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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尼朴甫大概有十二间雇农们住的茅屋,每一间茅屋内都住着四户人家。他们都极度贫穷。男人一个月都很难挣到一塔勒,一年之中的多数日子里他都必须进行无偿劳作。作为回报,他们有免费的住宿、柴火,每人三英亩的田地、可用来放牧的草甸、干草和一定的粮食配给。当庄稼收成不好,土地的所有者要是心情愉悦会向他们提供帮助。因为尼朴甫是一座庄园,此地的地主具备司法裁判权,也是他们的教会保护人,他在地区议会拥有席位,还有可能成为地区管理员。所以他有能力随心所欲地帮助或者妨害区域内的任何人。在1840年,这些农民既没有权力也没有安全保障。他们是农奴,秉持着农奴的忠心耿耿,这就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曾经服侍过他们那尊贵地主的祖先。

俾斯麦对他们的态度是友好的,但又总是维持着自己的身份。“你当时是和善的奥托,”一位朋友写信给俾斯麦说,“……作为地主,你对你的人怀着热心肠……如果我土地上的雇工对我的评价也这么好,我会觉得很开心……”但是曾经有一次,一位农民在堤道上没有给他让路,由此发生了惨烈的碰撞。农民的推车更为坚固,把主人的马车撞得稀碎,结果可以想象。他写信给朋友,最开始还在阐释他想要过上一种新生活,而在这件事情之后,他打算成为这里的“主人而非奴仆,并且不再抄送公文了”

虽然他喜欢他的哥哥,但是他们俩也无法长期共事。俾斯麦无法和任何和他拥有同等权利的人待在一起。不久,他们就平分掉了属于他们的遗产。他坚决地处理了这件事情,在给别人的信中他写道:“我准备和我哥哥平分家产了。一位买家给出了极高的价格,在他的帮助下,我已经向我哥哥提出这个议题。”在这之后,他们俩分头开始着手偿清债务,过程缓慢且艰苦。

最初,俾斯麦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在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学习农业,也在埃尔德纳学院钻研化学。他收到了凯瑟林送给他的一些植物学著作,还遇见了一位可以在化学学习上帮助他的医生。他还是参与了一些对决,也与警察发生过冲突。他不再是一名学生,同时也不是一位完全合格的乡村绅士。他平时与来到市场的一帮土地所有者相处。“我听他们谈话时一直在思考,仔细考虑我听到的那些内容,而后整晚梦到的都是打谷、施肥、秸秆田这些事情。”

他确实仍然保持着他嘲弄的语调,但是一旦回到他的田地里,就算“带着一位书卷气十足的城镇人的完全无知”,他也想要尽全力好好耕作一番。他从小镇的农业团体里拿了一些书、仔细地管理自己的账目——在这些账目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借贷与还款记录。他经常,不能说总是,处于缺钱状态,而当他在外旅行时他却又过得极其舒适且花费高昂。他仍然时不时地赌钱,但是他不再玩得很大。他所有的个人花销,包括赌桌上的输赢,都记在了田产的账目上。他骑马在自己的领地上游荡,有时是独自一人,有时有管家陪同;他也学习、考试、发布命令。他的确很享受骑在“凯勒布”(Caleb)的背上。在这么多次骑行之后,他对下层阶级、农民和买卖小贩变得极为熟悉、他了解到了这片土地上的真实情况、变得善于预测天气、显著提升了本来就已经很强的记忆力,还用许许多多的农业意象丰富了他的语汇。在这种务实的生活中,他对事实的欣赏和意识形态的不屑日益增长。当他晚上回到家,他会坐下读书,同时喝着他最喜欢的烈酒——香槟和波特酒的混合物。

在接下来的九年里,有大约四分之三的时间俾斯麦都待在乡村。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他告诉我们:“这些我所知晓的常识,都来自我那段无所事事的时光。在我那位于乡村的庄园里,我拥有一座涵盖所有思想和实践领域的图书馆,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他们。”其中有大量历史类书籍,英国历史尤其多,许多社会学著作,包括路易·布朗的专著,许多外文书籍,以莎士比亚的尤甚。他最喜欢的作者是拜伦、莱瑙(Lenau)和布尔沃(Bulwer)。在这段独处时刻,他的思想得以形成,或者,换句话说,孤独造就了他。曾经一段时间他对这种生活十分满意。没有任何人打扰他,他还写道:“我要么就生活在大都市,要么就在乡村。”

