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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者来信

这是一个秋天的晚上,刚刚下过雨,地上湿漉漉的,天气有点阴冷。他独自走在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周围异常安静,没有人经过,也没有任何声音,除了偶尔有呼呼的风声从耳边吹过,他只能听到自己单调的脚步声。

笃……笃……笃……

一束不知从哪儿射进来的光,照亮了巷子的深处。

突然,他听到一些模糊的声音,那声音似乎来自他的前方,于是他停下脚步侧耳倾听,那声音越来越大,好像是脚步声,似乎还伴随着重重的喘息声。他不安地站在原地等待,脚步声越来越响,突然,他看见巷子深处跑出一个女人。

那女人身穿长裙,跌跌撞撞朝他奔过来,她披头散发,神情慌张,身上满是污迹,口中还念念有词,直到她奔到眼前,他才一下子认出她,她是李今。她朝他冲过来,两只爪子一般瘦凌凌的手一把扣住他的胳膊,她的脸上满是伤痕,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她像是要开口说话,但是,她似乎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就像一条吐泡的金鱼,她的嘴巴使劲一开一合,但一切都是徒劳的,除了痛苦焦急的“呜呜”声,他什么也没听到。

随后,她突然倒了下去。

他弯下身子想扶住她。

“李今!李今!”他听到自己大声喊着她的名字。

她虚弱地抬起头看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嘴里仍然在不断发出呜呜的哀鸣。

此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男人朝他们跑过来。这个男人他也认识,他是陈剑河。他脸色苍白,神情憔悴,气喘吁吁,好像刚刚跑完了几公里。

陈剑河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就匆匆地越过他们,径自向前跑去。

他想叫住陈剑河,蓦地感觉手臂上一凉,他低头看去,发现李今口中正不断吐出一大口一大口的黑血,那黏黏的,带着热气的血正好滴在他的手臂上……

天哪!真要命!他拼命想用手堵住她的嘴,却不料血越涌越多……

他惊恐万分,腾地跃起,眼前豁然开朗一片光明,他醒了。并没有什么巷子,什么流血的女人,原来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原来自己正安安稳稳地睡在卧室的席梦思大床上。他看看床头的闹钟,此时是上午十点一刻。

近来,他常常会梦见李今和陈剑河。

他大汗淋漓,虚弱地躺在床上暗自寻思。

为什么呢?总是会做这样的梦?难道是因为那封信?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一阵抽痛,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至今都没有随着时间而消逝。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也可以算是他整个大学时代的梦中情人。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嫩光滑的雪白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位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她也是系里第一个穿吊带裙来上课的女生,风头无人能敌。简东平记得她经常巧妙地在黑头发中挑出几缕染成棕黄色,再配上她那牛奶般的肤色,显得既典雅又狂野,后来许多女生也纷纷效仿,但风情却没有一个可以跟她比。

大学一年级时,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当时的他,因为缺乏自信,所以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做出任何表示。他想当然地认为像李今这样的绝代佳人不可能会对相貌平平的他发生超出友谊的兴趣,所以他打定主意,把仰慕之情深埋在心底。为了不让对方看破他的心事,他始终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他把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其实那时,他跟李今住得很近,有时周末回家,两人还常常会在路上相遇,但并肩走时,他总是故意跟她错开一段距离,以表示自己对她并没有非分之想,而李今却坦然自若,时而谈笑风生,时而低头不语,风姿动人,引来路人无数惊羡的目光。现在每当想起当年两人一起走在夕阳里的情景,简东平的心里就会涌出无限感伤。

当然,他也并非完全没有动过追求她的脑筋,只是大二时等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准备向她表白时,他却突然发现她早已投入他最好的朋友吴立帆的怀抱。这件事给他的打击很大,让他足足伤心了好一阵子,他甚至还曾产生过退学的念头,为了消愁,他几次喝得酩酊大醉,有一次还干脆醉倒在家里的楼梯地板上睡了一夜,结果因为受凉得了严重的感冒,为此他在医院里躺了三天。那段时间,是他的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只要一想到心爱的女人在别人的怀里撒娇的情景,他就禁不住暗自神伤。

