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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试题

1. 甲向乙借款,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年,乙并未催告甲还款。第二年过后的第一天,乙催告甲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回忆版)

A.乙催告当天,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B.乙催告当天,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C.乙催告时,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

D.乙催告时,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尚未届满

2. 甲与乙系邻居。某日,甲将用于工作的大型油罐车停在乙的院子里,并将院子里乙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乙当晚即发现是甲所为。3年后,甲对乙的下列哪些请求权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2020年回忆版)

A.停止侵害

B.损害赔偿

C.消除危险

D.返还财产

3. 甲向乙借款900万元,约定乙一次性支付借款,而甲分三次偿还,即2015年12月1日返还300万元;2016年6月1日返还300万元;2016年12月1日返还300万元。后借款到期,甲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且为逃避债务隐匿起来,乙于2019年9月1日经公告向甲要求返还借款。甲于2020年5月现身,主张债权均已过诉讼时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0年回忆版)

A.第一笔、第二笔借款诉讼时效已过,第三笔诉讼时效没过

B.900万元债权均已过诉讼时效

C.因甲隐匿导致乙无法索债,相关诉讼时效发生中止

D.900万元债权因2019年9月1日公告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4.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018年回忆版)

A.孟某与王某的房屋相邻,王某装修房屋将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门前妨碍孟某的通行,孟某有请求王某排除妨碍的权利

B.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曹某居住,租期届满后,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有请求曹某搬离房屋的权利

C.孟某的宝马轿车被徐某强行开走,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有请求徐某返还宝马轿车的权利

D.孟某与妻子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子小孟(6岁)与刘某共同生活,孟某按月给付抚养费,小孟有请求孟某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5.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3-5)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6.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2014-3-53)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7.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5)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详解

1.[答案] BD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

[命题和解题思路] 不难看出,本题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集中考查,不过仅涉及一笔借款债权,且题干事实十分简单,因此考查难度较低,考生只需要结合诉讼时效制度的相关知识,进行简单的分析,即可得出正确答案。

[选项分析] A选项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题中并不存在导致无法行使借款债权的障碍,因此不能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规则。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据此,借款债权期限届满第二年过后的第一天,乙催告甲还款,这一事实构成该条第1项“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会导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B选项正确。

C选项与D选项均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与长度。《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据此,乙对甲的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时间长为3年,乙向甲催告还款时,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答案] BD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命题和解题思路] 本题是对《民法典》第196条的直接考查,实际上如果对该条熟悉的话,只要看看题干里涉及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就能够准确地判断选项A与选项C一定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而选项B与选项D是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本题约等于送分题。不过,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这一知识点本身是法考客观题里的常客,考生需要重点关注并掌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现行法涉及这一问题的条文包括《民法典》第196条与第995条、《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对此需要考生系统复习掌握。

[选项分析]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明确,乙针对甲享有哪些请求权。题干中,甲共有两个对乙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1)将用于工作的大型油罐车停在乙的院子里;(2)将院子里乙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需要对这两个行为分别进行分析。

就行为(1)而言,该行为已经构成对乙不动产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妨害,同时,油罐车的危险性也使得乙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就该行为,依据《民法典》第236条,乙可以请求甲停止侵害、排除妨害与消除危险。如果甲的侵害行为造成乙损害的话,乙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就行为(2)而言,该行为是对乙对自行车占有的侵夺,依据《民法典》第235条,乙有权请求甲返还自行车,即主张返还财产。如果甲的侵夺行为造成乙损害的话,乙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综上,乙对甲享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本题的四个选项涵盖了其中四种。

对于这四种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需要结合《民法典》第196条进行分析判断。《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依据该条第1项,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选项A与选项C均不当选。依据该条第2项,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财产请求权是适用诉讼时效的,本题中由于自行车的所有权未登记,因此其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是适用诉讼时效的,选项D当选。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债权是诉讼时效最主要的适用对象,选项B当选。

3.[答案] D [难度]

[考点]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命题和解题思路] 不难发现,本题围绕诉讼时制度展开考查,且涉及诉讼时效制度中的多个知识点,考查难度较大。诉讼时效的题目往往涉及多个时间点,甚至涉及一些数学运算,不仅考查考生对诉讼时效的专业知识,也考查考生的计算能力和做题细心程度。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不论题目如何变化,都有共同的解题思路可循:(1)确定题干中涉及几笔债务,原则上每笔债务的诉讼时效都单独分析;(2)明确每笔债务的性质,确认其诉讼时效期间以及起算点,在这一环节需要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特殊的时效期间或者特殊的诉讼时效起算点;(3)结合题干中发生的事实,分析该笔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中止、中断,是否到期,这一环节要严格遵照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事由进行判断,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逻辑上的规律,例如一笔债务的诉讼时效如果已经到期,那就不可能再中断或者中止了;(4)如果诉讼时效已经到期,还需要审查是否发生了一些事实导致当事人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有了这样的解题意识,不论命题如何增加难度,考生都可以从容应对。

