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宗秉持的以理财为基础的恢复路线,将富国作为直接目的,但似乎并未能实现其追求,至少并未积累起足够支撑恢复的财富基础。淳熙二年,参知政事龚茂良奏称:“朝廷所急者财用,数十年来讲究措置,靡有遗余,而有司乃以窘匮不给为言。臣因取其籍,披寻本末源流,具见积年出入之概,大抵支费日广,所入不足以当所出之数。”
周必大奏称:“臣窃观近世理财之术,殆无余蕴,加之陛下天性节俭,丝毫不以轻用,盖尝损己以裕民,未尝瘠民以供己。然中外廪廪,尚以阙乏为忧。”
孝宗终其一生都未能在恢复事业上迈出实质性步伐,理财成效不显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鹤林玉露》记载:“孝宗初年,规恢之志甚锐……厥后蓄积稍羡,又尝有意用兵,祭酒芮国器奏曰:‘陛下只是被数文腥钱使作,何不试打算了得几番犒赏?’上曰:‘朕未知计也,待打算报卿。’后打算只了得十三番犒赏,于是用兵之意又寝。”
尽管通过理财积累了相当的财富,似乎依旧不足以支撑起恢复行动。禅位前夕的淳熙十五年,孝宗对作为继承人的光宗言道:“当今礼文之事已自详备,不待讲论。唯是财赋未甚从容。”
财赋不足成为孝宗心中需要郑重交代嗣君的重要事务。从未能切实推进恢复大业来看,孝宗富国强兵的恢复路线可以说是失败的。
孝宗未能通过理财真正实现富国目的,但这一富国强兵路线的长期坚持却带来了一系列弊端,尤其是对民众造成了严重损害,某种程度上沦为一条聚敛厉民之路。大体而言,富国强兵路线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造成户部经费匮乏。
孝宗通过攫取地方和户部财赋充实内藏,确实积累起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以至于所积缗钱“年深有断烂之数”。然而,与内藏财富堆积如山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户部掌管之国库的入不敷出。李椿出任司农卿后,“会大农,岁用米百七十万斛,而省仓见米仅支一月或两月”。令他无奈感叹“真国非其国矣”。他进而言道:“今仓庾所用,一月营一月之粟;帑藏所给,一旬贷一旬之钱。而米有丰储仓之积,钱有南上库之积,所谓积者,本非有余也,移东就西耳。朝廷之与户部遂分彼此,告借之与索偿,有同市道,此阳城所以恶裴延龄者。愿惩佞臣之欺革而正之。”
南上库即左藏南库,前面已提到其为隶属于皇帝的内库。李椿之言明白描绘出了其时内库与户部国库丰盈与匮乏的对比。户部为维持运转只能寄希望于内库贴补。陈傅良在对策中指出:“臣不识今之所谓冢宰制国用,于左藏之外别为南库者何也?”对朝廷将户部掌管的国库与皇帝私有之南库相区别提出质疑,进而指出:“比岁经赋日耗,而南库之积日滋,大农告匮,时捐数十万缗以相补足。比及奏闻,屡有德色。且均之为国用耳,虚彼盈此,竟何谓耶?”