感冒痊愈后,为了排遣郁闷的心情,他决定去徒步旅行,他去了向往已久的西藏。让他没想到的是,高原仙境一般的旖旎风光和返璞归真的风土人情,奇迹般地让他忘掉了那段情感创伤。而等他从西藏回来时,他已经脱胎换骨,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居然会那么快就放下这段感情。

因为对爱情不抱希望,他后来把自己的全部时间几乎都花在了旅游和打工上。打工,主要是替当律师的父亲整理案件卷宗,搜集一些案件所需的情报,另外他也替杂志和报社写写旅游方面的文章,或者从边远山区带一些工艺品和小古董来卖,做一些小生意,这样七七八八加在一起,他每个月也有不小的进账。

而只要是不上课,又不打工的时候,他就会背着行囊到处游走,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背包客。大四时,在父亲的资助下,他买下了一部九成新的北京吉普,从而由背包客转而成了自驾族,他也因此被誉为整个系里“最会玩的人”。他记得就是从那时起,他逐步成为一个旅行爱好者。而如今,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旅行发烧友,如果哪个假期,他没有开着他那辆吉普车去某个风景宜人的地方转转,他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大学四年,他在忙忙碌碌中消磨着时间,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在平稳发展,大四时,还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喜讯。简东平本来打算坦然接受这个结果,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就又传来两人分手的消息,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还有一次,他看见李今风情万种地上了那辆车,而吴立帆骑着自行车正好经过,她隔着车窗笑盈盈地跟他打招呼,随后车子疾驰而去,吴立帆却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看见这一幕,简东平禁不住暗自庆幸,自己还好没被这种撩人的风情迷得晕头转向,从而对她展开追求,否则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失败的就有可能是自己了。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虽然李今的案子当时被冠上了“妙龄女郎被割舌惨杀公寓内”这样耸人听闻的题目上了本地报纸,但不知为什么,这件案子并没有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实上,简东平后来发现,除了《上海日报》曾经对此有过两篇简短的报道外,其他报纸对这件案子都不曾有过只字片语的关注。简东平认为这是警方和新闻媒体在故意回避,也许他们认为让这件案子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并不明智,他们或许是担心它会引起大众的不安。总之,这件案子没有激起任何波澜,似乎也从来就不曾有人注意过它,因为媒体的冷漠,它很快就被人遗忘了。

而事情发生时,简东平正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这一半是因为工作,一半则是出于他个人的兴趣,毕业后,他就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所以当时他对这件案子一无所知。

最先把整件事情告诉简东平的,还是他当律师的父亲。简律师知道儿子跟女死者曾经是同学,于是就在饭桌上轻描淡写地把事情的大致情况告诉了他。当时他正在喝一口热汤,结果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让他吐了一身。而当他知道,被认定是凶手的那个人居然是同学陈剑河时,则更是又惊又气。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李今居然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根本就不相信这两个人之间会发生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所以只要一想到这两个人将永远被人们放在一起谈论,他的感觉就像是无意中吃了别人咬过一口的苹果那样浑身不自在。

但从那以后,陈剑河阴郁颓废的模样就常常出现在他眼前。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件不新不旧的咖啡色夹克衫,当时他是班级里少数几个不住校的学生之一。这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削,有点病恹恹的年轻男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点,这可能跟他的肤色和身高有关,他身材刚超过一米六,是典型的小个子,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不太喜欢与人交往,每天清晨他匆匆赶来上课,上完课,又匆匆收拾书包离去,简东平从没见过他与人谈笑,也不曾看见他跟任何一个同学道别,总之,他好像终日生活在自己的角落里。因为彼此不认识,又完全没有交往,在大学的头一年里,简东平甚至没注意到班级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陈剑河平时在班级里极少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如果遇到特别多话的同学,他往往显得格外不善言辞。而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对答如流,令人瞠目。他是个好学生。

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简东平才有机会跟陈剑河近距离接触。那时候,简东平在课余时间选修了德语课程,结果他发现陈剑河也选了同一门课。于是出于同班之谊,他主动邀请陈剑河做他的同桌,他本来以为对方会拒绝,不料陈剑河竟一口答应。于是从那以后,两人便渐渐熟络起来了。

