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我结婚的时候,流行过一些小册子,价格是一派斯或一派(我现在忘了是多少钱了),其中讨论的是夫妻爱情、节俭、童婚和其他类似的主题。每当我遇到这些问题时,就会去把这些书从头到尾都看一遍。我习惯于忘记我不喜欢的东西,并在实践中执行我喜欢的东西。这些小册子反复灌输对妻子终身忠诚是作为丈夫的责任,这一点永远印在我的心里。此外,对真理的热情是我与生俱来的,因此对她撒谎是不可能的。而在那个稚嫩的年纪,我不忠诚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但是忠诚的教育也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我应该发誓忠于我的妻子,她也应该发誓忠于我。”我对自己说。这个想法令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她忠诚的义务很容易就被转变为我要求她忠诚的权利,如果不得不提出要求的话,我也应该警惕这种权利。我绝对没有理由怀疑妻子的忠诚,但是嫉妒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必须时刻注意她的行动,因此没有我的允许,她不能去任何地方。这埋下了我们之间激烈争吵的种子。这种限制实际上是一种监禁。卡斯特尔芭依不是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女孩。她坚持要想什么时候出门就出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越限制她,她就越自行其是,我也越来越生气。因此,拒绝交谈成了我们这两个已婚的孩子的日常。我现在当然认为卡斯特尔芭依面对我的限制坚持自行其是是毫无问题的。一个诚恳的女孩怎么能忍受对去寺庙或拜访朋友的任何限制呢?如果我有权对她施加限制,她不是也该有类似的权利吗?今天,这一切对我来说都一目了然,但那时的我必须要维护好我作为丈夫的权威。
然而,读者请不要认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无尽的痛苦。因为我的严厉都是基于爱,我想让我的妻子成为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让她过上纯洁的生活,学习我所学的知识,并让她的生活和思想与我一致。
我不知道卡斯特尔芭依是否有这样的野心。她不识字,她生性单纯、独立、坚韧,沉默寡言——至少对我沉默寡言。她没有对自己的无知感到不耐烦,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学习并没有激发她进行学习的冒险。因此,我认为我的野心完全是一头热。我的热情完全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我希望得到回报。但是,即使没有得到回报,生活中也不全是无法释怀的痛苦,因为至少有一方有积极的爱。
我必须说我充满激情地喜爱着她。甚至在学校的时候,我都会经常想起她,我心里总是想象着等到夜幕降临我们见面的情形。分离是无法忍受的,我常常喋喋不休,令她也一直无法入睡,我们保持清醒直到深夜。我怀着这种吞噬一切的激情,如果我没有对义务的强烈坚持,可能已经成为疾病和早逝的牺牲品,或是陷入一种沉重的生活中。但是每天早上必须完成指定的任务,不可能对任何人撒谎——正是这最后一件事拯救我免于很多陷阱。
刚刚说过,卡斯特尔芭依是不识字的。我非常渴望教她识字,但充满欲望的爱让我没有时间。一方面,教学不得不违背她的意愿,而且是在晚上。在长辈面前,我不敢见她,更不敢和她说话。当时的卡提阿瓦,在一定程度上还都有一套独特、无用且野蛮的深闺制度,甚至今天依然如此。因此,环境是不利的。我必须承认,我年轻时指导卡斯特尔芭依的大部分努力都没有成功。而当我从欲望的迷梦中醒来时,我已经开始进入社会生活,变得没有多少空闲时间,我也没有聘请私人教师来指导她。因此,直到现在,卡斯特尔芭依在写简单的信件和理解简单的古吉拉特语时依然存在困难。我确信,如果我对她的爱没有被欲望玷污,她今天会是一个有学问的女人,因为我可以帮助她克服对学习的厌恶。我知道,对于纯洁的爱情,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刚刚提到的那种环境或多或少地拯救了我免于爱欲的灾难。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无数的例子让我相信,神最终会拯救动机纯粹的人。印度社会虽然有残酷的童婚习俗,但还有另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童婚习俗的弊端——父母不允许年轻夫妇在一起太久。童妻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她自己的父亲家度过,我们的情况就是如此。也就是说,在我们婚后生活的前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三年。我们在一起待不到六个月,妻子的父母就会把她叫回娘家。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很抵触这样的召唤的,但事实上,它救了我们俩。18岁时我去了英国,这意味着我们不得不经历一段漫长但健康的分离期。甚至在我从英国回来后,我们每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六个月。因为我不得不在拉杰果德和孟买之间来回奔波,然后是来自南非的召唤,这让我发现我已经完全摆脱了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