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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四世纪以前之中国与南洋

现代人所称的南洋,前人叫作东、西洋。西洋指印度支那(Indo China)、马来半岛(Malay Archipiélago)、苏门答腊(Sumatra)、爪哇(Java),及婆罗洲(Borneo)之西南海岸诸国。东洋则以菲律宾群岛(Philippine Is.)为中心,包含马六甲(Malacca)诸岛及婆罗洲北岸之文莱国(Brunei),以文莱国为东、西洋之交点,谓为“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 。此种名词之构成,至晚亦在元代 ,系基于航海路线之东西洋针路 而区分。

公元前三世纪时,秦之国力已达于今日之越南河内及其南部诸地。其地土著已印度化。百年之后,汉武帝时,南海诸国皆来朝贡,汉亦遣译使航海到南海诸国。 目的第一是耀武海外,令诸国奉正朔,来贡献。第二是贸采珍异。绝对地不怀土地的侵略或干涉政治的野心。在后来的两千年历史中,这种传统政策始终未曾改变,保持我泱泱大国王道的风度。吴孙权时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海南诸国,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 晋义熙七年(411年)求法僧人法显自多摩梨帝(Tamralipti,今Calcutta)海口趁商人大舶泛海西南行至师子国(Ceylon,今Srilanka),二年后复附舶到耶婆提国(Yavadvipa,今Java),再附商舶东北去广州,被风飘到长广郡界。 据其所撰《佛国记》,知在五世纪初年南洋商业已渐趋兴盛,有经十三昼夜大风而不沉没,与能储多人粮食水浆,经八十余日而不竭之大船,为交通上之利器。当时与南洋贸易,以广州为市场,商人往来频繁,故深悉南洋地理及航路。 商业发达及航海术进步之结果,使南洋诸国逐渐与我国发生政治关系。我国之求法僧人接踵出国,印度高僧亦陆续由海道来华,沟通两地之文化。

宋元嘉五年(428年)师子国国王刹利摩诃南(Raja Mahanama)遣使奉表来献。 诃罗阤国于元嘉七年(430年)遣使请求保护及准许通商。 诃罗单(Kari Tan,今爪哇)、槃皇(Pahang,在柔佛Johore之北)、槃达(Battak)诸国并遣使来献,受中国策命,王其国中。阇婆婆达国(Java)表文有“虽隔巨海,常遥臣属”之语。

至唐,对外贸易之中枢仍为广州,据僧鉴真所记:“749年(唐玄宗天宝八载)广州珠江之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舶无数。” 当时往来南洋之商舶,较法显时代已大有进步,“舶大者长二十丈,载六七百人” 。以师子国舶为最大,梯而上下数丈,皆积宝货,豢养白鸽为通消息及搜索陆地之用。 至十一二世纪之交,我国海舶航行已知利用指南针。 外商之来广州,多乘中国船。 中国船之往大食,则以形体重大,于波斯湾航行不便,必自故临(Kulam)易较小之波斯船以往。 [1] 南洋航业为我国及波斯商人所垄断。至元世祖注意海外,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由国家造船给本,选人入蕃贸易诸货。 其构造设备及载量皆冠绝千古。 [2] 百余年后遂有郑和下西洋之壮举。

海外贸易渐盛,我国商船之出口及外国商船之入口日多,于是政府不得不设官管理。唐开元(713—741)初期已设市舶使之官,专司市舶。 广州、交州、扬州、泉州、福州、明州(今宁波)、温州、松江并为当时贸易要港,而以广州为最繁盛。 宋初指定广州、明州、杭州为外国贸易港,各置市舶司以征关税,凡与外国贸易有关者,一切均由其主管,当时谓之三司。北宋末年,泉州之外国贸易渐盛,亦置市舶司。南渡后,以地近首都,贸易日盛,海舶辐辏,遂成为当时世界之最大贸易港。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于泉州、庆元(今宁波)、上海、澉浦立市舶司,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

我国历代对于南洋贸易,均其注意。市舶司之职掌除“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 之外,并负有买进政府专卖品及保护外商之责任。 自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初置榷易院后,即诏“诸蕃国香药宝货至广州、交趾、泉州、两浙,非出于官库者不得私相市易” 。因香药之需要广,得利厚,故政府专之以为利。 甚至下令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蕃商有以贩香料多得官者。 政府一意招徕蕃商,鼓励贸易,设蕃坊以居蕃商 ,但蕃商亦有杂居民间者。 在法律上也给予蕃商以特殊便利,“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 。后来甚至蕃人和我国人的刑事案件,如非重罪,也只以送交蕃长依本国律处分了事。 蕃坊置蕃长一人,除管理蕃坊公事外,其职务为“专理招邀蕃商” 。一面政府也特派人到海外去经营贸易,招揽商贾,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曾大规模派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三道于所至处赐之” 。高宗南渡后,经费困乏,更一切倚办海舶。 绍兴七年(1137年)特下诏奖励对外贸易,诏云:

