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对他的邀请最好的办法是拒绝,或者说也应该表现一下我的气愤,这样的话,在我回去之后,我可以告诉他们,我是坚决拒绝跟这样一个坏品行的人共进晚餐的,可能麦克安德鲁上校还会为我感到骄傲,并感谢我如此行事。但是这场戏,我更担心我自己是无法成为一个入戏的演员的,从而演不下去,这样我就没法再装腔作势地表演了。但我也明白,在斯特里克兰眼里我这样的表现根本打动不了他分毫,因此对于他的邀请我就没有拒绝的办法了。在沥青路面上勤劳地浇水能培植出百合花来这种事情,也只有诗人和圣徒才会相信。
我给了酒钱,尾随着他去了一家便宜但十分拥挤的餐厅,我们在这里,畅快地吃了一顿晚饭。我因为年轻,他因为良心麻木,我们都吃得特别多,最后我们为了喝咖啡和甜酒又去了一家酒店。
来巴黎要做的事,我都做了,要说的话我也说了。我无法继续跟斯特里克兰的冷漠斗争,只好就此完结这件事情,但我还是觉得我背叛了斯特里克兰太太。只有女性才热衷把同一件事情重复三遍。跟着斯特里克兰或许可以进一步了解他,那么我也许会有很多收获,我这样安慰自己,而我自己对此也同样感兴趣。但对于不爱说话的斯特里克兰来说,我这样做可能不太容易。对于他来说,他好像并不能自如运用语言,甚至用起来特别的困难,而他内心那些想法你就只能通过一些单调、枯燥甚至粗俗的俚语和含混不清的手势来揣测。但不会用优雅正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他,却会流露出一些独特的性格,让你产生兴趣,让人感受到他至少不做作的真实。对他来说第一次来巴黎 (度蜜月那次不算) 没什么感觉,那些看起来新奇的景象他也不感到差异。但是我来巴黎少说也有一百多次了,每次都十分的兴奋,总想在巴黎街头偶遇到什么,他丝毫没有流露出一点儿表情。我想他可能只在乎自己内心的那些东西,所以对外界也不太在意。
这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荒唐的事。在酒馆里,有几个妓女,有的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单独坐着,她们中有一个人,在我们进去没有多久,就一直在注意我们。斯特里克兰的目光和她相遇时,我觉得她肯定对他微笑了一下,但是斯特里克兰一点儿都没有留意她。不久,她走出了酒馆,但很快又进来,经过我们座位时,她表现得很有礼貌地要求我们请她喝点东西,然后她就坐了下来,和我聊起来,但我明白,斯特里克兰才是她的目标。我把斯特里克兰只会几个法文单词的事情告诉她,她便一边用手势,一边用外国人说的那种好像更容易懂的撇脚法语跟斯特里克兰聊了几句,她认为她这样斯特里克兰就会明白。而且她会说几句英文,她请我帮她翻译一些话,然后热切地听我翻译斯特里克兰的回答。这一切在斯特里克兰眼里变得很有趣,他非常有耐心地应和着她,但在斯特里克兰心里并没有把她看得很重要。
“我想征服你的心。”我笑着说。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得意的。”
他很平静,我想是我的话我早就窘迫了。面前这个女人十分年轻,有着一双会笑的眼睛,最可爱的还是她的嘴。我对她的目标是斯特里克兰感到很奇怪,但是她很大胆地将自己的索求说了出来,请求我帮助她翻译。
“她想要你带她回家。”
“我对女人没有需求。”他说。
这种直接的拒绝太不礼貌了,于是我委婉地转达了斯特里克兰的话,并解释他是出于没钱才拒绝的。
“但我是因为爱情,我喜欢他。”她说。
我把她的话翻译给斯特里克兰,他听后开始不耐烦地耸着肩说:“让她赶紧滚蛋。”
他的表情已经翻译了他的话,女孩便将头往后扬,她的脸也许红了,但是被过浓的脂粉盖住了。随后她站了起来。
“这位先生太不懂礼貌了。”她用法语说。
然后她走出了酒馆。我想她一定很生气。
“你为什么要这么羞辱她呢?我真的不明白,”我说,“无论如何,她是看得起你才跟你说话。”
“这让我恶心。”他语气很不好地说。
我看着他,心中非常的好奇。他这张粗狂、充满肉欲的男人的脸上确实浮现了厌恶的表情。也许那个女孩也是看中了他那张脸。
“我是为了别的来的巴黎,不是女人。想要女人在伦敦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