有两年时间,这位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还很喜欢他的乡村工作:“因为它很独立。”很快,他的幻觉就破灭了。他在信中说:“经验告诉我,面对一种致力于农业耕种,还要同时兼顾复式记账和化学研究的生活时,讨论这种生活中包含的田园牧歌式的快乐是愚蠢的。”为了摆脱这种乏味感,他选择骑马和打猎,或者驾车去拜访他的邻居,而在拜访过后他又恶狠狠地抱怨道:“要是这些人愿意购买我农场的牲畜,而不是邀请我留下来吃晚餐该有多好!他们甚至都不想看一眼我的阉羊,而羊的价格在柏林也一跌再跌。”有些时候他会坐上船去射击鸭子,身边总带着他的酒瓶,不时读一读拜伦。作为一个有着武士血统的人,他与其他乡绅农民毫无共同之处,和那些出身高贵的人也迥然不同。因为他曾广泛游历、进过宫廷、能讲好故事,也因为他是一个硬汉骑手、被认为与女士们在一块儿时十分大胆。他还有很多理由可以用来嘲笑这些地主乡绅:“如果我问他们其中的一个人他怎么样,他会回答:‘谢谢关心,我挺好的,但是很不幸的是,这个冬天身上的疥癣弄得我十分难受。’”

他的名声在逐渐变坏,因为他越是觉得无聊,他为了分散注意力并且想要震惊生活圈中所有人的尝试就越发肆无忌惮。他甚至在部队生活中寻求解脱。他加入骑兵阵营任职少尉,并完成了整个训练。当他的妹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会套上两匹鞍马,跳上马车全速行驶。有一次从狂欢宴会上归家太晚,他摔了好几次,过了一段时间才恢复意识。他经常游泳,虽然他因为特别怕冷必须去强迫自己入水。他在各个阶层中寻找情妇,但是又取笑那些与他地位一致且与他们的女性朋友公开一起生活的人。有一次,一些熟人没能在早上按约定时间露面,并且为了戏弄他,他们还用衣柜挡住了自己的门,他便通过天花板上敞开的窗户向屋内开枪射击,以此让灰泥碎屑像雨一样掉在他们身上。晚餐过后,他会坐在沙发上朝着靶子射击;当射偏的子弹击中一个木工的工坊时,他根本不以为意;但是当他的马夫不慎落水,他却会冒着生命危险把他救上来。

不论是谁前来看他,这位客人都会被供应以大量的葡萄酒和波特酒,并且还会被告知可以随意享用。在这样一通豪饮之后,他会启程去散一个小时的步,道路满是泥泞,最终到达邻近乡绅地主的农庄,在此他用他不甚体面的外表震惊了打扮光鲜的邻居。由此,他得名“疯狂的地主”,虽然他并不是真的疯了。这一名讳主要来自他对饮食的渴望,也源于他忍受一切事物的能力。有一次他去重装骑兵队做客,席间他被邀请从一个盛满了酒的大酒杯中喝一口;超出同伴们的意料,他随即将酒一饮而尽。虽然当时他并不觉得有多么舒服,我们还是能看见他在告诉人们:“在接下来的四个星期,我的消化系统运转得前所未有的好。”有时他会谈论到首都政治事务的进程,态度永远都那么不屑。年轻的伯爵小姐们觉得被冯·俾斯麦先生邀请共进晚餐是最为有意思的事情,但是他们的母亲对此极为不放心。

这段时期内,他只做过一次——或者说尝试过一次——公开宣言。在一份发行于波罗的海海岸的自由派报纸中,刊登了一篇批评波美拉尼亚的贵族对田地造成破坏的稿件,造成这种破坏的缘由则是他们会带着他们的英国马和猎犬外出打猎。而报纸上写道,农民的唯一诉求仅仅是自我保护。俾斯麦的回复并未见报,但是一份经过仔细校对过的底稿却流传了下来。我们这位写作者努力证明,这类的冬季骑行并没有伤害到种子,反而有利于马匹的繁育。此外,马匹都是日耳曼血统,只有鞭子才产自英国。他能说出更多糟糕得多的罪魁祸首,这些人从英国进口的绝不仅仅只有鞭子,还有剃须皂、女式背心,甚至还有柴郡干酪。而后他表明,之前那份批评稿作者的写作是带有私人情绪的,而非就事论事。任凭何时这位作者要讨伐他、毁坏他的名誉,他都会恭候;当然还有他的手枪,也会随时奉陪。接下来,他开始谈到其中包含的一些社会和政治问题。

