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认知科学对人类认知行为的关注多聚焦于判断和决策。这或许是因为判断和决策是最能体现人之作为理性动物的根本特征的地方。如果判断(judgment)主要是说行为主体辨别实际情况如何的话,决策(decision-making)则主要是说行为主体辨别事情应该如何去做。决策之前,我们通常会先形成一些判断,涉及什么是真的或假的,什么是很可能或不大可能的,什么是你真正想要的或不太喜欢的,等等。从逻辑的视角看,不论判断还是决策,之所以关乎人的理性,主要是因为它们背后经常有推理。必须承认,人类并非只能依靠推理来下判断、作决策,在很多涉及推理的事务上也不是一开始就选择推理(inference/reasoning)
的方法,但是,哲学家更关注那些依靠推理的判断和决策,因为只有意识到我们是在推理之时,我们最能感受到行为主体是有控制的、能负责任的、自我改善的“自由存在”。这种有意识的、受控制的思维过程,也正是很多关注判断和决策的心理学家的聚焦点。
在与推理相对的认知活动中,最常提到的是知觉(perception)。知觉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我们自身的最初也是最常用的方式,我们的很多日常判断都可视作一种知觉判断,即对于感官所得信息的一种直接把握,那种一看或一听就有的瞬间判断。我们往往是先有一些知觉判断,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推理,以便拓展知觉。不过,知觉与推理的界限并非总是容易分清的,尤其是当我们反思自己的知觉时这种困难愈发明显。为什么要反思我们的知觉?当然是因为我们意识到了可能出错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各种典型的视错觉或其他幻觉,也不一定非要凭借心理实验才能发现。走在校园里,看到前面一个身影和步态都很熟悉的人,刚想要呼唤你一位朋友的名字时,你又止住了。这时,你到底看到了谁?知觉给你的判断似乎是:他是你的某某朋友,但当你仔细看时,又发现他的衣服和背包不太像。这时,你或许在想:我仅凭这样的身影和步态就能推断他是我的某某朋友吗?是不是另一位朋友或其他某个同学也有这样的身影和步态?如此考虑某某前提和某某结论之间的关系,显然已涉及推理重构。
我们的知觉活动大都是这样的,经常看上去像是无意识的、不受控制的,但每当我们试着将其“慢动作回放”时,很快发现其中涉及某种正确或不当的快速推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不少心理学家在从外部观察和评价被试时认为我们的知觉活动具有某种“选择性”(selective),它受到我们此前已有信念和期望的强烈影响,因此我们倾向于看到我们想要看到的东西。
甚至有心理学家提出所谓的“透镜模型”(the Lens Model)以解释此种“选择性”何以存在:我们无法直接接触感官之外的世界,只能借助一种信息“透镜”间接地知觉世界。
从哲学上讲,这并不意味着知觉本身可通过谨慎选择而避免一切错误,也不意味着人类可以选择不让知觉受到已有信念和期望的影响。因为,当代主流哲学所谓的知觉本来就不同于照镜子或在一张白纸上感知世界,不管你是否意识到可能出错,也不管你是否愿意这样,任何知觉活动都不可避免地成为某种既包含被动性“所与”(the given)又包含主动性“所受”(the taken)的“初始建构”:没有既定的某些信念和期望,我们的知觉压根就不会发生。不过,心理学家关于知觉活动“选择性”的研究成果至少表明,若脱离开推理,单纯基于知觉,我们往往无法作出足够明智的判断和决策。
除了知觉,有时我们也通过非推理性的联想进行判断和决策。我们联想时,往往也超出了感官所给予的信息,就此而言可视作知觉的拓展,但是,倘若只是依赖纯粹的联想,完全脱离开推理,则往往会“误入歧途”。譬如,包括6个字母的英文单词有多少具有“____ n _”的形式,又有多少包括6个字母的英文单词具有“___ing”的形式?看到这两个形式之后,很多英语学习者都会联想到更多具有后一形式的英文单词。但是,由于后一形式(最后三个字母为ing的单词)只是前一形式(倒数第二个字母为n的单词)的一种特殊情形,稍加推理便可知,具有前一形式的6字母单词只会比具有后一形式的6字母单词更多。
这当然不是说联想完全无助于我们的认知活动,问题的关键在于:若要改善我们的判断和决策水平,无法抛开推理而只靠联想,