葛邲也指出:“虞允文制国用,南库之积日以厚,户部之入日以削,故近年以来,常有不足之忧。”
与南库财赋不断增长相伴随的,是国库的日渐亏空,此消彼长,此盈彼虚,朝廷总体的财富本身并无实质性增加。因此,内藏积累财富的雄厚并不意味着国家的富庶,不过是移东就西造成的假象。
第二,造成地方经费匮乏,吏治败坏,民众负担加重。
所谓理财与聚敛不过一步之遥,
正如周必大所说:“户部既理财,朝廷又理财,争肆渔取,致以隐漏为名,增无实之税。”
表面征收隐漏的背后是变相增加税赋,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地方财政。周必大以两浙路为例指出:“且如两浙所部,旧皆富州,故转运司最号财赋之渊薮。比闻储蓄颇罄,不免遣官假贷于诸郡,仅有应副一二千缗者,漕臣近在毂下,非敢妄费,直以用度浸广,无所从出耳。两浙尚尔,外路可知。”
地处京畿号称富庶的两浙地区财政尚且如此艰难,其他州军更是可想而知。部分地方官员苦于无法满足朝廷对财赋的严厉督责,甚至不得不选择辞职,如周必大就在淳熙十年给林栗的信中提到:“旧闻湖南民力甚困,后来养兵日众,颇费调护。又两漕置司所在,督责财赋颇急。李寿翁不能支吾,遂力告归。”
李寿翁即李椿,时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号称“吏才精强”,
尚且如此,可见一斑。不过,多数地方官员不可能如李椿那般选择辞职,面对财政不敷使用的现状,他们不会坐以待毙,而是选择将负担转移到民众头上,这又势必导致民生凋敝。乾道八年,陈傅良奏称:“州县无以供,则豪夺于民,于是取之斛面,取之折变,取之科敷,取之抑配,取之赃罚,无所不至,而民困极矣。”
淳熙十一年,卫泾在对策中感叹:“今日之民,其无聊赖甚矣,而何义之能知?山泽之饶,舟车之算,香盐茶酒之榷,凡桑弘羊辈所以笼天下之利者,无不悉为常赋。常赋有限,复令先期;常数既殚,复令别配。凡陆贽所以进疏于唐德宗者,无不尽用。”
更为严重的是,在朝廷施加的财政压力下,地方官府的风气发生了严重扭曲,各级官员将满足朝廷和地方官府自身的财政需求作为头等要务,竞相聚敛,漠视民生。赵汝愚上疏称:“比岁州县之间,调度滋广,为吏者不能仰体陛下选任之意,日汲汲焉惟以巧取横敛为事,年增岁益,名数非一。至于民之休戚利病,则一切视为不急之务。虽一旦之讼,有积十数岁而不决者,问其故则曰:‘方治财赋,奚暇它事?’为监司郡守者亦曰:‘彼郡彼邑财赋既办,尚何求哉!’上下相师,恬不为怪。”
乾道六年,礼部尚书刘章上奏:“当今县邑之政,出于苟且。为令者惟知以官钱为急,月解无欠则守臣监司必喜之。而民讼不理,皆置不问。”
完成赋税成为地方官员为政的首要任务,至于民生等事则可置之度外。淳熙十五年,朱熹同样言道:“版曹经费阙乏日甚,督趣日峻……于是中外承风,竞为苛急,监司明谕州郡,郡守明谕属邑,不必留心民事,惟务催督财赋,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之本。”
更为清楚地指出了地方官员漠视民政,专注聚敛的根源在于孝宗对财赋的搜求导致户部经费短缺。即便最初建议理财的王质也不得不承认,朝廷理财政策下所用多为聚敛之徒:“廉耻道丧,未有甚于此时者也。诞慢之风盛,佞谀之俗昌,而廉耻扫地。狂生孺子,敢窃借韩信、诸葛亮以干时;庸夫腐儒,敢假托管仲、范蠡以欺世。”