“我完全能理解,当一个人穿着红色外套骑在马背上,带着猎犬,追逐着一只野兔,而后与猎物交战,看起来颇为自得——这个场景必定不招人待见,不仅仅对野兔来说是这样,对任何不满意自己也不满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也是这样。这些人身着黑色、没有马匹、没有猎犬、没有打猎的机会、当然也对运动毫无兴趣。”他承认他自己“出身于从前的贵族阶层……这个阶层最大的特权就是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上一个‘冯’作为前缀,就像一个已经度过了无数阴暗日子的迷雾幽灵,并且他们还具备一种能力,能够从哀伤的德意志中遮盖住资产阶级和社会平等的曙光”。在文章结尾,他要求道:“本就该将应得的个人自由留给远方的波美拉尼亚。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他们可以花着自己的钱、进行着他们自己的娱乐活动,不论这些活动采取的是什么形式。这是他们应该被赋予的权利。”

这是俾斯麦的第一份政治宣言,写于他二十八岁的年纪。这份宣言有关于野兔和残梗地,但是充满容克地主针对其他阶层人士的怨恨,这些人正想挑战地主们的特权。在这第一份公开宣言中,他捍卫了自己的阶层——也就是上流阶层,同时也嘲讽了那些无法打猎的下等人,带着敌意影射他们毫无运动的兴致。更过分的是,他甚至将那些不喜欢看见打猎者列队驰骋的市民和农民,与作为打猎者猎物的野兔相提并论。如果有任何人前来向他索求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他会欣然支付。但是,当新原则的捍卫者采取攻势,针对他的阶级特权进行公开抨击,则会即刻激起他利用祖先们的武器展开防卫。俾斯麦的首份政治性宣言就是这些关于阶级战争的拥护言论。

就在这个日子的前不久,百无聊赖的生活状态使得他缔结了他的第三次婚约。这一次的对象是一位邻家的女孩儿——奥蒂利·冯·普特卡默尔(Ottilie von Puttkamer)。但是她的母亲反对这门亲事:“两个星期之后,我与我未婚妻的母亲发生了争吵。说句公道话,这位女士是我所认识的最坏心眼的女人,她也不认为自己已经太老了没人爱了。”因为奥托·冯·俾斯麦讨人厌的名声在外,冯·普特卡默尔女士于是想要让这对年轻人分开一年的时间。费尔迪南·冯·俾斯麦尝试从中斡旋——至少是这位父亲手书的,因为明显这封颇具外交策略的信出自奥托的口授。当我们读到他称他自己为人“讲理且活泼,如果您能原谅他的傲慢态度”,我们忍俊不禁。但是他乐意让其成为自己丈母娘的那位女士却十分坚定。她要求女儿按照她的指令写了封回信(正与从尼朴甫来的那封信的方式相反),这封信满怀恶意又极为不公,同时也解除了两者的婚约。

俾斯麦十分沮丧。不完全是缘于失去了这位女孩,因为他已经对她厌倦了,而是缘于他觉得被冒犯了。由此他决定,“表明我已经受了多大程度的侮辱,打几发枪来寻求慰藉”,对他的自尊来说于事无补。“为了摆脱我自己的怒气”,他选择去旅行,“如果可以,去国外最好”。在这段旅行之后,他宣称自己“已经冷静到了一定程度,我不能不注意到,让我在一段时间之前诅咒自己命运的,其实是我最大的运气”。然而,对他荣誉的伤害仍然使他痛苦不已。四年之后,当那位年轻女士的母亲寻求和解,还极为殷勤地想要同意那门婚事之时,他断然拒绝,并和一位朋友说:“我这么些年所感受到的情绪、我心底最深处又最真切的感情,得到了愚蠢、粗暴的对待,对我信心的背叛、对我自尊心的打击——这些都留给了我无法抑制的苦涩……用世界上最强大的意志,我也很难忘记任何留下了深刻印记的侮辱,甚至忘记一部分都不行。”在这段话中,他对令他“无法再去爱”的影响做出了一个大致的描述。骄傲与憎恶的确也就这样在心中生长,而这颗心,现在也无法再知晓丝毫的爱与牺牲。