当时,陈剑河对德语课相当痴迷,他是班级中少见的学习狂。除了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专心致志地上课听讲之外,他还找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来读,上课时,他一会儿看教科书,一会儿翻他的参考书,常常忙得不亦乐乎。而阅读德语原文书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对于他喜欢的原文小说,他能够背得滚瓜烂熟,当他把整篇德语小说如数家珍般地背出来时,简东平起初还惊得哑口无言,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他的勤奋,选修课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给予嘉许。

陈剑河对德语的疯狂劲儿让简东平一度认为他是准备留学德国,不料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认了。后来被简东平问得烦了,陈剑河才颇不情愿地告诉他,他学德语纯粹是出于对外语的兴趣,他曾经还一本正经地对简东平说,“我喜欢德语那些复杂的转换,它能锻炼大脑的反应,也能让我不那么无聊,每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尝试用多种人称说德语。很有意思。”

据简东平所知,陈剑河在学完德语后,又学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如此热衷于学习语言的人,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从来不曾向别人卖弄过自己的能耐,他从来不说。简东平后来想,也许当别人在谈论某个话题时,陈剑河早已经像个翻译机器一样把所有要说的话都用不同的语言在心里说过一遍了,这对他来说,一定“很有意思”。

跟陈剑河恰恰相反,简东平觉得学德语乏味至极。他向来没有学语言的天分,对那些搞昏他大脑的语法和转换形式他深恶痛绝,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中途退出,但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千方百计地忍了下来。简东平学德语的最初目的是以后到欧洲去旅游时不至于被人宰,但学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后悔了,他曾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如果早知道德语这么难学,他绝对不会自讨苦吃。所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陈剑河对德语的热情。

而且,他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虽然简东平那时对李今已经失去了热情,但只要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地走在一起,他心里还是会觉得有点不舒服,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他问陈剑河对此有什么看法。

“不会。他们就快分手了。”陈剑河却毫不犹豫地予以了否定。

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怎么可能?他们感情那么好。你是说他们的关系其实并不像他们表现出来得那么好?”

“是的。”

“你怎么会知道?”

陈剑河瞄了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简东平还发现陈剑河有个习惯,那就是在跟别人说话时,他总喜欢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打量对方,而等对方发现他时,他又会迅速将目光移开,假装心不在焉。简东平认为他这样不太礼貌,有一次就好心提醒他,建议他改正,结果陈剑河的反应令他吃惊,在后来的三天里,陈剑河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他觉得陈剑河的“动气”十分小儿科,简直可笑至极,而且还有点神经质。这件事给简东平印象极深,仔细回想起来,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讨厌这个人的。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快速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鸣叫。现在他完全醒了。他听到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最近总是会梦到陈剑河那张阴郁的脸和血淋淋的李今,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产生一些不快的联想。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事都意兴阑珊,于是就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发现日子过得并不自在。作为记者已经习惯忙忙碌碌的他,很不适应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所以假期才过了两天,他就又已经开始挂念以前那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了。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对于这个只有男性的家庭来说,她很明白自己的存在有多么重要,而一想到自己可以完全主宰这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她也觉得相当满足。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喜欢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他的这个习惯,她认为真正的正经人就该像她一样早起早睡,按时吃饭,因此她对此颇有微词。

“天气真糟糕,是不是?”简东平并不在意萍姐的态度,低头自顾自翻书。

“天气预报还说今天是晴天呢,简直是胡说八道。”

看见简东平赤着脚站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和书籍,萍姐不禁皱紧了眉头。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说。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还得整理壁橱呢!”