[选项分析] 选项A与选项B考查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起算。借款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需要在确定起算点与期间长度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关于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民法典》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据此,本题中借款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2016年12月1日。该债务诉讼时效的期间适用的是普通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现行法并未对分期履行债务设置特别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则,因此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但是,乙于2019年9月1日经公告向甲要求返还借款,依据《民法典》第195条第1项,发生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至2020年5月尚未过诉讼时效。选项A与选项B均错误。

选项C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民法典》第194条第1款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据此,债务人隐匿并非导致债权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不发生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选项C错误。

选项D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依据该条第1项,乙以公告的方式向甲要求返还借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事由。选项D正确。

4.[答案] ABCD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命题与解题思路] 本题是对《民法典》第196条的直接考查,只要能准确判断四个选项涉及的是何种请求权,本题即可迎刃而解。本题约等于送分题。

[选项分析] 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集中规定于《民法典》第196条。该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四个选项的分析与判断需结合这一条展开。

选项A考查妨害排除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1项,妨害排除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选项A正确。

选项B考查不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租期届满后,曹某对租赁房屋的占有变为无权占有,房屋所有权人孟某有权依据《民法典》第235条要求其返还房屋。针对房屋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2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选项B正确。

选项C考查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孟某的宝马轿车被徐某强行开走,徐某对该轿车是无权占有,轿车所有权人孟某可依据《民法典》第235条请求其返还轿车。该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2项,需要看该动产是否已经登记。轿车在现行法上属于特殊动产中的机动车,是有登记制度的(《民法典》第225条),因此,该轿车的返还请求权,属于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2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选项C正确。

选项D考查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第3项,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选项D正确。

5.[答案] A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利益的放弃;要约

[命题和解题思路] 本题围绕诉讼时效制度展开,同时在一个选项中融合要约这一考点。尽管本题涉及诉讼时效制度中的多个知识点,但命题人并未设置过多的时间节点与法律事实,因此本题考查难度适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考生需要对此种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有清晰的认识。对此,《民法典》第192条有明确规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本题中债务人只针对部分债务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所有债务

[选项分析] 选项A、C、D均考查诉讼时效利益放弃的效力。《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中,乙公司书面答复,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这意味着乙公司表达了对该3万元债务时效利益的放弃,但不意味着对整个10万元债务时效利益的放弃。选项D错误,选项A正确。时效利益的放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到达即发生效力,因此,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不再偿还任何货款并不发生效力。选项C错误。

选项B考查要约的识别与判断。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472条)。本题中,乙公司的书面答复仅仅是放弃部分诉讼时效利益,并无订立新合同的意思,不构成要约。选项B错误。

6.[答案] ABCD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

[命题和解题思路]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法考客观题中的常客,往年这一考点的多数题目都是送分题,本题则不然,命题人在本题的选项设置上增加了一些难度,四个选项是没有办法直接依据《民法典》第196条等条文判断的,其中选项C甚至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分析选项A、B、D时,考生需要结合一些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理论知识,具体而言, 法律关系的确认、形成权都不是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诉讼时效主要针对的是请求权 ,基于这样的理论知识,可以确定选项ABD均不适用诉讼时效。考生需要注意,选项D涉及的其实是形成权。对于选项C,需要从公共维修基金的功能与特殊性出发去分析其适用诉讼时效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确认其不适用诉讼时效。

[选项分析] 合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而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A当选。

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作为向司法机关主张的权利,法理上也不应该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B当选。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第4项,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据此, 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为特定范围的公共利益,即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而特别确立的一项法定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与存在仅仅取决于义务人是否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范围内的住宅或非住宅所有权人 。因此, 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是一种旨在维护共同或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其只存在补交问题,不存在因时间经过而可以不交的问题 。业主大会要求补交维修资金的权利,是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维护小区共同或公共利益之职责的管理权。如果允许某些业主不交纳维修资金而可享有以其他业主的维修资金维护共有部分而带来的利益,其他业主就有可能在维护共有部分上支付超出自己份额的金钱,这违背了公平原则,并将对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对全体业主的共有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65号)因此,业主大会请求业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选项C当选。

《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受除斥期间限制,不适用诉讼时效 。选项D当选。

7.[答案] B [难度]

[考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命题和解题思路] 本题围绕诉讼时效制度这一核心考点展开,具体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与中断,考查难度较大。选项A与选项D涉及对诉讼时效的计算,不仅需要考生熟悉诉讼时效期间与起算规则,而且需要考生细心不算错,与此同时,考生也需要注意债权转让对诉讼时效的影响。选项B与选项C则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解题时,考生需要严格按照现行法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规定进行分析,符合法定的中断事由才中断。对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考生除了关注《民法典》第195条的一般性规定以外,还需要关注《诉讼时效规定》里针对连带之债、代位权诉讼以及债权转让等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中断规定。

[选项分析] 选项A与选项D考查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同时也考查债权转让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债权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据此结合本题,甲、乙之间的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为2014年3月25日。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此时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但是其理由并非“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而是因为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选项A错误。同理,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也尚未届满,丁公司无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选项D错误。

选项B与选项C考查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据此结合本题,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此时应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B正确。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并非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选项C错误。 KAJEisFtBG6XsneOTFIvwjR8gNetFmj7ZNUA9OP60/ArA9AXCpyq1pCcJUF+Om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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