在进行刚刚提到的那段旅程时他二十七岁,第一站的目的地便是英格兰。登陆赫尔(Hull)时,他因为在星期日吹口哨而受到责难,于是他扭头回到了船上,航行去了苏格兰。之后,在位于伦敦的参议院门外,他眼见等候着主人的是各位贵族的鞍马,而非马车,这让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样的感觉还来自他看见时髦人士都在疾速驰骋的时候。他记下了每一件他切身关心的事情。在写给父亲的信中,他还说:“给约克骠骑兵中新任马匹的定量配给,就是那些还不用做任何工作的马匹,是一蒲式耳燕麦和十二磅干草……”他接着称赞道:“英国卓越的礼仪和热情,极为出乎我的意料。即使是最普通的人也被教得很好,当有人跟他们说话时都显得非常谦逊且聪明。”除了当地人的礼仪之外,还有另外一件打动他的事情——当地人的胃口:“这是一个大胃王的国度……你的餐食不会切好再上给你。超乎想象的大块牛羊腿肉,端上桌矗立在你面前;早餐桌上也是如此。你可以尽情地切肉然后大快朵颐。而不管切多少,账单都不会再增加。”这些写给他父亲的关于英国食物优质且量大的评论,都不太能让人完全理解,直到与俾斯麦其他信中数不清的段落相比较之后才明了。在那些段落中,即使到了暮年,他谈论餐桌乐趣时采用的都是极为严肃的态度。

当我们的这位旅者到达瑞士,他用极具威严的语气,要求他父亲和他哥哥务必要确保及时收缴家那边一些到期的税款。但是家里人似乎并未能接受这一教诲。他们还是会把应付税款转给这个或那个人以换取现金,“或者将应付税款与一些人做交易来交换粮食或者烈酒。我希望你们能意识到这项事务是万分重要的,就把它当作你们自己的事情一样”。

当他回到家,他又一次不高兴了。波美拉尼亚太小了,德意志这个地方太无聊了。国外的人比这里活泼多了。他坐在炉火边,读着拜伦,抄写着英文诗句里最具挑衅性的诗句。接着他心想,他将以拜伦为榜样,合上诗卷,扔掉账簿,和他的老同学阿尼姆进行下一次出游。他“要去往埃及、叙利亚……也可能去得更远,前提是我心中关于庄园的一些计划安排能够成功实施。为了换换口味,做出一些改变,我想要去亚洲玩几年,这样我就能在恒河而不是雷加河边抽我的雪茄”。但是他的朋友拒绝了这次出游计划,因为他爱上了俾斯麦那迷人的妹妹——时年十七岁的马尔万妮(Malwine)。印度之行只能告吹,因为老费尔迪南写了“一封信,老泪纵横地讲述他孤独的老年生活(他已经七十三岁了,失去了妻子,又听不见),说自己已经濒临死亡,需要儿子陪在身边”。当时,一个朋友问俾斯麦怎么不去印度了,他打趣地回答:“我本来是想去英属印度参军的……后来我又思考了一下,说到底,印度人曾经对我造成过什么伤害呢?”就这样,拜伦式的世界旅行计划以遥远的波美拉尼亚式的方式而告终。

如果情况越变越糟,他就会将国家政务变成自己的目标,这是想要寻求消遣的乡村绅士的浪漫:“在过去的五年间,”他在三十岁的时候写道,“我孤身一人生活在这个国家,无法继续忍受乡绅的生活。我正在犹豫,是应该加入国家政务服务,还是进行一场长途旅行……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当我独自身处此地,我会悬梁自尽,以逃离这极度的无聊……在我看来,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他以未婚状态独自生活在这个国家,都会和我有同样的痛苦。”就在写这封信的时间前后,他在他的笔记本中记载:“整天记账……在有太阳的日子里整天骑马、散步……生活就像一场幻灯片播放表演。”还有一次,为了假装自己处在上流世界中,他将守夜人和蒸馏酒的工人领班的工资一并计入了账本,并称呼他们为“守夜人”(gardenuit)和“蒸馏酒工人”(valet-destillateur)

现在,学生时代的虚无主义一再加剧,变成了生活在自己城堡中的孤独骑士的那种忧郁:“从此以后,我就扎根在这里了……变得极为麻木不仁,我每天准时工作,但是不带有一丝兴趣;我努力遵循着邻居们的规则,想要让他们觉得舒适一些,并且我明明看见了他们又是如何回过头来欺骗我,我也不再生气。在大早上,我心情并不好,但是晚餐过后,我的情绪便温和多了。我的同伴里有狗、马和地主乡绅。在最后这一类人群里,我享有一定的威望,因为我能认识很多字、总是穿得比较体面、切肉时有着屠夫的精准度、马骑得很轻松也很勇猛、抽很呛的雪茄,还能把我所有的客人都喝趴下——不幸的是,我也无法再喝得酩酊大醉,虽然我的记忆告诉我,要是放在以前,现在这种状况对于我来说简直太美好了。可是现在,我只是茫茫然地过日子,像一个时钟一样,没有任何其他的心愿也没有什么恐惧。这是一个多么平和又极其乏味的情况啊。”