韩信、诸葛亮为前代用兵名家,管仲、范蠡则是古代理财能手,“狂生孺子”“庸夫腐儒”能够假借他们的名目横行无忌,显然是孝宗富国强兵路线下的产物。
第三,对州郡财富的过分汲取,导致地方动乱频发。
朱熹等人的描绘或许存在一定夸张,但绝非向壁虚造。比如孝宗时期,确实就是一个“盗贼”涌现、动乱频发的年代。何竹淇对两宋各种类型的武装动乱资料加以搜集,编订了《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一书,
我们据此将南宋各朝发生的动乱次数加以统计,制成下表:
根据该表,南宋各朝中就武装动乱发生频率来看,高宗朝高居第一,孝宗朝则位列第二,两者明显高于后来各朝。若对高宗朝与孝宗朝展开进一步分析,将会发现,单纯将两朝各自武装动乱的次数除以皇帝在位年份得出的频率,并不能准确反映两朝的实际状况,因为高宗朝与孝宗朝所处的时代背景存在很大不同。孝宗一朝除了初年短暂发生的宋金战争外,基本没有发生过大的对外战争,可以称得上是承平时期。高宗朝则不然,靖康之变后徽、钦二帝被掳北去,中央朝廷近乎瓦解,高宗孤身在外,仓促称帝,重建政权,直至绍兴七年宋金第一次和议达成前,高宗政权大多数时候都处于流亡状态,并不能确立起强有力的中央权威。一方面是金兵不断南侵,战火纷飞;另一方面,则是朝廷无力对地方实施有效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类型的武装动乱频发是不难想象的。这种动乱与发生在承平时期的动乱似不能等同视之。以绍兴七年为界,大致可将高宗朝分为两个阶段,前者属于创业阶段,后者则属于承平时期。根据何竹淇统计,高宗朝武装动乱发生的频率,在绍兴七年前后呈现出明显变化。绍兴七年以前的十一年时间中,共发生武装动乱65次,发生频率为5.9次/年;绍兴七年至绍兴三十二年高宗退位的25年,共发生武装动乱30次,发生频率为1.2次/年。我们要将孝宗朝与高宗朝进行比较,就只能将之与绍兴七年以后的高宗朝加以对比,同属承平时期的时代背景赋予了其可比性。如此一来,孝宗朝武装动乱发生的频率为1.57次/年,要明显高于高宗朝后半期的1.2次/年。由此可见,孝宗朝武装动乱发生的频率在整个南宋承平时期,是排名第一的。
这一结论似乎与通常习惯称道的“乾淳之治”存在着鲜明而强烈的反差。时任湖南安抚使的辛弃疾对此已有着敏锐观察,他上奏孝宗:“臣窃惟方今朝廷清明,法令备具,虽四方万里之远,涵泳德泽,如在畿甸,宜乎盗贼不作,兵寝刑措,少副陛下厉精求治之意。”事实则不然,“比年以来,李金之变、赖文政之变、姚明敖之变、陈峒之变,及今李接、陈子明之变,皆能攘臂一呼,聚众千百,杀掠吏民,死且不顾,重烦大兵,剪灭而后已。”孝宗励精图治于上,各种武装变乱却接二连三爆发于下。辛弃疾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官府对百姓剥削过甚,如“陛下不许多取百姓斗面米,今有一岁所取反数倍于前者。陛下不许将百姓粗米折纳见钱,今有一石折纳至三倍者。并耗言之,横敛可知”。地方官员又为何敢于肆无忌惮剥削残害百姓呢?“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县有残民害物之政,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原来州、县等地方机构为顺利完成财赋征收,对各自下级采取放纵政策,并未有力约束下属残害百姓。在这种情况下,百姓“不去为盗,将安之乎?”