“别忘了在里面帮我找找那双蓝色的登山鞋。”

“好吧,我找找看。不过如果找不到也没办法。那里面现在乱得要命,找什么都不容易。这得全怪你们!一有什么东西就往里面塞,现在怎么样,都快成垃圾箱了!”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早就饿了。既然美食当前,实在没有理由再磨蹭。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快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好吧,萍姐,今天有什么新闻?”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萍姐说弄堂里的八卦新闻,这可能也是他当记者以后养成的怪癖,父亲对他的这个癖好常常嗤之以鼻,但一旦有稀奇古怪的新闻,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萍姐转过头瞄了他一眼。

“哪有什么新闻。”

“你上次说的那个搞外遇的吴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他老婆要跟他离婚。听他们家保姆说两个人已经分居了,教授太太现在已经住到妹妹家去了。”萍姐一讲起八卦马上就兴致勃勃,肥胖的脸因为兴奋显得愈发红润“据说那个女学生一点都不漂亮,又黑又胖,还长了一脸的疙瘩,说话粗声粗气的,真不知道这个吴教授看中她什么了。”

“年轻。”简东平下定论。“他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哼!”萍姐愤愤不平地说,“这回正好给他个教训!”

“我看他的婚离不成,他老婆终究会原谅他,你等着瞧吧。”

“要是我的话,我就一辈子不让他进门!”萍姐高声说。

“当然,你是女中豪杰嘛。”

简东平向强悍的萍姐微笑致意。

“我可不会让男人来欺负我!男人有几个是好东西!”萍姐愤愤不平地说。

简东平看了看墙上的钟,正好是10点半。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

“七点。他说是要见客户。匆匆忙忙的,连早饭都没吃,说是要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谁会给我写信?肯定又是什么广告信,现在这类东西满天飞。不必拿给我了,直接丢到垃圾桶里就可以了。”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

“广告信?你的律师爸爸可没这么说,他说这封信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寄来的。”萍姐停下手里的活,回忆着简东平父亲的口吻说,“对,他是这么说的,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简东平在脑子里玩味着这几个字,顿时来了兴趣,要知道在如今的电子时代,能够用笔写的书信已经是稀世珍品了,更何况见多识广父亲居然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那么这封信一定非常“特别”。

“他盯着信封看了很长时间。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会拆开来看的!肯定!他的眼神瞒不了我。”萍姐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了告密者的神情。

“该不会是谁写给我的情书吧。”简东平转念一想说道。

“情书?”萍姐好心情地抱怨道,“如今的傻姑娘可真多。”她一边说,一边转身快步走出房间。

“爱睡懒觉也算不上罪大恶极。”简东平冲着萍姐的背影,笑着说。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情书!”萍姐满脸好奇地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接过信,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那封没有丝毫分量的信还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怎么会?难道是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可恶的恶作剧?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但现在他终于理解,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

他知道萍姐正透过额前的刘海,偷偷地观察着他的反应,一封可能的情书对她来说具有无比的诱惑力,只要他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转眼就会被添油加醋,改编成一篇短篇小说,在附近有钟点工的住户中口口相传,他倒不在意成为别人的话题,也不是没有过,但是这一次,他不准备给她这个机会。他很快就收拾了自己的狼狈相,一脸无所谓地把信塞进自己的行动包里,开始继续大口吃他的早餐。

“怎么了,为什么不看?究竟是谁写来的?”萍姐好奇地看着他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不过是一个老朋友而已,而且他还是个男的。”他说。

“我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情书。”萍姐立刻就丧失了兴趣。

“不过这封信可比情书有趣多了。”简东平忍不住喃喃道。

“你都还没看呢。怎么会知道?”

“不用看,我也能猜到。”简东平朝她笑笑,他的手禁不住敲地桌面咚咚响,“哈哈,萍姐,看来我又有的忙了。”

“既然不是情书,何必那么兴奋。”萍姐满怀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扭身离开房间。

没错,连萍姐都看出来了,简东平感到自己就像被刚刚注射了一针高纯度的兴奋剂,兴奋的感觉从头灌到脚,就连捏着筷子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在他的体内,好奇心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正推着他往前冲。

