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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汛防旱防风组织机构

1950年6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负责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同年,广东省、广州市根据本地情况,分别成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广东省防总”)、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在广东省防总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和督查全市三防工作。各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区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2001年,省政府颁布《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根据广东省防总及《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部署,广州市负责北江大堤长度为11.29千米的抗洪抢险任务。当北江大堤河段出现20年一遇洪水时,省政府向社会宣告成立广东省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前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抗总”),广州市指挥分部同步成立。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广东省防总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广东省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并专门成立前抗总,负责现场组织和指挥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工作,制定防洪调度方案、抗洪抢险方案,启用临时蓄滞洪区和临时淹没区蓄洪,采取破它堤行洪等非常措施,以力保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大坝的安全。前抗总总部设在芦苞防汛指挥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下设广州市指挥分部、佛山市指挥分部、清远市指挥分部、部队指挥分部。广州市指挥分部设在北江大堤广州市指挥分部大楼(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塘圩防汛路南12号)。广州市指挥分部作为前抗总的4个指挥分部之一,下设5个专业组、6个指挥所,负责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及前抗总下达的抗洪抢险任务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一、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

(一)指挥机构

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在省防总和市政府的领导下,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和督查全市三防工作。

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广州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协助分管水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担任。

秘书长由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副秘书长由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主任、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务局1~2名局领导和市水文局局长担任。

根据2016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水文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广州警备区、广州供电局、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市供销总社、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36个单位负责人担任。

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负责市三防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市三防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三防应急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防灾抗灾及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水旱风冻灾害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及其他三防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负责粮油的储备与管理,负责灾时粮油供应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的市场供应;负责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三防无线同播系统频道正常使用;协调、指导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技工学校除外)落实水旱风冻灾害期间防御措施;做好学校师生的安全保障,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指导、组织受影响地区在校师生避险、安全转移及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等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灾害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现场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救援,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疏散受灾群众和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通知开放应急避险场所;指导灾民救助和安全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救灾救济物资储备、调集、分配、发放;发动、收集社会募捐,管理和使用民政救灾救济资金,资助恢复重建等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三防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等相关机构落实水旱风冻防御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务工人员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规划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提供山洪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指导、协调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核查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环保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因水旱风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与防治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的三防工作;指导、督促系统内危房、低洼地区居民和工地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按有关规定通知全市在建工地停工;指导、管理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市交通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组织抢修管辖范围内因灾损毁的公路及有关设施。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务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做好防洪排涝和供水规划,做好水资源管理、防洪调度、城市排水和河道清障工作;负责组织排查、整改水务工程三防安全隐患;提供工情信息,监督、指导全市水库、江海堤围等水务工程的运行情况和内涝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抢险、防御山洪内涝灾害和保障供水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展排查、防治、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向市三防总指挥部提供农田渍涝和干旱信息;组织开展农业、海洋、渔业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工作和农作物抢收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渔船回港避风情况,协助做好渔排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林业和园林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的清理和处置;负责指导、组织灾后林业资源和生态的修复;督促、指导水旱风冻灾害期间灾害易发地公园、景区的暂时关闭等工作。

市商务委员会负责水旱风冻灾害发生期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协调有关企业做好主副食品等救灾物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协调有关商贸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保障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做好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的医疗救治和灾害发生地的卫生防疫工作;核查因灾受伤、致死人员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国资委督促监管企业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三防安全隐患;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的三防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企业和尾矿坝等工程设施三防安全工作;指导和协调水旱风冻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旅游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管辖范围内景区开展三防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三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气象灾害信息的分析和评估;负责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等建筑物(构筑物)等三防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中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市水文局负责江河洪(潮)水和河口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负责旱情、墒情的辅助监测,开展水文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三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市领导有关三防工作批示和指示的落实。

广州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驻穗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广州供电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保障电力设施和电力供应的安全及保障三防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负责风暴潮、灾害性海浪、天文大潮和海水低温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向市三防总指挥部报告。