赵汝愚也以在福建任职的经历提出了类似看法:“窃见比年濒海去处,间多盗贼,臣尝推究其原,皆缘州县官吏相承趣办财赋,不复究心宽恤细民,致彼衣食不充,冒法轻生,无所不至。”
辛弃疾、赵汝愚皆将矛头指向地方官吏,对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孝宗则避而不谈,甚而夸赞其仁爱初衷,显然只是为尊者讳。若进一步追问何以州、县地方官府对征收财赋如此急切?孝宗理财以富国强兵的治国路线将隐隐浮现。我们不能说孝宗朝发生的数十次武装动乱皆与理财路线有关,但理财路线毫无疑问是导致动乱频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
孝宗以理财为基础的恢复路线,最终蜕变成了聚敛厉民之路。虽然孝宗时常强调爱民,强调涵养民力,并为此采取了诸多举措,“蠲减之令,史不绝书”。
但形式更大于实质,真正起到的效果十分有限。叶适就不无讽刺地言道:“或有天患民病,尝一减租税,内出粟以示赈赡之意,则以为施大恩德于天下,君臣相顾,动色称贺,书之史官,以为盛美。”
朱熹亦称:“朝廷爱民之心不如惜费之甚,是以不肯为极力救民之事。”
个别的蠲减行为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其恢复路线的聚敛厉民性质。
孝宗本人对该路线的聚敛厉民性质应是有所认知的,这从其刻意向朝野塑造自身节俭形象的努力中隐约可见。薛叔似曾批评朝廷赋税不断增加,民众负担沉重,称:“祖宗立国之初,除二税外,取民甚轻。自熙宁以来,赋日增而民困滋甚。”孝宗虽表示认可,但随即又补充道:“朕在宫中如一僧。”
孝宗明显是在用自己生活的清苦向薛叔似表明,向百姓的索取并非是为了其个人享受。类似表述尚有不少,很多时候孝宗甚至是在刻意向臣下展示生活上的勤俭朴素。胡铨《经筵玉音问答》记载:
隆兴元年癸未岁五月三日晚,侍上于后殿之内阁……食两味:鼎煮羊羔,胡椒醋子鱼。上谓予曰:“子鱼甚佳,朕每日调和一尾。可以吃两日饭。盖此味若以佳料和之,可以数日无馁腐之患。”予答曰:“陛下贵极天子,而节俭如此,真尧舜再生。”上谓予曰:“朕所为非强,乃天性然。”因举所服澹黄铺茸绣凤汗衫,谓予曰:“朕此领汗衫已着两年,今计尚可得数年。”……又谓予曰:“太上近日赐朕真红罗销金团龙汗衫一领……朕藏此领汗衫甚谨,朕不轻着,只往德寿宫及朔望临朝与大祭祀,则用此衬衮衣。乃太上生平所爱著者,是太上所赐朕者。”遂令贵妃取此领汗衫以示予,予进奏曰:“陛下天性恭俭,真太上之贤子,小臣之贤君也。”
类似事例在孝宗朝时有发生,
我们不必质疑孝宗所说在多大程度上是事实,更值得关注的是,他似乎是在刻意利用各种场合,向臣下显示自己的艰苦朴素。虽说勤俭作为一种美德,差不多是每位帝王都渴望的赞誉,但如孝宗这般接二连三主动向臣下展示强调者,似不多见。结合孝宗因推行以理财为基础的恢复路线而被指为聚敛厉民,可以设想其如此做法应该正是对这种批评的特定回应,意在告知朝野其所作所为即便存在聚敛性质,根本目的亦完全是旨在实现恢复中原的宏图伟业。
孝宗朝通常被视作南宋最为繁荣兴盛的时期,杨万里称其时“朝廷清明,纲纪爰整。众正列布,百度咸熙。民物乐康,边鄙清淳。淳熙之治,视庆历、元祐无所与逊者”。
曹彦约称:“寿皇圣帝履九五之位二十有八年,朝廷无事,四方宁谧,士浑厚而成风,民富饶而知义,负者歌,行者乐,熙熙侃侃,相期于咸平、庆历、元祐之治。”
但在张栻、朱熹等时人眼中,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观感。乾道年间,张栻言道:“臣切见比年诸道多水旱,民贫日甚,而国家兵弱财匮,官吏诞谩,不足倚赖。”
刘光祖亦在对策中言道:“臣窃见比年以来,天变见于上,民心揺于下,饥馑连年,盗贼须时而起,风俗薄恶,纪纲陵夷。”
至淳熙八年,朱熹又在奏札中言道:“皇帝陛下临御以来……二十年之间,水旱盗贼,略无宁岁。迩者垂象差忒,识者寒心。饥馑连年,民多流殍。”
差不多已是民不聊生。他们将之归咎于孝宗以理财为基础的富国强兵路线的推行,为此展开了激烈的反对与批判,进而促成了另外一条与之对立的恢复路线的出现。