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不是按照逻辑来行动的,而是遵循自然来行动的。正是自然规划了他们必须走的道路。……自然为他们制定了一条道路,使他们自己通过摆脱成年个体的约束而沿着这条道路发展。因为存在着指引发展的自然法则,如果个体要形成其性格和内在自我,那他必须遵循这些自然法则。
生命因而分成一些有意义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在构建某些特性,这种构建是由自然法则所引导的。如果我们不尊重这些自然法则,那么,个人的构建就会变得不正常,甚至是畸形的。但是,如果我们关心这些自然法则,并积极去发现这些自然法则并与之合作,那么,一些我们从未怀疑过的、未知的和令人感到惊讶的个性特征就会浮现出来。我们会逐渐认识到这些自然法则中存在的神秘的内在功能,这些内在功能将引导人类的精神世界的发展。儿童拥有的伟大力量是我们成人尚未利用的。
确实,人已创造社会生活的欢乐,并在共同生活中带来了一种炽烈的人类之爱。但是,人仍然是属于大自然的,尤其在他是一个儿童的时期,他肯定需要从大自然中获取身心发展所必需的力量。我们与大自然的亲密联系对身体的发展具有影响,甚至是实质性的影响。
儿童好像遵循着大自然所规定的一个严格的程序,它比任何组织严密的旧学校更可靠、更守时。
事实上,正在成长发展的儿童的特征是,他们必须遵循一个计划和进程表,既不许犯错误,也不许加快速度。
只有大自然才能规定应该遵循的教育方法,因为她已建立起某些法则和决定人类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需要。这是由自然的目的所确定的——适合生命发展的各种需要和法则。
如果对儿童的肉体生命来说,他具有活跃的自然力量是必要的,那么,对儿童的精神生命来说,使他的心灵与万物接触也是必要的。其目的是:儿童可以使他自己直接从充满生气的大自然的教育力量中汲取养料。实现这个目的的方法是:让儿童参加农业劳动,引导他培育植物和动物,以便对大自然进行智力思考。
儿童带着最初的成就达到更高的经验水平。……他总是趋于加强自己的独立。他想自己做事情——搬东西、穿衣和脱衣,这都不是因为我们的建议。他的冲动是如此的强烈,以致我们通常作出的反应就是去阻止他。但是,我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实际上不仅是阻止儿童,而且是违背自然本身,因为儿童的意志是与自然的意志协调一致的,儿童正在依次遵循自然法则成长发展。
儿童在自然法则的指引下决定自己的行动。而成人是通过思考而决定自己行动的。很清楚,如果儿童要训练这种能力,那必要的是他不受某些人的指挥,而这些人在他生命的每一个时刻都在告诉他去做什么。内在力量影响着儿童的选择,如果某些人替代了这种内在力量的指引作用,那儿童的意志力和专注力两方面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只有当儿童能够根据心理的自然程序训练自己的能力时,他才真正地学习了。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普通学校使用的教学方法之下失败和隐藏他自己。只有当成人应用“间接干预”的科学方法帮助儿童自然发展时,儿童才能展现他令人惊讶的成就。
说到心理成熟,其只能通过环境经验才能实现……如果在大自然准备让儿童去享受这些经验的乐趣时阻挠他这样做的话,那么,引导儿童去享受这些经验的乐趣的特殊敏感性就会消失,从而使他的发展受到干扰,其结果是阻碍他的成熟。
任何强迫儿童自然发展的努力都可能是对他的损害。起引导作用的是大自然。万物都依赖于她,而且必须严格听从她的命令。同样,如果我们试图阻止正开始学习行走的儿童,那也是徒劳无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