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塔尔的港口是德班,也被称作纳塔尔港,谢特·阿卜杜拉在那里迎接我。船抵达码头,人们上船来迎接他们的朋友,我注意到印度人并不怎么受人尊敬。我无法不注意到,那些认识谢特·阿卜杜拉的人对他的态度中透着一种势利的感觉,这令我感到刺痛。谢特·阿卜杜拉已经习以为常。人们在打量我时都带着某种好奇的神色。我的衣着与其他印度人截然不同,我穿着长大衣,戴着包头巾,样式模仿孟加拉人的轻头巾。
我被带到公司的宿舍,进到为我准备的房间,就在谢特·阿卜杜拉的房间旁边。他听不懂我的话,我也听不懂他的话。他看了他哥哥让我带过来的文件,更加困惑不解。他觉得他哥哥给他派来的人就像一头白象,华而不实。我的穿着和生活方式让他觉得像欧洲人一样昂贵。当时没什么特别的工作可以给我。他们的案子正在德兰士瓦进行,把我直接派过去没有任何意义。他能在多大程度上相信我的能力和诚实呢?他不会到比勒陀利亚监督我。被告们都在比勒陀利亚,他完全不知道他们可能会对我施加什么样的不正当的影响。如果不把与此案有关的工作交托给我,那还能让我做什么工作呢?其他的工作都可以由他的职员完成,并会完成得比我更出色。而且如果职员出了差错,他可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惩处。如果我碰巧出了差错呢,能惩处我吗?所以说,如果不给我安排与案件有关的工作,我就得闲待着,无所事事。
谢特·阿卜杜拉基本上可以说是不识字的,但他拥有丰富的经验。他头脑敏捷,而且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他在实践中掌握了足够应对会话的英语,无论是要与银行经理打交道,还是和欧洲商人打交道,又或者是向律师解释自己的案件,他的英语都能胜任。印度人对他非常尊敬。他的公司当时是最大的印度公司,或至少是最大的公司之一。在拥有这些优势的同时,他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生性多疑。
他以伊斯兰教为荣,热衷谈论伊斯兰哲学。虽然他不懂阿拉伯语,但他对《古兰经》和伊斯兰文学的总体了解还是相当不错的。他知道大量的例证,随时可以引用。与他的接触让我对伊斯兰教有了相当多的实际了解。在关系变得亲密之后,我们会围绕宗教话题展开长时间的讨论。
在我抵达的第二天或第三天,他带我去见识了德班法院。在那里,他把我介绍给几个人,让我坐在他的代理律师旁边。地方法官一直盯着我看,最后要求我摘下头巾。我拒绝了,然后便离开了法庭。
就这样,我在这里也要面对抗争。
谢特·阿卜杜拉向我解释了为什么要求一些印度人摘下头巾。他说,按照规定,那些穿着穆萨尔曼服装的人可以一直戴着头巾,但其他印度人在进入法庭时按规定必须摘下头巾。
我必须介绍一些细节,才能让人理解这种细致的区分。在这儿只待了两三天,我已经看出来印度人被分为不同的群体。一个群体是穆萨尔曼商人,他们自称“阿拉伯人”。另一个群体是印度教职员,还有一个群体是帕西职员。印度教职员是不受重视的,除非他们将命运与“阿拉伯人”捆绑在一起。帕西职员自称“波斯人”。这三个阶层彼此之间有一些社会联系,但是此时最大的阶层是由泰米尔人、泰卢固人和北印度契约劳工和自由劳工组成的。契约劳工是那些根据协议到纳塔尔服役五年的人,在那里被称为 girmitiya,源自 girmit,这是英语单词“协议”(agreement)的讹误。其他三个阶层的人与这一阶层的人只有工作关系。英国人称他们为“苦力”,而由于大多数印度人都属于劳工阶层,所以所有印度人都会被称为“苦力”或“萨米”(Sami)。“萨米”是泰米尔语中出现在许多名字后面的后缀,它与梵语中的“斯瓦米”(Swami)同义,意为大师。因此,一个足够机智的印度人如果对别人称呼他为“萨米”感到不满,会试着这样回应:“你可以叫我萨米,但你忘了萨米的意思是大师。我可不是你的主人!”一些英国人听了会蹙眉,而另一些则会勃然大怒,对着印度人破口大骂,如果有机会,甚至会痛打出手,因为在他看来,“萨米”不过是一个蔑称。把萨米解释为主人等于在侮辱他!
因此,我被称为“苦力大律师”,商人则被称为“苦力商人”。“苦力”一词的原意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它成了对所有印度人的通用称谓。穆萨尔曼商人会对此表示不满,说:“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说:“我是商人。”对方如果是个有礼貌的英国人,就会向他道歉。
在这种情况下,戴头巾的问题就成了大问题。如果不得不摘下印度头巾,那就等于要忍受一种侮辱。因此,我想我最好告别印度头巾,开始戴一顶英式帽子,这样就不会受到侮辱,也不会引起不愉快的争论了。
但谢特·阿卜杜拉不同意这个想法。他说:“如果你这样做,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你会让那些坚持戴印度头巾的人陷入危险,而且你戴印度头巾很合适。如果你戴一顶英式帽子,就会被当成服务员。”
这个建议中包含着实际的智慧、爱国主义和一点点狭隘的思想。智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出于爱国主义,他不会坚持戴印度头巾;而对服务员的轻视则透露出一种狭隘的思想。契约印度人又分成三个阶层——印度教徒、穆萨尔曼教徒和基督教徒。最后一类是契约印度人的子女,但已经皈依了基督教。即使在 1893 年,他们的人数也已经很多了。他们穿英国服装,大部分人靠在酒店当服务员谋生,谢特·阿卜杜拉对英式帽子的批评就是针对这个阶层的。在酒店当服务员被认为是有失身份的,时至今日,许多人仍有这种观念。
总的来说,我是乐于接受谢特·阿卜杜拉的建议的。我就此事给媒体写了信,并在法庭上为自己戴头巾的行为辩护。报纸上对这个问题讨论得非常热烈,称我为“不受欢迎的客人”。因此,我刚到南非仅仅几天,这件事就在南非给我做了一次意想不到的广告。一些人支持我,另一些人则严厉地批评了我的鲁莽行为。
我的头巾几乎一直陪伴着我,直到我结束在南非的逗留。至于我在南非是从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开始不再戴任何头饰的,我们稍后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