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耳。

结果市舶司岁入至占全国总收入二十分之一。 至元代亦积极招徕,至元十五年(1278年)诏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令因蕃舶宣意蕃国来朝,往来互市,各从所欲。 以唆都为右丞,行省泉州,奉玺书十道招谕南夷诸国。 次年复遣广东招讨使达鲁花赤杨廷璧招俱蓝。十八年后命噶札尔哈雅、杨廷璧再往招谕马八儿(Maabar)等国。 使臣中最著者有亦黑迷失,曾四次奉使海外。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以爪哇黥朝使右丞孟琪面,大发兵征讨,以亦黑迷失领海军,发舟千艘往征。谕降南巫里(Lambri)、速木都剌(Sumatra)等国。 [3]

海上交通频繁,香药、珠玉、象牙、犀角诸宝货输入日多,政府虽得巨额之税收以补岁入之不足,但输出额与输入额不能相抵,钱货遂如漏卮外溢,源源不绝。东至日本,南至南海诸国,均行用中国铜钱。 输入为奢侈品,输出则为正货,虽年年铸钱,而不能补其不足,遂发生“钱荒”之弊。 自唐宋以来,历朝均有极严厉之禁令,禁钱币出口。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年)下令凡买外货,以绢帛锦绮瓷漆为代价,不以金银铜钱。 法令虽颁而钱币之流出仍有增无减。当时上流社会除喜用外货之习惯外,并有蓄养黑奴之风气,此风自南北朝以来,即已盛行。 宋时则广中富人多蓄黑奴。 至元代则显贵家有不蓄黑奴者至为人所笑。 上行下效,外货之需要日增,我国与南洋诸国之贸易亦日盛。华人至海外贸易,特被敬礼,如爪哇则“中国贾人至者,待以宾馆,食丰洁” 。浡泥则“尤敬爱唐人,醉则扶之以归歇处” 。宋赵汝适曾记当时华商到浡泥时之贸易情形云:

番舶抵岸三日,其王与眷属率大人(王之左右号曰大人)到船问劳,船人用锦借跳板迎肃,款以酒醴,用金银器皿褖席凉伞等分献有差。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贾日以中国饮食献其王,故舟往浡泥,必挟善庖者一二辈与俱。朔望并讲贺礼。几月余,方请其王与大人论定物价,价定然后鸣鼓以召远近之人,听其贸易。价未定而私贸者罚。俗重商贾,有罪抵死者罚而不杀。船回日其王亦酾酒椎牛祖席,酢以脑子番布等称其所施。

风土既习,人复相亲,遂往往有侨居不归,至长子孙者。 南洋诸国亦以华侨之聚居而渐染华风,如打板国(Taban)之建筑与中国同 ,三佛齐(Samboja)至有中国文字,专用于朝贡中国时之章表。 元人记龙牙门(Lingga,今Singapore)有我国人侨居,勾栏山(Gelam)有唐人与蕃人杂居,马鲁涧国之酋长陈姓为元临漳人,威逼诸蕃。 明初人记爪哇国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此地,食用亦美洁,多有从回回教门受戒持斋者”。国中有杜板(Tuban),多有广东及漳州人流居。革儿昔(Gresik)原系沙滩之地,因中国之人来此定居,遂名新村,村主为广东人,约有千余家。苏鲁马益(Surabaya)亦有中国人。 满剌加国(Malacca)肤白者为唐人种。 又据传说,十四世纪间(约当元代),有闽人林旺者,航海到菲律宾,为菲人烈山泽,驱猛兽,教菲人以耕稼知识。菲人始由游牧生活而进入农耕生活。 由此可知在十四世纪以前,华侨已遍布南洋诸国,握有其地之经济权,筚路蓝缕,为其地之开发者。积千余年之经验,航舶往来,直通内地,政府极力鼓励南洋贸易,商人因之向外发展,辟土创业,返哺母国。我国在政治上为南洋诸国宗主,在文化上则更为其先驱。到明初更极意经营,郑和七下南洋,兵威远届,我国在南洋的势力遂达顶点。

[1] 参见《岭外代答》卷二《故临国》;Reinaud, Relation des voyages faits par les Arabes et les Persans dans l'inde et à la Chine I

[2] Hans von Mzik, Die Reise des Arabers lbn Batuta durdn Indien und China ,pp. 303305。

[3] 《元史》卷一三一《亦黑迷失传》、卷二一〇《爪哇传》。关于元代与南洋之交通可参看Rockhil l, Notes on the Relations and Trade of China with the Eastern Archipelago and the Coast of Indian Ocean during the 14th Century CQlRqtZWa646cuwq0G93sWoD1yxZoI8TbDLIKoRw0blveIlhFhwyAUOUeIwRQM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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