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光眼是常见的致盲性眼病,在被诊断为青光眼的患者中,一部分表现为大惊失色、不知所措;另一部分表现为无所谓。目前为止,笔者还没有遇到过主动要求眼压检查的首诊患者。对青光眼认识的不足,导致在青光眼的治疗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部分严重的青光眼患者最终丧失了部分甚至全部视力,给家人、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在此之前必须解释几个概念。
1.什么是眼压? 我们可以利用血压来理解眼压的概念。血压可以理解为血液对血管壁的压力,那么类似的眼压就是眼内的东西对眼球壁的压力。正常人的眼压值在10~21mmHg(1mmHg=133.322Pa),如果眼压不在正常范围时一般有两个表现:一个是低于10mmHg,另一个就是高于21mmHg,这些多半是不正常的。那么眼压在正常范围内就一定是正常的吗?答案是不一定。
按照一般情况来处理,什么都不能过度,10~21mmHg的正常范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21mmHg就是正常,22mmHg就是不正常;同样地不能理解为10mmHg正常,9mmHg就不正常。我们需要全面的把握,取10mmHg与21mmHg的平均数15.5mmHg,如果在15.5 mmHg附近的眼压值,通常是比较理想的。
2.什么是视力? 视力是指所能看清的程度,我们通常所说的视力是中心视力。中心视力反映一个人的视觉敏感程度。
3.什么是视野? 视野是指当眼睛向前看时所能看到的范围。正常的视野有两部分内容:一是能达到的范围,二是范围内部的光敏感度。
以上几个概念在青光眼的诊疗中将会反复提及,视力和视野是视功能的主要内容。
那么究竟什么是青光眼呢?青光眼是一组复杂的眼病。医学书籍中是这样定义青光眼的。青光眼是以眼压升高为特征的眼病,持续的高眼压将导致不同程度的视功能损害,严重者可以失明。青光眼是一组威胁和损害视神经及其通路,从而损害视功能的临床综合征或眼病,其主要与病理性眼压升高有关。
如何理解青光眼的概念呢?简单讲就是:像高血压对心脏有损害一样,高眼压对眼睛的损害就是青光眼。
当然,这句话在严格的医学意义上还是比较片面的。
青光眼是一组复杂的疾病,迄今为止,笔者对其发病机制不完全了解,青光眼的表现复杂多样,存在多种分类方法,我国主要依据不同的解剖特点,并结合发病机制进行分类。主要是以下4类:
原发性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
继发性青光眼:由于眼部疾病和全身疾病而导致的眼压升高。
先天性青光眼:因胎儿发育过程中的异常而导致的青光眼,通常与遗传的关系密切。
混合型青光眼:多种致病因素存在而导致的青光眼。
在实践中,笔者发现很多的青光眼很难做出明确的分类。随着对青光眼研究的深入,也许会有更合适的分类方法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