广州港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辖区港口企业的三防工作,组织协调三防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广州海事局主要负责向辖区水域船舶播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组织开展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供销总社负责做好抢险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河涌综合整治、滨水土地及其附属水务工程(设施)等三防安全隐患;负责排水管网的排水防涝调度;负责统筹、保障水旱风冻灾害发生期间的供水;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广州市地铁系统的三防工作;负责保障地铁场内排水系统的畅通,并做好地铁站出入口防雨水倒灌措施;组织做好洪涝及台风灾害时期地铁场内乘客疏导工作;根据天气情况或市三防总指挥部指示,及时调整地铁运营计划,并提前向公众发布。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负责协调通信部门提供通信保障,组织运营商向用户传递三防信息;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市三防总指挥部。

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负责三防救灾油料的储备和供应。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组织排查、整改铁路及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三防安全隐患;负责管辖范围内铁路桥涵的防洪抢险和渍涝排除工作,组织抢修水毁铁路,协助做好因灾滞留旅客的安全转移工作,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

(三)市三防应急抢险专家库

市三防总指挥部设立三防应急抢险专家库,分水文气象、工程及顾问等小组,分别由相应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等组成。

专家库专家主要职责是参加水旱风冻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会商,对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出现的险情制定抢险方案和紧急处置措施,制定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配置方案,为抢险提供技术指导,为市三防总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保障。

2011年组建三防专家队伍,聘任部分防汛应急技术专家,包括水利、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方面专家17人。2014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广州市防汛抢险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增强对水旱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防汛应急技术专家进行调整。2016年,市三防总指挥部对广州市三防应急抢险专家库进行更新。

(四)现场指挥部

根据险情和灾情需要,成立救灾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影响重灾区。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三防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三防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及应对情况;协调事发地政府组织做好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工作;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指导事发地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分配救援任务,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人员;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协助事发地政府开展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

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由市政府或市三防总指挥部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区三防指挥部

各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总指挥部和本区政府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本辖区的三防工作。

(六)抢险队伍建设

抢险队伍包括省防总管理的三防机动抢险队,市三防总指挥部管理的三防机动抢险队和各类相关专业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库,市三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管理的专业抢险队伍,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组建的综合应急抢险专业队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医疗、通信等公用设施管理和运营单位组建的相应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区组建的综合性抢险救灾队伍,以及驻穗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

2005年组建首支广州市防汛应急机动抢险队,以广州市水电站建设工程公司为骨干,下设工程技术部、后勤保险部及3个抢险分队。抢险队在2005年的抗洪抢险中,披风戴雨,把防汛物资抢运到灾区第一线,为抗洪抢险取得全面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各区、县级市调整抢险队伍,并着手筹建区级防汛抢险机动队。

2007年广州市自成立防汛机动抢险队以来,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拥有一批防汛抢险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初步装备现代化施工机械。4月10日,市机动抢险队在北江大堤组织广州市首次防汛机动抢险主要科目的演练,达到检验装备、锻炼队伍的目标。组建5支市机动抢险排涝分队,应对重点保护区内涝问题。同时,加强市直属李溪、大坳、番禺、花都、白云、萝岗、荔湾和南沙共8座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储备抢险机具、抢险物料、救生救援器材、应急照明器材、抗旱器具物料5大类共100多种抢险物资,物资总价值达2 000多万元,初步实现区域储备、统一调度。

2008年新组建广州市抗洪抢险轻舟大队,下辖白云、荔湾、花都、番禺、增城、从化等6个分队。配备冲锋舟25艘、漂流艇17只、橡皮筏39只。同时增加市应急办、市人防办、广州航道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打捞局、广州港务局等6个三防抢险成员单位,壮大市防汛抢险队伍。

