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法务培训,为正常采编提供法律支持。畅通申诉渠道,遇有申诉情况,由台办、台总编室等部门积极协同台法务部门,保障采编人员合法权益。
依法与新录用员工及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在编、台聘和台服人员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保障职工休假休息权利。
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对全体采编人员实名认证和开展在线培训,审核记者证962个;严格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不给不符合条件的采编人员发放记者证,及时收回离职、退休等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首席开讲”、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采编业务、网络视听、文艺骨干等近百场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