有时,他又会突然投身于花花世界。他现在将北海称为自己的情妇,当离开家去北海旅行,他在赌桌上输掉了大把金钱,但是他仍然很高兴,说:“我通过不引人怀疑的手段,避开了跨越边境理应支付的通行证的费用。”

当他的妹妹成婚,他变得比以往更为阴郁。他是真心喜欢她,并且终生都保留着这份爱意。他一直把年轻的妹妹视为活泼与优雅并存的典范。他曾经与父亲度过好几个月,一起阅读,一起抽烟,一起吃七鳃鳗,有时还“和他一起表演喜剧,而他总喜欢用‘猎狐者’的称谓夸耀自己”。他写信跟妹妹讲述,在一个寒冷的下雨天,猎犬和猎人们是如何围住一小片树丛的,但是谁都知道,那里除了几个老妇人在捡拾树枝外空无一物;还有,为了吸引想象中的狐狸出来,猎人首领又是如何从嗓子里发出奇怪的声音,直到父亲“问我是不是真的看见了什么,而我,装出一副真的觉得惊讶的样子,说:‘没有,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我们就这样度过了三四个小时……然后,我们一天到访橙房子两次,查看羊圈一次;每过一个小时我们就会查看客厅里的四个温度计,拍打一下晴雨表并且记录下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们还会校准所有钟表的时间,以至于所有的钟表都能齐声敲响,只有图书馆的那枚慢了一秒”。用同一种苦涩的幽默,他还让她的妹妹也把她的所有琐碎小事写信过来告诉他们的父亲。“告诉他有关马匹的事情,仆役们表现如何,门是否吱吱乱响,窗是否灌风——总之,就是要告知他大量的事情。他不能忍受再被叫‘爸爸(Papa)’了,他憎恶这个词。”

无聊但平和,恭顺但被狭隘的眼界所约束,这些感受在他的心中斗争不已。出乎我们意料的是,他在三十岁的时候竟然第三次进入到政务机构工作了,“周围环境的一切都让我日益消沉,它们单调得都快让我对生活产生厌恶了,我就是为了从这些东西中逃离出来”。这位家族中的年轻人语气傲慢地写信给勃兰登堡的总督:“我的境况,让我继续居住在乡村变得没有必要。现在到了我应该为国家效力的时候了。”这句话看起来,难道不像是在说国家一直在等着他来贡献力量一样吗?

这第三次尝试仅仅维持了几周的时间。他与上级的冲突立即爆发开来,气急败坏的总督在信中写道:“我经历过很多怪异的事情,但是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位初级律师竟然可以同时有六十三件工作事项未完成。”于是总督就可以用之前常见的原因为理由来罢免俾斯麦的职务。然而,在他还没有收到上级的离职通知,他就已经跟办公地的仆人说:“告诉总督,我要走了,并且不会再回来了。”当天夜晚,在柏林,他在晚宴上又遇见了他的上司,有人问:“你们二位互相认识吗?”俾斯麦回答:“我不曾有这份荣幸。”而后便兴高采烈地开始介绍自己。还没回到家,他已经写信抒发了自己的感受,说这次尝试对于他而言“是一种锻炼心灵的方式,目的是重新恢复心理的健康。因为他的精神已经在没有工作的状态下变得松垮,所以需要一些整齐划一、有规律性的日常活动。但是,上级长官狭隘的自大和可笑的傲慢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我早就对这些东西看不顺眼了。”甚至,当他必须替他的兄弟担起地区行政长官的头衔时,不久他也对这个职位感到厌烦,“我的马也觉得如此”。于是他又很快地放弃了这个职位。

“我一直在生活的溪流中漂荡,除了我一时的喜好,没有东西可以用来调整方向。至于水流最后会让我停靠在哪个地方,我也毫不在意。” LXkSax0oEXM4d37fRxaYEoN5iK6407vxstXM/Q7udOV4Oiwjrc6zZgIr1piRM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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