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买期间,我一边学习印度法律,一边开始进行饮食实验。我的朋友维尔昌德·甘地也参加了实验。至于我哥哥呢,正在尽最大努力帮我得到工作委托。
学习印度法律非常枯燥乏味。我根本无法理解民事诉讼法,不过证据法却还行。维尔昌德·甘地正在准备初级律师的考试,他会给我讲各种关于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的故事。他说:“费洛泽沙爵士的能力在于他渊博的法律知识。他对证据法了如指掌,知道第三十二区的所有案件。巴德尔丁·蒂雅布吉则凭靠出色的辩论能力令法官们肃然起敬。”
诸如此类的行业精英的故事会让我感到不安。
他又说:“对于一个出庭律师来说,花上五七年在法庭上打磨自己并不罕见。所以,我签署了事务律师项目。如果你能在三年后独立生活,都得感到幸运了。”
花销每月都在增加。在屋外挂着大律师的招牌,而屋内还在为律师职业做着准备,这种事情实在令我内心难安。因此我不能专心学习。我对证据法产生了一些兴趣,并饶有兴趣地阅读了梅恩的《印度法律》,但我没有勇气处理案件。我的无助无以言表,简直就像新嫁娘初到公婆家中!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接手了一个叫玛米巴依的人的案子,这是一桩“小案”。有人告诉我:“你必须向掮客支付一些佣金。”我断然拒绝了。
“但是即便是很有名的犯罪律师××先生,他一个月能赚三四千卢比,也是要会付给人佣金的。”
“我不需要仿效他。”我回答,“我每月赚三百就满足了。我父亲也就赚这么多。”
“但时代不同了,孟买的花销已经涨得令人害怕了。你得有做生意的意识。”
我很坚定。我没有给佣金,但还是接到了玛米巴依的案子。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我收的费用是30卢比。这个案子的处理时间实际上都不会花上一天。
这是我在小案诉讼法庭的首次亮相。我代表被告出庭,因此必须对原告的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我站起身,但心却感觉像是沉入了靴子里。我头晕目眩,感觉整个法庭也都在旋转。我想不出有什么问题要问。法官一定笑了,其他律师无疑很享受地看着这个场面,但是我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坐下来,告诉代理人,我不能进行下去了,他最好聘请帕特尔,我会把费用退给他。帕特尔先生以51卢比的价格接了这个案子。当然,对他来说,办这个案子就仿佛小孩的把戏一般简单。
我匆匆离开法庭,不知道我的委托人是赢了还是输了,但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并决定不再接任何案子——直到我有足够的勇气处理案子。事实上,一直到去南非前,我都没有再次出庭。我的决定没有任何美德可言,我只是不得不如此。没有人会愚蠢到把他的案件委托给我,因为结果只会输掉。
但是在孟买还有一个案子等着我。这次是需要起草一份诉状,一个贫穷的穆萨尔曼在博尔本德尔的土地被没收了。他来找我,是因为我父亲昔日的名声,他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案子似乎没有什么赢面,但我同意为他起草一份诉状,印刷费用由他承担。我写好草稿,把它读给朋友们听。他们都很赞许,这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感到自信,相信自己够格起草一份诉状,事实上我也确实有这个能力。
如果我的生意是免费起草诉状,那肯定会兴旺发达。但是家中等米下锅,这并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我想我应该去从事教师的工作。我的英文足够好,我应该会喜欢在一些学校教预科男生英语,这样我至少有能力自己支付部分开销。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招聘:一名英语教师,每天授课一小时。薪水75卢比。”广告来自一所著名的高中。我申请了这个职位,然后被通知去面试。我精神抖擞地去了,但是当校长发现我不是大学毕业生的时候,很遗憾地拒绝了我。
“但我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我还学了拉丁语作为第二语言。”
“但我们需要一名大学毕业生。”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绝望地紧握双手,我哥哥也很忧虑。我们都得出结论,在孟买多做停留并没有意义。我应该到拉杰果德定居,我哥哥是一个小辩护人,可以给我安排一些起草申请和诉状的工作。而且,我们的家已经安在拉杰果德,再分家到孟买居住意味着要花掉一笔可观的储蓄。我喜欢这个建议。在孟买待了六个月后,我的小企业就关闭了。
我在孟买时,每天都去高等法院旁听,但我不能说我在那里学到了什么。我本身的知识基础不够,根本无力学习更多。我经常跟不上案子,打瞌睡。其他人也是如此,这减轻了我的耻辱和负担。过了一段时间,我甚至失去了羞耻感,因为我学会认为在高等法院打瞌睡是一种时尚。
如果当代人中也有像我这样在孟买接不到委托的律师,我可以向他们推荐一些实用的生活准则。虽然我住在吉尔格姆,但我很少乘坐马车或电车。我养成了步行去高等法院的习惯,走去那里要花掉我整整45分钟。当然,我也总是步行回家。我已经适应了炎热的太阳。往返于法院的这段路程节省了一大笔钱,而且我在孟买的许多朋友都生过病,但按照我的记忆我从未生过一次病。即使当我开始挣到钱了,我仍然坚持步行上下班的习惯,并且仍然从这种习惯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