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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有效措施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涉及怎么看,更关乎如何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除了要搞清楚有关的内涵、关系、遵循之外,更重要的是明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有效措施,以利于在践行层面进行实质性操作。马克思讲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 认识层面的矛盾是现实中存在问题的反映,单靠思维的改变和观念的调整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只有在人的实践中方可迎刃而解。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问题上,与认识层面的理解与把握相比较,找到付诸行动的基本路径与有效措施更为根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为引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方向,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实质内容与表现形式、历史作用与现实价值、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各种关系,积极探索转化创新方式,不断拓宽转化创新路径,在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丰硕成果和丰富经验。成绩固然可喜,任务却依然繁重。相对于绵延几千年积累创造的中华传统文化,相对于厚重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在新时代进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还只是有了良好开端,还只是架通起走向未来的坚固桥梁。我们还要再接再厉,勇毅前行,采取严谨科学的态度,保持久久为功的毅力,承续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探索有效路径,进一步完善体制措施,继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走深走实。

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亦非一日之功。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工作推进中,仍面对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方面的一些难题,需要开阔思维去把握;尚有大量基础性和操作层面的工作有待统筹协调,需要加大力度去解决;仍存在直接影响传承发展工程推进的诸多矛盾,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去应对。所有这一切,都有赖于我们进一步明晰路径与措施,有赖于行之有效的路径与措施去解决。只有当行之有效的路径与措施落到实处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才会大踏步前进,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作用才能充分彰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

立足当前实际,遵从现实需要,我们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需要强化意识、加大力度,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要提高阐释研究水平,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认知,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既要知其何为又要知其如何为。阐释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必要的理论准备。要本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一贯原则,在系统全面搜集古籍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检索、细致校验、辨析优劣、整理提升。要把“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的治学方式结合起来,倡导“我注六经”的创新性研究,保持理论研究的真实性和前瞻性,力求推出大批在学界领先、具有影响力、学理内涵丰富的研究成果。

二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保护运用,延续血脉风骨,使其既有形又有神,达到形神兼具完整统一。传统文化遗产是先民繁衍生息的文化基因,是民族发展壮大的文化脉络,是一种文化有别于他种文化的历史存证。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传统风俗、民间艺术等),都应倍加珍惜、有效保护。我国文化遗产丰厚,是历史馈赠给华夏民族和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夯实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建立起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构建起具有特色优势的博物馆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构建起完善的数据资料和档案系统,培养完善非遗保护传承队伍,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

三要强化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养,让人人都充分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清楚自己从何而来、身在何处。要统筹发挥国民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教化作用,彰显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学校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家庭教育在继承发扬传统文化中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如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素质的培养,知书达理、遵纪守法的行为规范养成,都更多依赖“言传身教、德教为本”的家庭教育方法。要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突出榜样的力量,树立做人做事的标杆,把社会教育的作用发挥好。同时要强化提高国民文化素养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宣传普及的拓展性、辐射性与渗透性,形成自我趋同的价值导向和舆论指引。

四要完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体制机制,夯实保障条件,把软保护和硬约束结合起来,使自觉遵守与立法规定相得益彰。制度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根本依赖。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原则要求和具体任务举措,阐述基本途径、主要措施、重点工作,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法治环境、社会参与等角度作出系统部署和制度性安排。要按照党和国家一系列政策要求,在建立机制体系、创造社会环境、优化政策举措、制定规范准则等方面创新用力,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法规体系。遵循党和国家的制度政策法规,在具体做法上可以探索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传承模式,如打造传统文化体验平台,推行经典阅读、礼仪普及、大众讲座等,以加大实践养成力度。

五要优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环境,营造发展氛围,多管齐下合力共为,为之注入新动力、展现新景象。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规模巨大的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全社会要积极参与行动,共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实践指向。只有人人自觉、人人主动,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化创新环境就能形成,就能产生应有的影响效应和带动作用,优秀传统文化就以“日用而不觉”的默移潜化的形式走进寻常百姓家、走进人们的心中,转化为自觉行动和自主追求。只要全社会各方面各领域通力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一定会步步登高、行稳致远。 t5Q8RCqQwEdz6/woXm8p5azR0SvCmZ6UVIymuumJMC8Kt/CmL+7TYpxkjSAW7z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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