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即市政主体作用于市政客体的过程,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
广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关为实现城市自身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狭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市辖区域内的各类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市政是相对于乡政而言的,严格意义上的市政是城市与乡村分治、城市管理机构与乡村管理机构分设之后的产物。
从一般意义上讲,自从产生了城市,便相应产生了对城市的行政管理活动,但当时城市与乡村是合治的,也没有专司城市事务的城市政府,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市政是在城市政府产生后,城乡分治、市政与乡政明确分开后才出现的。
总结前文,我们给市政下的定义为:市政是指国家在城市区域设置的政权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以各种手段对城市有关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
(1)政治性。市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管理活动,或者说它是国家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历史性。市政也是一个历史概念,其内涵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演进。
(3)整体性。市政是一个由各系统、各要素、各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
(4)综合性。现代城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集中、开放、多元、有机等特点。
(5)动态性。市政不仅是组织、制度、体制等方面的静态结构,而且也是一个有序运行的动态过程。
市政的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在我国,广义的市政职能包括国家在城市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重要职责和功能,在市政管理过程中体现为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执行。而狭义的市政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功能,同时也包括组织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市政职能的履行是以城市政府为主体,通过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途径和方式,对城市公共事务这个客体进行管理。
市政职能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市政职能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征。
在我国,就狭义的市政职能而言,主要有规划职能、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
(1)规划职能,即城市政府制定一定时期内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蓝图的职能。规划既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南。它包括城市规划和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2)建设职能,即城市政府促进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的职能。建设既是城市规划的落脚点,也是满足城市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手段。从整体上来说,建设可分为城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管理职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管理职能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各项事业进行规划、决策、监督、指挥等,包括决策管理、运营管理、效益管理、法制管理等。狭义的管理职能指城市政府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秩序的维护,对各项建设事业的保障,对各类建设成果的保护和对混乱秩序、灾害的治理,包括城市环境管理、市容卫生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政工程和设施管理、市场秩序管理等。
在现代社会,城市政府的管理职能已从根本上压倒了统治职能,成为城市政府的根本职能之一。管理职能使城市政府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市民社会生活的质量。
城市的经济职能,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计划式管理,市场的作用微乎其微。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市场调节变成了经济领域的最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主要是利用财政、金融、法律和一定的行政手段,从宏观上对城市经济进行调控,维护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社会服务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为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以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素质,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健康的社会道德风尚。
市政与现代城市发展息息相关,或者说,正是城市的发展形成了市政。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要求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从城市生活中得到满足,城市的各方面要正常运转就必然要求城市政府有一套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要求市政设施等方面也同步跟上。因此,作为市政主体的政府的功能就相应地凸显出来。
政府对市政进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作为一种新兴的生活方式,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规范和协调。当代市政研究在城市体制、城市管理的一些基本问题方面仍显不足。因此,当城市的这种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必须通过人的管理来实现时,政府便理所当然地挺身而出,参与到制定适当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去。
(2)政府的介入有助于人们自觉地参与到市政管理中。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人们对市政及其相应的管理措施还不够重视,更没有积极参与的意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带头,做好属于公共方面的社会事务,并且通过政府的权威性效应,或多或少地提高人们的自觉程度,把市政管理提高到与现代化都市相适应的发展水平。
(3)对于市政工程和市政建设等专业领域,也需要政府成立相关机构,吸纳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会精英参与到这些工作当中。政府对城市的管理大部分是城市的公共管理,如城市物业管理(包括交通设施管理,通信设施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日常生活设施管理),城市生活秩序管理,城市公共环境管理等。政府会以符合现代化城市的标准作为其服务的准则。市政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要求。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在当代市政和市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对城市加强指导和管理,如何在工作中进一步强调公平和责任,将直接影响到市政的发展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