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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律法规全书》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本书在上一版本的基础之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增删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新增如下法律文件:《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修改如下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删除部分法律文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工作的意见》《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教委、卫生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MVsmm1fo8R7QPl97A4xuE4O7kYjuJQImo1sIPLS6ZCnFV8AczWsinVevwt+xeD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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