2009年广州警备司令部整合各专业抢险力量,成立广州市民兵抢险救灾应急大队,完成为期6天、86人骨干集训。成立第二防汛机动抢险队,专门负责中心城区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广州市内涝抢险能力。配合广州警备区成立1 429人的广州市民兵抢险救灾应急大队,加强军民联防力量。

2010年将市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抢险队纳入三防内涝抢险调度,增强社区抢险能力(图1-1)。

图1-1 市抗洪抢险轻舟大队演练(2010年)

2011年市组建广州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广州市第二防汛机动抢险队、广州市防汛抢险轻舟大队3支抢险队伍,各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实际亦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

2012年有3支抢险队伍:广州市防汛机动抢险队(队员180名)、广州市第二防汛机动抢险队(队员200名)、广州市防汛抢险轻舟大队(队员60名)。形成防汛工程抢险、抗洪轻舟抢险和城区内涝抢险3大专业共6支抢险队伍,各支抢险队伍在加强自身专业抢险能力的同时,综合抢险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各支抢险队伍“布防有序”,能真正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区(县级市)也结合本地灾害防御实际,加强抢险队伍的建设和演练,各重点厂矿专、兼职队伍也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2013年整合抢险队伍,对市管的7支防汛机动抢险队(轻舟队)、抗旱服务队进行整合,加强综合抢险能力。做到遇险抢险、遇涝排涝、遇旱抗旱。广州市建成水利工程抢险队、市政排水抢险队和轻舟水上救援抢险队等市属3支常设防汛机动抢险队,同时也建立水利、市政、防内涝排水共3大类22支社会化常备抢险队伍储备库。种类齐全、数量较多、人员充足、装备完善的抢险救灾队伍,是广州市防洪救灾工作的可靠力量。

2014年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备勤、布防和抢险工作。2月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制定并细化《2014年市级防涝抢险队防暴雨内涝应急抢险布防方案》,科学布防应急队伍,提高城市内涝抢险效率。汛期将按照该方案的总体要求对防涝工作进行防御。

2016年广州市加强各类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在数量上满足要求,更注重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演练,突出注重专业性和反应速度,同时对市属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进行优化,整合为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和信息化工程等6大类共30支防汛抢险队。市三防总指挥办公室开展防暴雨内涝抢险业务知识培训。汛前组织开展防暴雨内涝集约调度、抢险计量与结算办法和抢险管理等多个培训,培训提高调度管理人员和现场抢险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抢险工作。

二、广东省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前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广州市指挥分部

(一)指挥机构

广州市指挥分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副指挥长由协助分管水务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警备区、市水务局、市应急办、市气象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领导担任。

根据2016年6月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北江大堤抗洪抢险应急预案》,广州市北江大堤抗洪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警备区、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水文局、广州供电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市供销合作总社、花都区政府、海珠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天河区政府。

广州市指挥分部下设综合值班组、宣传报道组、预报调度组、技术专家组、应急保障组5个专业组,设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和警备区6个指挥所。

市三防办作为广州市指挥分部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广州市指挥分部抗洪抢险期间的现场值班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广州市指挥分部职责

广州市指挥分部负责领导、组织广州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责任区做好责任堤段的抗洪抢险工作。根据前抗总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各抢险队伍(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和警备区各专业队伍)完成责任堤段的抗洪抢险任务。执行、落实省防总(或前抗总)的指令。根据不同级别响应开展责任堤段的组织巡查、抢险、后勤保障工作,配备现场抢险运输车辆、大中型抢险装备及专用设备,并根据险情做好所需防汛物资的调配工作。当需要启用芦苞涌、西南涌水闸分洪时,广州市指挥分部负责通知受影响地区政府组织群众提前避险;当北江大堤出现重大险情时,广州市指挥分部负责通知受影响地区政府组织群众紧急撤离。