他定了定神,从行动包里再次拿出那封皱巴巴的信来,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 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这绝非奉承,而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可能是因为我太愚钝,能力有限,我花费了很多时间都没能找到解决这件事的方法。而我环顾四周,身边又没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于是我就想到了你。我知道作为记者的你一定很忙,但我敢肯定,向来极富好奇心,又热衷于猜谜游戏的你一定会对我所说的事感兴趣的,我了解你。而我相信聪明的你也一定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今年年初,由于一些特别的原因,我决定从我一向居住的姐姐家搬出来,独自生活。于是元旦过后,我就开始着手寻找房子。我向来好静,所以我比较喜欢独门独户的公寓房。但是看过的公寓房不是租金太贵,就是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或者就是环境脏乱不堪,让我无法忍受。我的薪水相当微薄,要求又不低,所以找了一段时间,一直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房子。

后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张兆勇,我们聊了几句,他告诉我,他和袁桥正在找合租者。原来他们看中了市区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地段不错,交通也方便,只是两个人租的话,房租有点贵,所以再想找个人合租。这栋公寓离我工作的地方不远,价钱也合适,看过房子后,我觉得环境也不错,所以就同意搬过去跟他合住了。

我们三个人于今年二月初搬进了位于连景路上的雨花石公寓,我们的那套房子在9楼。我的房间相对小了一点,但屋子里光线很好,楼下又有便利店,买东西十分方便。但对我来说,住在这里最大的优点就是无须应酬各种各样的闲人,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总而言之,我对这里相当满意。我们三个人虽然性格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住在一起一直互不干涉,相安无事。

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三个女同学搬到我们隔壁904室后,我们的安静生活就被打破了。搬过来的这三个女生,你也都认识,她们是李今、郁洁和王盛佳。张兆勇说,她们的上班地点也都离此地不远,这大概就是她们搬来这里住的理由。这也许是冥冥中的安排,当然这只是巧合,但是谁又知道呢。

自从她们来了以后,张兆勇和袁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接近她们,而另一方面呢,女生们似乎也并不讨厌跟他们交往,她们不仅常常应邀来我们这里做客,有时候也会主动举办一些聚会请我们过去。对于这样的聚会,我通常都会拒绝,但有时候,如果是在我们的屋子里举办聚会,我就很难回避了。这样的聚会现在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一次,对我来说,这简直是种折磨。

上个星期六的晚上,张兆勇和袁桥就在我们这里又举办了一次聚会。我想说的事正是跟这次聚会有关。聚会的发起人是张兆勇,这次聚会的名义是庆祝郁洁升职。郁洁原先是这家公司的人事部秘书,现在被升为人事部副经理。升职、加薪、过生日,他们总能找到聚在一起的理由。

我想这次聚会应该跟往常差不多,他们会买些啤酒和各种各样的熟食大吃一顿,随后放音乐,如果兴致好的话,可能还会跳上几支舞。在聚会上跳舞,现在已经成了他们的惯例。因为事先知道这会是个非常嘈杂非常不太平的晚上,所以我故意在公司磨蹭到很晚才回家,我到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9点半了,但是他们的聚会仍然没有结束。

令我吃惊的是,我进门的时候,屋子里居然一片漆黑,而我刚刚踏进门,就听到厅里传来一阵恐慌的尖叫,随后,又是一阵大笑声。我正在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跳,我回过头去,原来是张兆勇,张兆勇说,20分钟前他们正在跳舞,灯突然灭了,估计可能是保险丝断了,现在袁桥刚刚买了保险丝回来,正在修。在黑暗中,我隐约看见女生们都挤在厅里长沙发说话。

不一会儿,灯亮了,袁桥从门外进来,我们的电表总开关在楼梯口。袁桥告诉我,是因为家里电器开得太多,用电负荷太大,所以保险丝才断了,不过现在已经修好了。

因为恢复了光明,很快,客厅里的人也都恢复了常态,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我正想回房间,李今却叫住了我,她说“陈剑河,老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有什么意思?跟我们一起聚聚,难道我们会吃了你吗?”,她这么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劝我留下来,实在拗不过他们,于是我就同意坐下来跟他们待上一会儿,因为大家都在喝啤酒,于是几个女生就劝我也来上一杯,我这个人向来就不胜酒力,喝了酒后,马上就脑袋发沉,于是没待多久,我就因为体力不支不得不回自己的房间了,回房间后,我马上就躺下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跟往常一样为上班做准备,我却发现屋子里的很多东西都没有放在原处。比如,我桌上原来放着的钢笔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在我的拖鞋里,再比如,我的CD机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被放在我的枕头下,还有那些酒瓶……显然,是有人进过我的房间,并且翻动过我的东西,我突然想到,我忘记锁门了。而我在整理东西时,却突然发现有一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翼而飞了,这件东西平时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至于这件东西究竟是什么,我现在还不方便说。我只想告诉你,这件东西对我相当重要。所以发现它不见之后,我非常着急,到处寻找,但是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发现。