因为,正如知觉一样,联想也有明显的局限性。
在我们试图指出推理对于改善认知的重要性时,有人或许还想说,推理耗时费力,现实的很多决策都来不及推理,真正高明的决策都是靠直觉或感觉完成的。若要回应此种说法,需稍作分析。“直觉”(intuition)一词使用广泛,但意义比较模糊。哲学家们经常用“直觉”指某种被认为不可解释的直接知识,譬如时间的流逝,上帝的存在,很多人相信它们是真实的,却无法弄清其源头。
这种“直觉”类似于我们平常所说的“第六感”或“内心直观”。倘若单靠此来决策,要么走向神秘主义,要么会面临跟普通感官知觉相似的“易错性”。不过,在诺贝尔奖得主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等心理学家那里,“直觉”被用来统指以各种“启发式”(heuristics)为范例的“系统1”思维方式:它们既不同于知觉,也不同于依照逻辑和概率等专门理论所作的“系统2”思维。
这里的名词“启发式”(区别于“启发式教学”中作为形容词的用法),源于数学和计算机科学,最初是指相比机械性算法(algorithm)而言更有效率却不够精确的那种接近常识策略的问题求解法(problem-solving)。
国内学界多将其译为“启发式”,可能主要是参照“三段式”“招式”“程式”等所谓的“式”,意在凸显其作为生活经验法则的快捷易用。由于它们大多利用了代表性或可得性联想,
倘若单靠此种“启发式”直觉来决策,如前面提到“联想”时所指出的那样,尽管在较为常见和熟悉的场景下可能有更高的效率,但在很多其他“困难”场景下会致使我们掉入陷阱。
至于“凭感觉”一语,也颇有歧义。如果它是指凭借五官所获得的感官知觉,那么“全凭感觉决策”时不免带有前述依靠知觉决策时所带有的局限性。或许在有些人那里,这话的意思是全凭“高兴”来判断。在涉及很多个人价值方面的决策场景下,当事人的苦乐经常是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即怎么做能让我高兴,我就选择怎么做。不过,即便是以如此“功利主义”的方式看待事情,也经常离不开推理。因为,我们在决策之际所考虑的大多不是当下实际体验到的苦乐,而是预期会体验到的情绪:卡尼曼把后者称作“决策效用”(decision utility),把前者称作“体验效用”(experienced utility)。
但我们如何预期哪一种结果(即哪一种“决策效用”)会让我们高兴呢?对于预期的苦乐(即“决策效用”),人们经常有一些错觉。用哲学家的话说,认识你自己,包括知道你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或不想要什么,并不是单凭感觉就行的。对此,当代认知心理学家提供了很多有趣的实验证据。譬如,“美食”“金钱”“假期”等一些好东西,我们倾向于认为多多益善,但实际上,它们带给我们的“快乐”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甚至会出现“生腻”现象(即毫无快乐可言)。而且,不同个体对于同一种东西表现出“边际效用递减”或“生腻”的临界点也经常不同。
经常给全凭“高兴”决策之人带来困扰的,还有心理学家们所谓的“享乐跑步机”现象,即你原以为自己拥有某个好东西便会感到幸福,但当实际上抓到那个好东西时,你发现自己已经踏上了一台跑步机,那个好东西很快被抛诸脑后,而你则又因为追求另一个好东西而感到不快乐,如此循环,以至于你永远无法令自己高兴。
不打算借助推理作判断和决策的人,或许还想诉诸实践检验。毫无疑问,实践结果是我们决策时的重要参考,而且它体现在多个方面,甚至科学实验也是一种受控制的实践经验。但是,指望抛开推理而单靠所谓的“实践检验”,以为“实践”能直接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显然是幼稚的。最明显的一点是,很多事情之所以要谨慎决策,正是因为其代价巨大而必须在“具体实施”之前决定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开展,事情发生之后的“决策”是没有意义的。另外,即便可以在实测之后再作决策,也要想到当前“测试”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今后每一次具体实践都一定成功,因为情境等外部环境很有可能出现“意外”变化,从而带来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