(三)各指挥专业组

各指挥专业组包括综合值班组、宣传报道组、预报调度组、技术专家组和应急保障组共5个组,明确各组组长、隶属关系与成员组成单位及主要任务,各司其职。

其中综合值班组组长由市三防总指挥部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和市水文局等单位领导,主要负责与前抗总和各指挥所的联络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现场值班,汇总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及抗洪抢险的动态,及时报告前抗总和广州市指挥分部;负责根据前抗总和广州市指挥分部的指令,通知相关区政府、成员单位和各指挥所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秘书、文印、简报编写及领导视察讲话的录音、整理和印发工作,配合宣传报道组开展宣传工作;负责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各个抗洪抢险队伍的驻地位置、负责人姓名、联络方式等;统计上报有关灾情、群众疏散转移安置、应急抢险等情况;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及应急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宣传报道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组员由市水务局、市应急办等单位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新闻媒体传播防灾避险预警信息工作方案,明确传播任务和方式,规范信息传递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报道广州市指挥分部抗洪抢险实况;组织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正确引导舆论,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队伍士气,弘扬社会正气。

预报调度组组长由市水文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组成,主要负责收集与分析雨情、水情、工情信息,预测其发展态势,并向广州市指挥分部报告;根据省防总(或前抗总)洪水调度方案,当需要通过芦苞涌、西南涌分洪时,对其下游水情进行研判,报告广州市指挥分部和省防总(或前抗总);向各成员单位和指挥所传达省防总(或前抗总)和广州市指挥分部的调度指令。

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市水务局,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水文局,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水务局,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等单位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负责组织防汛专家进行会商,对出现的险情及时制定抢险方案,负责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抢险方案的实施;对出现的重大险情,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制定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配置方案;必要时,参与前抗总技术专家组的会商决策。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水务局派出技术专家参与广州市指挥分部会商,负责各防守责任段防汛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市防汛机动抢险队配备机械化抢险装备,根据广州市指挥分部的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其他单位(部门)相关技术专家根据职责和要求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应急保障组组长由市三防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组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保局、广州供电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和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组成。主要任务是为责任堤段的抗洪抢险提供治安、物资、资金、交通、电力、通信、医疗、环境监测和后勤等各方面的保障。

(四)各区指挥所

各区指挥所的指挥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各区根据各自情况,参照广州市指挥分部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表1-1)。

各区指挥所日常工作主要是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开展受影响区域防洪安全规划,完善应急避险设施,健全应急抢险预案、防守责任段巡查方案、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加强预案方案演练,并定期、不定期对责任堤段进行巡查。

应急管理 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指挥所根据不同级别响应开展责任堤段的组织巡查、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自备现场抢险自卸车、铲车等运料机具。组建以部队、预备役和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每年4月1日之前,参加抢险的有关单位将指挥机构和抢险队伍的组建情况报市三防总指挥部备案。当北江大堤发生20年一遇(流量达到15 500立方米/秒)及以上洪水时,各区指挥所组织人员赶赴北江大堤防守责任段,进行防守、巡查。按广州市指挥分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根据不同级别响应,开展北江大堤防守责任段的巡逻查险、险情跟踪监案、抗洪抢险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大堤安全。负责防守堤段抗洪抢险的一切事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的调配和防汛物资的准备、供应,以及区各部门上堤人员的食宿等应急保障工作。自备现场抢险车辆、机具、物料。当需要启用芦苞涌、西南涌分洪时,根据广州市指挥分部的指令,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群众提前避险;当北江大堤出现重大险情时,根据广州市指挥分部的指令,通知受影响地区政府组织群众紧急撤离。

警备区指挥所 广州警备区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和民兵参与责任堤段的巡查,执行北江大堤抗洪抢险任务;协助群众转移、灾后修复等工作;执行广州市指挥分部和前抗总安排的其他任务。警备区指挥所设在广州市指挥分部大楼。

广州市各责任区指挥所办公地点

(五)社会力量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应当服从市三防总指挥部和广州市指挥分部的安排,主动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GiXKUoSqqkPcyjR5GvZudbhH+505Kgh8CCLBuSDt7+GdVeEQsGo2YgMOPXRa+y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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