而在这之前,我敢肯定,那件东西确确实实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觉得毫无疑问,肯定是昨晚聚会中的一个人偷走了这件东西,我觉得不可思议,但又找不到别的解释。不瞒你说,单单这个想法就让我感到不寒而栗,因为他们个个看上去都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我猜不出究竟谁会是那个贼。

后来我旁敲侧击地向袁桥打听,昨晚聚会时是否看到谁进入过我的房间。但是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几乎每个人都进去过,他自己曾经进去想找根蜡烛,因为椅子不够,张兆勇进去搬过椅子,至于女生们,她们好像都曾经在我的房间进进出出,至于进屋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找什么东西,也或者是纯粹出于好奇想进去参观一下,因为在这之前我一直锁着门,所以她们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房间。

我后来又问了郁洁,她也承认她们三个女生都曾分别进入过我的房间,她说,她进去是为了帮张兆勇搬椅子,还有一次则是为了找手电筒,至于李今和王盛佳,她说在聚会开始前,她们都分别进去过,不过她很坚决地表示,她们是不可能拿走我的任何东西的,她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太多疑,肯定是我自己放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她觉得不可能有谁会到我这么寒酸的房间里来偷东西,因为她们的收入都比我高。

看得出来,郁洁对我问她这些很不高兴,所以我问她的时候,她的态度颇为冷淡,而我也意识到把这件事张扬出去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于是,我就没再问下去,我决定自认倒霉,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想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再自己找找看。但是想不到,事情马上就有了结果。

几天后,我按照惯例从公寓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抄近路去公共汽车站,却在小巷的垃圾桶里很意外地发现了我丢失的这件东西,它被塞在一大堆的垃圾里,只露出了一个角,但是它红色表面上的烫金海螺标记还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就这样,它又鬼使神差地回来了。但当我把它捡起来后,却马上发现它已经不完整了。

虽然失而复得,却已经残缺不全,很明显是有人在故意作怪,我敢肯定就是这几个人当中的一个,但是我实在猜不出,谁会做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而他偷走的那部分,我该怎么说呢,对某人来说事关重大,所以我为此深感不安。

原谅我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些,我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非常想听听你的意见。希望你收到这封信后能尽快跟我联系。

盼速回!

此致

敬礼!

陈剑河敬上
2004年6月15日

信件

寄信人:陈剑蓉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5年10月5日

注:该信随陈剑河信件同时发出

简先生:

你好,很冒昧给你写信。我是陈剑河的姐姐陈剑蓉。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突然收到我弟弟的来信。其实这封信是前些天,我在整理他的抽屉时无意中发现的。

我很了解我弟弟,他向来就是个万事不愿意求人的人,我想他既然会想到要写信求你帮忙,想必一定是遇到了大麻烦,看到落款的时间,很明显是那件事发生的前一个月,所以我更加确定了我的想法,我猜想他当时很希望你能帮他出出主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封信写完之后,他并没有寄出,它一直被藏在抽屉的最底层。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我弟弟的案子。我弟弟其实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却被当作嫌疑犯追捕,最后又被发现死在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我到现在都无法相信我从小带大的弟弟会有这么悲惨的结局。警方说是他杀了那个女孩后,然后又畏罪自杀,我始终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看了这封信后,我一直在犹豫是不是要把这封信寄给你,最后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按照我弟弟的意愿寄给你。如果有什么惊扰之处,请多原谅。另外如果能到寓所一晤,则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陈剑蓉敬上
2005年10月5日 OAcFbxAnSrZNd7e0aV/+v4/Y3z0KG5Qf7sLtJgZVJXyLCyGvLIPsJfja5aDKRx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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