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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医治疗老年病的原则

一、补勿过偏,谨防壅滞

清代名医程钟龄指出:“至于病邪未尽,元气虽虚,不任重补,则从容和缓以补之,相其机宜,循序渐进,脉证相安,渐为减药,谷肉菜果,食养尽之,以底于平康。”老年人多有脏腑功能虚弱、阴阳失调、精血耗损的表现,故治疗老年病时不免偏重于补益,但补虚要恰到好处,不能急于求成,大剂猛进,要审因进补,循序渐进,不可峻补太过,补之太过就适得其反,临证应本着“虚则补之,损者益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的治疗原则。运用补益药,要讲究组方法度,不能漫补,以防闭门留寇或误补益疾,当使之补而不滞、滋而不腻、守而不呆且流通畅达,从而达到补益疗疾之目的。

二、攻勿过猛,免伤正气

《医学入门》云:“任有外邪,忌大汗吐下,宜平和药调之。”《养老奉亲书》云:“其老弱之人,若汗之则阳气泄,吐之则胃气逆,泻之则元气脱,立致不虞。”老年之人,虚证为多,但亦常受外邪侵犯,形成虚实夹杂之证,故治疗当遵“虚则补之,实者泻之”之原则。老年人元气衰弱,攻邪不可太猛,太过则伤正,加速其衰老,太猛劫夺,更损伤元气,邪虽祛而正不复,因此临证用药时需药性平和,祛邪时慎攻伐。对峻猛之剂及有毒之品(如芫花、甘遂、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斑蝥等药)尤应慎用。著名中医学家蒲辅周“汗而勿伤,下而勿损,温而勿燥,寒而勿凝,消而勿伐,补而勿滞,和而勿泛,吐而勿缓”的治疗原则,对于指导老年病的治疗用药具有重要意义。

三、养胃为先,顾护胃气

《灵枢·五味》篇云:“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胃气乃人的生命之本,胃气的盛衰及有无,关系着人体健康与否及生命的存亡,故有“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亡”之说。脾胃为后天之本:胃气强,则机体气血生化有源;胃气弱,则机体的气血生化乏源。老年人诸脏皆虚,脾胃尤虚,其居中焦,受他脏之累,亦受百药之毒,因而治疗时应重视胃气,顾护脾胃,胃气不伤则化源不竭,倘若胃气受戕,则内伤难复。因此,临证用药宜清淡平和,不可攻伐太过。总之,治疗老年病时,遣方用药宜慎重,苦寒败胃慎用,助湿满中轻用,辛香耗气少用,时时保护胃气,故凡五脏不论何脏之虚,凡涉及胃者必从胃治,与胃不相关者,亦当时刻不忘胃气为本,以胃为养。

四、药量宜小,慎施重剂

老年人生理功能减退,机体的代谢速度减慢,肾排泄功能减退和肝脏代谢延迟,对药物耐受性差,处方用量不能和青壮年等同,必须注意老年之体不任重剂,药量力求适中,既要避免杯水车薪,药不胜病,也不能药过病所,诛罚无过,应小量用药,整体调理,缓缓治疗,逐渐收效。使用药性峻猛的中药时,亦应以常规量的1/2~2/3为宜。用大热大寒之药,处方尤宜从小剂量开始,不可过量。特别是老年病多属慢性病,不可急于求功而贸然使用峻猛重剂,酿致终身之患。处方宜小不宜大,宁可再剂,不可重剂,若辨证准确,用药对证,多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5uA1To8qKHCCUCbjtD1FpOPwSLJxBbWQG1c/EFvlhhA0GYWGpGbhF/0F/l5DAl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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