一定的效果,但由于他们的年龄段偏小,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用药需要谨慎。
这是一组起始于发育过程的社会功能异常,与广泛性发育障碍不同,它没有器质性的原发特征。一般认为引起此障碍的关键原因是异常的生活环境。男女发病的比率相当。常见的有选择性缄默症和儿童反应依恋障碍。
选择性缄默症起病于童年早期,患者平时在一般场合言谈自如,语言表达能力正常。但是在学校等特定场合或陌生人面前却沉默寡言,甚至拒绝说话。缄默时常伴有焦虑、退缩和违抗等情绪。
这是一种长期的以社交关系障碍为特征的儿童精神障碍。一般在5岁前就出现障碍,表现为过度抑制、过分警惕,有明显的矛盾反应。如对于养育的父母或亲人既亲近又冷淡,既回避又对抗。明显缺乏情感反应、退缩和情绪紊乱,对自己或他人的痛苦表现出攻击反应,或者过度警觉和恐惧。有时也能与正常的成人进行交往,有一定的社交和应答反应。
对于选择性缄默症的评估应排除语言机能发育障碍、广泛性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性障碍。一般其症状都至少超过1个月,但是初入学的第1个月不能包括在其中,因为学生会有一个学习环境适应阶段。儿童反应依恋障碍的发生往往与其家庭严重的不良教养方式有直接关系,他们可能在心理和躯体方面遭到虐待或被父母或家人过度忽视。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的形成与家庭教养环境及教养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应改善家庭环境,使家庭环境充满和睦、温情和融洽的氛围。父母对孩子要给予充分的关爱,经常与他们平等地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反应,去除心理困惑,这些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及心理障碍的调整。
童年和青少年行为障碍的表现形式多样,较常见的有非器质性遗尿症、喂食障碍、异食癖、刻板性运动障碍、口吃等。
非器质性遗尿症是指年龄在5岁以上,智龄在4岁以上的儿童发生于白天或晚上的排尿失控现象。每月至少2次尿床或尿裤,而且持续3个月以上。
喂食障碍表现为在食品充足、养育方式比较满意,又没有器质性疾病的情况下超出了正常范围的进食困难。体重不增加或有所下降至少持续1个月。
异食癖是一种进食障碍,特点是实际年龄超过2岁的儿童喜欢吃不可作为食物的东西,如泥土、石灰、肥皂等。爱吃异物,每周至少100克,持续1个月以上。异食癖并非是其他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所致,而且此种进食行为并不符合当地的习惯和传统。
刻板性运动障碍是一种随意的、反复的、无意义的、呈节律性的运动(动作),表现为摇躯体、晃头颅、拔毛发、捻头发、咬指甲、吮拇指、挖鼻孔等。这些行为不是由于任何其他精神疾病或行为障碍所致。
口吃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口语障碍。讲话的特征为频繁地重复或延长声音、音节或单词,或频繁出现抽搐或停顿以致破坏讲话节律。这种状态已严重到妨碍讲话的流畅性,明显影响语言表达的顺畅。有部分儿童在童年早期出现轻微的、一过性的讲话节律问题不能归入此障碍。
对于童年和青少年行为障碍的评估需要排除躯体器质性疾病以及其他精神疾病。也要注意发生障碍的年龄以及持续的时间。由于这类障碍是行为障碍,其表现、频度、程度都有明显的特征,但容易与偶尔出现的相似情况混淆,所以判断必须谨慎,不能夸大某些不典型的偶尔出现的行为的严重性。
童年和青少年行为障碍的干预应以行为干预为主,通过行为矫正的方法来塑造他们的行为方式或行为习惯。在使用行为治疗技术时应考虑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体特征及环境特征,不能千篇一律。在实施某种技术时也要注意患者对强度的承受性,应该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这样才能达到行为重塑的良好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