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请对文学再现功能与文学表现功能分别举出不少于五点质疑理由,并尽可能抽丝剥茧地层层追问这两种文学功能令你感到意犹未尽之处。
二、请任选以下两题中的一题,展开你的独立思考与精彩论述。
1.有人认为,《窦娥冤》中窦娥所发的三桩誓愿,后两桩是“六月飞雪”与“亢旱三年”,然而这是置楚州千千万无辜老百姓的生死存亡于不顾,因而全无悲悯之心。你认为这一情节设置是否合理?
2.又有人认为,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詈骂只不过偷了他房上一点儿茅草的孩童们为“盗贼”太过分,甚至认为这是诗人因缺乏悲悯之心而产生的阶层敌视。对此,你又有何看法呢?
三、下面涉及的三位作者尽管名字很相像,却并非三兄弟。请依次阅读以下三则材料,提取出它们的共同点,并以文学为例,阐述这一共同点的意义及其在文学活动中的具体落实点。
材料A:观看一部戏才能叫演戏。
——布鲁克:《空的空间》
材料B:艺术是使某种尚不确定的情感明晰起来,而不是把内心原来的情感原封不动地呈示出来。
——布洛克:《美学新解》
材料C:很多时候,我们需视自己为旁人,观其行,而后度良策。
——卢伯克:《人生的乐趣》
四、对于文学的悲悯功能,吴非先生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现在讲悲悯,“国情不同”、“时机很不成熟”,因为“法律像徘徊游移的云彩,正义总是姗姗来迟,对恶的惩罚来得太晚,爱的呼唤就不能不变得廉价”。(见其《杂文真的很好写》一文)你是否认同他的这一观点呢?请对此作出你的评议。
五、请任选以下两题中的一题,作出你的分析。
1.文学中的悲悯,与佛家文化以及基督教文化的悲悯是否一样呢?你能否结合具体文学作品来阐述这方面的联系与区别?
2.悲悯与同情是否同一回事?如何从学理上来准确地区分它们?请立足于尽可能丰富的材料与案例,阐释你在这个关键问题上的见解。
六、请选择一个精巧的切入角度(如饮食烹饪、棋牌游戏等),来深入而有趣地比较你眼中的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七、请任选以下两场国内学术论争中的一场,说明你赞成哪方的观点,或者都不赞成的理由。
1.“公民写作”与“人的写作”之争——鄢烈山主张“今天的时代已从革命转到建设,‘公民写作’要求作者有自由的心态、平等的观念以及法治、人权、宪政等现代意识,清醒地体认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而将“自我定位为‘公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作为共和国的一个公民在写作,就必须有自觉的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此立场,刘洪波撰《公民写作与人的写作》一文商榷道:“公民写作仍然是有着局限的。所谓公民,显然是一个社会政治概念,是将人放进公共生活领域里去的一个概念。但一个人也可以完全在仅仅是一个人的立场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根本不去设想任何前提,不接受任何一种现实的或者可能的规范,他可能怀疑任何规范的合理性”,因而“人的写作,比起公民写作来,更加本质地逼近人类生活的现实,更加彻底地要求人的权利,更加自觉地观照包括本国公民在内的一切人类的悲苦现实与艰难命运”。这两种立场孰是孰非呢?
2.“国民性批判”与“人性批判”之争——邓晓芒提出,应从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思路进一步转向“人性批判”思路,认为“(鲁迅)先生当年是想在一代或两代中国人之间来完成‘改造国民性’的工作……而我的立场已从‘国民性批判’转移到了‘人性批判’,认为我写书的目标应该是在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植入更高层次的人性的素质,这种植入是不能通过遗传固定下来的,也不能搞一场运动来普及,而必须每一代人用自己的努力去不断争取”,因为“凡是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必定会给人带来启发,不仅是给中国人,而且是给一切人。但我的写作不是为了拯救别人,而是为了拯救自己”。这两种立场又孰是孰非呢?
八、有学者(如牟宗三、余英时)认为中国文化的特征是“内在超越”,也有学者(如李泽厚)指出这一概括有矛盾之处,因为“‘超越’的意思是要上升到目前所处的存在维度或状态之外。‘内在’则意味着居于这种维度或状态之中”(见薛涌《学而时习之》一书)。你对这个问题持何见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