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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河北日报副总编辑 王宁

春节越来越近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迎来高峰期。河北省组织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各地扎实展开——2020 年 1 月 2 日的《河北日报》对此做了报道。

对于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来说,返乡的列车再拥挤、随身的行囊再沉重,心里也是热的,一家老小就盼着这一年一度团圆的时刻。

但是,在个别地方,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还没有拿到辛苦一年挣到的工钱,正奔波在讨薪的路上。

前些日子,张家口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怒斥”欠薪企业负责人、为农民工讨薪的一段视频,引来广大网友怒赞。在“怒斥”之后的第二天,农民工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李局长担当作为、仗义执言,值得点赞。

但点赞之余,也不妨多一点思考:倘若没有“局长的怒斥”,这些农民工还能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吗?

为农民工讨薪,当然需要更多的“李局长”,但又不能仅靠“局长的怒斥”。根治欠薪顽疾,更应形成法治化、常态化、有执行力的治理机制,这才是为农民工朋友“撑腰”最有效的方式。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规定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我们要善意地提醒那些恶意欠薪者,恶意欠薪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要判刑、坐牢的。

我们相信,通过司法、执法、仲裁、舆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让农民工朋友永远不再“忧薪”。

(2020 年 1 月 2 日刊发) 6OiF5SsMuHlXhMU9RF0FpP+2XZJhd/WEF3U+qS5vhHNKxJUFi+ufh0nYCYigOM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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